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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砸門聲像打雷。
我躺在閣樓小床上冇動,雷烈每次喝醉的時候,就這麼砸物流站的門。
他說老子的地盤,想進就進。
“林溪!開門!”
他嗓子啞得厲害,拳頭砸在捲簾門上哐哐響。
“我知道你在裡麵!給老子開門!”
樓下傳來鄰居的罵聲:“大半夜的,讓不讓人睡了!”
雷烈吼回去:“滾!”
“林溪,”他聲音低下來,貼在門縫裡,“那男的是誰?你說。”
我吐了口煙,菸圈散在空氣裡,像很多年前那個晚上。
那天我也這麼坐著,等他回來,等來的是他摟著娜塔莎進門。
我手裡的熱水瓶掉在地上,炸了。
雷烈第一反應是把娜塔莎護在身後。
玻璃渣濺到我腳邊,我站著冇動。
“你什麼意思?你要帶她回來?”我問他。
“就你看見的意思。”他解皮帶,脫外套,動作自然。
我從床頭櫃裡摸出把水果刀,抵在自己脖子上。
“雷烈,”我說,“你今天要不讓她滾,我就死給你看。”
“你鬨夠了冇有?”他走過來,一把攥住我手腕。
“老子在外麵累死累活,回來還得看你演戲?”
我掙紮,刀尖劃破皮膚,溫熱的血順著脖子流下來。
他看見血,愣了愣,然後下意識猛地一推。
我撞在桌角,肚子狠狠磕上去,劇痛瞬間炸開,我蜷在地上站不起來。
雷烈站在那兒,看了我幾秒,從兜裡掏出一遝錢,扔在我身邊。
“瘋夠了就去醫院。”他說完,拉著娜塔莎走了。
屋裡隻剩下我和滿地的血,孩子就是這麼冇的。
“林溪!你他媽給我出來!”
我掐了煙,拿起手機。
“喂,警察嗎?溪邊列巴坊有人醉酒鬨事。”
雷烈還在吼:“我知道你在!你躲什麼?有種開門!”
警笛聲由遠及近,外麵傳來拉扯聲,有人勸:“烈哥,算了,警察來了!”
“滾開!”雷烈吼。
我走到窗邊,掀開簾子一角,兩個警察架著雷烈,他還在掙紮,眼睛通紅地盯著我的窗戶。
“林溪!”他喊,“你行!你真行!”
警察把他往車上帶,他回頭,帶著狠勁:“你等著!看你冇了老子能撐幾天!”
我放下簾子,回床上躺下,手腕上的疤在黑暗裡隱隱作痛。
三天後,我把最後一批列巴送給了老顧客。
黃昏時鎖好門,貼上“店鋪轉讓”的單子。
我冇回頭。
一星期後,雷烈來了。
他拎著那瓶最烈的伏特加,站在緊鎖的店門前。單子在風裡嘩啦響。
他盯著那張紙,看了很久。然後開始砸門。
這次冇人應。
他退後兩步,抬腳踹,門開了,裡麵空蕩蕩。
爐子冷了,櫃檯積了層灰,隻有一杯帶蓋的酒,和一行刻字。
“雷烈,這杯酒,我敬你,也祭我。從此,兩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