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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求闕齋讀書錄卷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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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下

左傳

《隱五年》:“宋人使來告命。”

《九年》:“宋不告命。”告命,就如同現在所說的告急。奔命,似乎也指因危難而奔走救援。《成七年》記載“一歲七奔命”,就是這個意思。

“叔父有憾於寡人。”

對於過去的事心中不能釋懷,稱之為憾,並非怨恨的意思。《李廣傳》中“將軍自念有憾者乎”的憾字,也不是後悔的意思。

《隱六年》:“從自及也。”杜注:“從,隨也。”

從字,有將要、行將的意思。

《隱十一年》:“傅於許。”

是說軍隊迫近城下。《宣十二年》的“遂傅於蕭”,《襄六年》的“傅於堞”,《襄九年》的“聞師將傅”,《襄二十五年》的“傅諸其軍”,其中的傅字含義都與此相同。再者,凡是物體附著於某處都可稱作傅,例如“毛將安傅”以及“傅藥於脂”、“傅毒於矢”這類說法。

《桓三年》:“公子則下卿送之。”

國君所生的女兒,也稱作公子。《昭三年》記載“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這裡的公子就是指國君的女兒。意思是把自己的女兒替換下國君的女兒嫁給晉國,於是將公子另嫁他人。《昭二十七年》所載“子重之子曰重”,這個重也是魯國國君女兒的名字。

《桓十二年》:“複諸山下。”

複,指設置伏兵。《隱十年》有“為三複以待之”,《邲之戰》有“師七複於敖前”,《成三年》有“使東鄙複諸鄤”,這些複字都是這個意思。

《莊八年》:“公問不至。”杜注:“問命也。”

問,就是音訊的意思。《三國誌》中有“定問”、“外問”的說法,《王基傳》中則有“凶問”。

《莊三十二年》:“見孟任從之。”注:“,不從公也。”

現今的律法說:“調奸不從。”又據《史記·西南夷傳》記載,稱道路不通為。

《僖七年》:“若總其罪人以臨之。”注:“總,領也。”

這個總字,就如同現在所用的率字、持字。

《僖十五年》“晉於是乎作爰田。”注:“分公田應入租稅,改換與眾。”

這個爰字含有換字的意思。《三國誌·陸瑁傳》有“少爰居會稽”,《鐘離牧傳》有“同郡徐原爰居永興”,都是這種用法。

《僖十九年》:“欲以屬東夷。”

這個屬字,有聯絡控製、使之心向歸附的意思。下文“以屬諸侯”,以及《哀十三年》的“屬徒五千”,《哀十四年》的“屬徒攻闈與大門”,《哀二十七年》的“屬孤子三日朝”,其中的屬字意思都相同。

《僖二十二年》:“鼓儳可也。”

這個儳字,含有孱弱不整飭的意思。

《文二年》:“廢六關。”

《孔子家語》中寫作“置六關”。查考《莊子》中“廢一於堂”、“廢一於庭”的句子,也是以廢字為置放的意思。

《文四年》:“曹伯如晉會正。”注:“會受貢賦之政也。”

後文《傳》中“諸侯朝正於王”一句的註解說:“是朝見天子而接受政教。”《尚書·無逸》篇說“惟正之共”,這裡的正字也與政字相通。

《文六年》:“陳之藝極。”注:“藝,準也。《傳》曰:‘貢之無藝。’”

藝字,是說納貢之事都有確定的準則。《昭公十三年》的“藝貢事”和《昭公十六年》的“而共無藝”,其中的藝字意思相同。

《宣二年》:“三進及溜而後視之。”注:“前進而及於屋溜也。”

溜即是中溜。

《宣四年》:“汏輈及鼓跗。”注:“汏,過也。輈,車轅。跗,所以架鼓。”

輈這個字,有如同貫革的貫那樣穿透而過的意思。《周禮》中記載有足鼓,足也就是跗。

《宣十二年》:“略基趾。”注:“略,度也。”

略字是丈量、計度的意思。

《昭二十五年》:“楚子為舟師以略吳疆。”

《成二年》:“匱盟也。”

意思是力量耗儘而被迫請求結盟。

《成九年》:“使稅之。”注:“稅,解也。”

稅駕的稅字也是解脫、釋放的意思。

《成十三年》:“略其武夫。”注:“略,取也。”

按語:如今刑律中有“略賣”一詞,也是強行奪取的意思。《襄四年》“季孫曰略”的註解說:“不經由正當途徑獲取就稱為略。”

《成十六年》:“使行人執榼承飲造於子重。”注:“承,貯也。”

如今通用“盛”字。《襄二十五年》:“承飲而進獻。”《昭十三年》:“子產爭承。”注:“承,貢賦之次。”

《成十八年》:“今將崇諸侯之奸而披其地。”注。“披,分也。”

《昭五年》“又披其邑”注:“披,析也。”《史記》:“披其枝者傷其心。”

《襄九年》:“使華閱討右官。”注:“討,治也。”

誅責叫作討,修治也稱作討。

《襄十三年》:“小人農力以事其上。”

這個農字有厚重的意思。《呂刑》中“農殖嘉穀”的農字也是厚重的意思。

《襄十四年》:“今官之師旅。”

這裡的師旅指的是徒眾,並非指軍旅。《襄二十五年》:“百官之政長師旅。”

《襄十七年》:“遂幽其妻曰:‘畀餘而大壁。’”

殺害吳國使者乃是華臣所指使,而幽禁妻子索要大璧則是六賊私自所為,所以使用“遂”字來連接。

《襄二十二年》:“寡君悉其土實。”

《二十八年》:“則以其內實遷於盧蒲嫳氏。”《三十一年》:“則君之府實也。”這幾處的“實”字意義都相同。《二十五年》:“豈為其口實。”註解說:“口實,指的是俸祿給養。”

《襄二十三年》:“貳廣上之登禦邢公。”注:“貳廣,公副車也。”

《宣十二年》:“楚子為乘廣,廣隊不能進。”《襄二十四年》:“使禦廣車而行。”注:“皆雲兵車也。”廣指的是兵車,因此貳廣便是副車。

《襄二十五年》:“井衍沃。”

《釋文》有言:“地勢低平之處稱為衍,有水流灌溉之地稱為沃。”我認為,這是指將那些田地劃分成井田。

《襄二十五年》:“朱也當禦。”

當禦就如同現在所說的值班。

“天下誰畜之”。注:“畜,容也。”

《史記》中有“太後兒子畜之”和“弟畜灌夫”的用法。

《襄二十七年》:“崔成崔疆殺東郭偃棠無咎於崔氏之朝。”

春秋時期,大夫擁有私家治事的朝堂。

“仆賃於野。”

仆賃,就如同現在俗語中所說的受雇幫工。

《襄二十九年》:“處而不底。”

底就是滯的意思,如同沉滯、拘泥一般。

《昭元年》:“弗去懼選。”注:“選,數也。”

數的意思是責備。《詩經》中有“不可選也”的用法。

《昭元年》:“邑薑方震太叔。”注:“懷胎為震。”

所謂震,就是指懷胎。《詩經·生民》有“載震載夙”之句。《昭三十二年》亦載“始震而卜”。《爾雅·釋詁》釋“娠,動也”,其注曰“娠,猶震也”,皆此意。

《昭三年》:“辱收寡人。”

收是體恤、存問的意思,表示安撫並接納對方。《史記》中常常使用收字。

《昭七年》:“若屬有疆場之言。”

屬是指恰逢其時、正趕上某個時候。《昭十六年》有“若屬有讒人交鬥其間”,《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也有“屬草稿未定”的用法,都是這個意思。

《昭十二年》:“惟蔡於感。”

感字此處與憾字相同,意思是唯獨對於蔡國這件事,心中有所不快,不能釋懷。

“朝有著位”。注:“著定朝內,列位常處,謂之表著。”

所謂著,是指在朝廷中固定的位次。《昭十二年》有“則固有著矣”,其注曰“著,位次也”。《昭十六年》亦有“已有著位”之說,都是指官員在朝堂上所立的固定位置。

《昭十八年》:“弗良及也。”

這就像現在的俗語所說的不能好好看見的意思。

《昭二十五年》:“生宋元夫人。”注:“宋元夫人,平子之外姊。”

外姊就如同現在俗稱的表姊。《成十一年》有“有外弟外妹”,指的是同母異父的弟妹。漢高祖有外婦,指的是私通所生的孩子。

《昭伯問家故焉,儘對》。注:“故,事也。”

故字意為事情。《文王世子》篇中有“國故”一詞,《儒林傳》中有“掌故”一詞,都是這個用法。

《昭二十六年》:“將亢子。”

下文說:“毋乃亢諸。”又說:“何敢亢之。”這裡的亢字與禦字意思相同,和抗字意思相近。

《昭二十九年》:“官宿其業。”注:“宿,猶安也。”

宿字的意思就是長久。

《定八年》“桓子咋謂林楚曰。”注:“咋,暫也。”

咋字的意思就是忽然。

《定十二年》:“與其素厲,寧為無勇。”注:“素,空也。厲,猛也。”

這是指冇有實力而空自凶猛。就像冇有功勳而獲封爵叫做素封,冇有才能而享用俸祿叫做素餐,這裡的素字與乾字、白字意思相同。

《哀元年》:“如子西之素。”

這裡的素字是說計劃早已確定。《宣十一年》有“不愆於素”一句,也是此意。

《哀九年》:“吳子使來儆師。”

這個儆字就像《禮經》中戒賓的戒字意思。

《哀十七年》:“太子又使之。”

這個字如同現今京師俗語中的軋字,意思是譖毀進讒。《詩經》“夭夭是,昏靡共”一句中,也有傾軋的含義。

國語

《魯語上》:“越哉!臧孫之為政也。”韋注:“越,迂也。言其迂闊不知政要也。”

我認為越字是過度的意思。這是說臧孫祭祀爰居這種行為已經超越了禮法的規範。

《吳語》“天王豈辱裁之?”韋注:“豈能辱意裁製之。”

我認為豈字在此處的語氣含有或許的意思。《漢書·丙吉傳》中“豈宜尊顯”一句的豈字,也同樣可以解釋為或許。

穀梁傳

《文十八年》:“侄娣者,不孤子之意也。一人有子,三人緩帶。”疏雲:“有子則喜樂之情均,貴賤之意等。緩帶,優遊之意也。”

我認為,國君娶九女,是為了廣延後嗣。所以夫人與侄娣媵妾,在道義上屬於一體。“一人有子,三人緩帶”這句話,是說眾人都歡暢優遊,不單單是生子的人獨自歡喜。宣公隻知道尊奉自己的生母敬嬴,卻不知尊奉夫人薑氏,致使薑氏大歸,這就與三人緩帶的含義相違背了。所以《春秋》譏諷他。緩帶二字,如同說開懷歡暢,陶淵明《雜詩》說“緩帶儘歡娛”,正是正確的解釋。《三國誌·諸葛亮傳》說“遂解帶寫誠,深相結納”,也是表示開懷歡暢的意思。由此推論,凡是說胸懷歡暢,都可以稱為緩帶。而方望溪的文集中有“夫人急緩帶之思”的句子,如果認為緩帶專指夫人期望妾媵生子的稱謂,如同隱語一般,那也是錯誤的。方望溪在修辭上號稱簡潔精煉,但此處仍有未透徹理解的地方,這也是喜好文采修飾之人的過失啊。

爾雅

《釋詁》:“掔,固也。”

下又雲:“掔,厚也。”我認為掔字有堅持、安重之意。堅持便是固的意思,安重便是厚的意思。《莊子·徐無鬼》中說“掔好惡”,是說要堅持自己的好惡,不讓其輕易表露。《說文解字》引《詩經》曰“赤舄掔掔”,是形容安重之態。

“屈,聚也。”

注引《詩》雲:“屈此群醜。”《釋文》引《韓詩》雲:“屈,收也。收斂得此聚眾。”我認為《法言》中說“漢絀群才,群才絀群力”,其中的絀字與這個屈字同義,都是指收聚人才力量而為我所用的意思。

“痡,病也。”

邵晉涵曰:“《漢書》注引《韓詩》雲:‘熏胥以痡。痡,病也,通作鋪。’《大雅·江漢》雲:‘淮夷來鋪。’《毛傳》:‘鋪,病也。’”我認為《江漢》篇中“淮夷來鋪”的鋪字解釋為病,《毛傳》的說法本不夠準確,此處引用它來證明痡與鋪相通,也是不妥當的。

“戮,病也。”

邵晉涵雲:“戮,以恥辱為病。鄭注《秋官·掌戮》雲:‘戮,猶辱也。’《左傳·文十年》傳雲:‘國君不可戮也。’”我認為《莊子》中說“山木栗林,虞人以吾為戮,吾所以不庭也”,這裡的戮字也是恥辱的意思。

“恙,憂也。”

邵晉涵雲:“《楚辭·九辨》雲:‘還及君之無恙。’”我認為《公孫宏傳》中也有“何恙不已”的用法。

“稅,舍也”。

《左傳·成九年》:“鐘儀南冠而縶,晉侯使稅之。”杜注:“稅,解也。”這也就是舍的意思。郭璞引用“召伯所稅”,我懷疑此處的稅字與舍字之義略有不合。

“曆,傅也”。注:“傅,近。”

我認為此處的曆字應當讀作“離,麗也”的麗字。凡人所經曆的痕跡,就如同是附麗,也如同是傅著。凡是物體附著於他物就稱為傅,例如將藥傅在皮膚上,將毒傅在箭上之類的。《左傳》中“毛將安傅”,是說毛髮應當附著在皮上。軍隊迫近城下稱為傅,也是說軍士附著於城牆之上。《左傳·隱公十一年》的“傅於許”,《僖公二十五年》的“昏而傅焉”,《宣公十二年》的“遂傅於蕭”,《襄公六年》的“傅於堞”都是這個意思。郭璞解釋為近是正確的,邵晉涵的解釋略有不合。《襄公九年》的“聞師將傅”,是說聽聞軍隊將要逼近城池。

“在,存也。”

邵晉涵引左氏僖九年傳雲:“其在亂乎。”杜注:“在,存也。”我認為《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中“吾子獨不在寡人”,杜預的註釋是“在,存問也”。

“惄,饑也。”

惄字本應以思念為其正解。“惄如朝饑”是形容苦思如同早晨饑餓一般。“惄焉如搗”是形容苦思如同被捶打一般。這類解釋恐怕並非《爾雅》經文原意,或是後人摻入混淆的吧?

《釋宮》:“柣謂之閾。”

《匡謬正俗》曰:“問曰:‘俗謂門限為門蒨,何也?’答曰:‘按《爾雅》柣謂之閾。郭景純注:門限也。音切。今言門蒨是柣聲之轉耳,字宜為柣而作切音。’”我以為《漢書·外戚傳》中“切皆銅遝”一句,顏師古註釋說“切,門限也”。這裡的切字應當是柣的假借字。

“樞達北方,謂之落時。”注:“門持樞者或達北,以為固也。”

我認為門扇上用來固定門樞的木頭,托住上部門樞的叫作梁,托住下部門樞的叫作閾。如果這根木頭一直向北延伸,那就非常長了。現在房屋上部門樞的梁,其長度或許就是這樣。

“謂之坫,在堂隅”。

我認為坫有兩種,《明堂位》中提到的崇坫康圭,《論語》中提到的反坫,這兩種坫都是築土而成的小方台,用來放置物品。但至於堂角的那個坫,其實並冇有實際的高出檯麵,僅僅是沿用了這個名稱罷了。

“镘,謂之圬。”

《說方》:“镘,鐵圬也。或作槾。”秦謂之圬,關東謂之槾。《孟子》:“毀瓦畫墁。”王肅注:“《論語》:‘圬,墁也。’”我認為镘本是塗抹牆壁的工具,而用這個工具塗抹牆壁的動作也稱為镘。此工具有用鐵製作的,也有用木頭製作的,因此字形有的從金旁,有的從木旁,有的從土旁,是意思相同而寫法不同的字。

“樴在牆者謂之”。

《內則》疏雲:“植曰,橫曰箷。”我認為這裡說的“植”並不是指豎立在地上的東西,而是指釘在牆壁上的物件。我家鄉的俗語稱之為“釘子”,可以用來懸掛衣物。

“植謂之傳。”注:“戶持植也。”

我認為門的鍵,也就是閂門的木頭,有橫著用的,也有豎著用的。這裡所說的“植”,應該是豎著用的直木。

“杗謂之梁。”

韓文“大木為杗”本此。我認為梁是架設在南北兩根楹柱之上的構件,廳堂的東西方向一般有兩根梁和四根楹柱。

“開謂之。”注:“柱上欂也。”

我認為在侏儒柱這類短柱的頂端,有的會放置一塊像木板一樣的方木,有的會放置一根像髮簪一樣的直木,用以承接上方的棟梁,猶如花房下麵承托的花蒂,其作用在於調節構件之間的高低厚薄。

“栭謂之楶。”注:“即櫨也。”

《說文》:“櫨,柱上袝也。”我認為《說文解字》將櫨解釋為柱子上的鬥栱,這就與欂、枅等字的含義相同。而郭璞認為栭就是櫨,指的是短柱,而非柱上的鬥栱。《釋名》說:“櫨位於柱子的頂端。”顏師古在《漢書》注中也說:“欂,是柱上承托的櫨。”因此,將櫨解釋為柱上的鬥栱纔是準確的。

“棟謂之桴”,注:“屋脊。”

我認為凡是承托椽子的橫木,在京城稱作檁子,《集韻》中說:“檁,讀音同凜,指屋上的橫木。”我家鄉俗稱為房條。其中位於屋脊正中的那根叫做棟、叫做極、叫做危,《說文解字》的註解說:“極,就是屋脊的棟,也稱作危。”其餘的橫木則稱作桴。《說文解字》說:“桴,棟的名稱。”邵晉涵說:“棟,又名桴。這說明桴指的是正中的棟。而屋簷處的橫梁是楣,它是沿用了中棟的名稱才也被稱作桴的。”有的叫棼、《說文解字》說:“棼,指複屋的棟。”我認為凡是桴都可以稱作棼。那些在複屋上的叫、叫望。《說文解字》說:“,就是棼。”《釋名》說:“,是隱蔽的意思,指用來隱蔽枅的東西。有的稱為望,是說它高可以望遠。有的稱為棟,這就是棟。有的稱為阿,《士昏禮》鄭玄注說:“阿,就是棟。”《西京賦》中“列棼橑以布翼”一句,指的是小的檁條。“荷棟桴而高驤”一句,指的是大的檁條。至於《士昏禮》將阿解釋為棟,則是就其位置而言,並不是將累疊的結構稱為阿。劉熙對此或許偶有未明察之處。

“桷謂之榱。桷直而遂謂之閱,不受簷謂之交。”

《穀梁》釋文雲:“方曰桷,圓曰椽。”我認為北方五省的椽子有方形的,有圓形的;我的家鄉則用薄板製作,稱為閱椽。短的椽子不能一直伸到屋簷,就需要用三段或四段連接起來。名叫椽皮。長的椽子從屋脊一直伸到屋簷。如果需要換用彆的椽子來接續,就稱為交。像我家鄉的椽。

“簷謂之樀。”注:“屋梠。”

簷謂之樀。”注:“屋梠。”

邵晉涵曰:“梠,又謂之宇。《士喪禮》:‘置於宇西。’注:‘宇,梠也。’”我認為眾多椽子的頭部參差不齊,所以鋪設橫木來使它們齊平。我的家鄉在椽皮的端頭,用橫板遮蓋,名叫落簷,也是這個意思。它的名稱有簷、有樀,有梠、有槾、《釋名》:“梠,旅也;連旅旅也。或謂之槾;槾,綿也。綿連榱頭,使齊平也。”我認為槾有兩種東西,一種是塗牆的工具,一種是榱頭的木料叫楣、《說文》:“楣,秦名屋櫋’也,齊謂之簷,楚謂之梠。”《釋名》:“楣,眉也。近前若麵之有眉也。”叫棳、《說文》:“屋櫋聯也。《楚辭·九歌》:“蕙櫋兮既張。”叫、《說文》:“簷,也。,梠也。”徐鍇曰:“連簷,木在椽之端者。”叫爵頭,《釋名》:“連榱頭之木,上入曰爵頭,形如爵頭也。”實際上指的是同一樣東西。凡是簷以上的部分都叫做宇。鄭玄將宇解釋為梠,是就它的位置而言,並不是說椽子頂端的木頭真的名叫宇。邵晉涵的理解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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