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節決定成敗 企業版 10.非此即彼,讓你彆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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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非此即彼,讓你彆無選擇
我們在說服彆人的時候,往往會采取一種非此即彼的策略,這種策略有時會取得奇效。
阪田是日本某棒球俱樂部的老闆。棒球在日本是一項熱門運動。一些王牌選手的名氣之大,身價之高,都超出常人的想象。
每年的歲末,一些職業棒球選手就紛紛向所屬球隊談論明年的調薪問題。因為在年度的交替期間,如果不將待遇問題談妥的話。到第二年就會是件麻煩事。
阪田是位談判高手,深通心理操縱術,在和球員談判時,總是無往而不利。有一次,球隊的王牌投手抱怨工資太低,要求他加到1億日元,而且態度非常堅決。阪田笑嘻嘻地說:“以你的實力,要求1億日元並不高,是很合理的價錢,但是我們球隊原來隻能付7000萬日元,不過我想8000萬日元還是值得考慮的,也許這件事情你我都應該好好地想想看。”
王牌選手不滿地說:“你的意思是說,隻肯付我8000萬日元”阪田說:“不,我隻是說8000日元有商量餘地,不過,如果是7000萬日元,我可以馬上和你簽約!怎麼樣,我們是不是彼此都考慮一下”
王牌投手臉漲得通紅,憤憤地說:“7000萬日元虧你想得出來。少於8000萬日元,我絕對不乾!”
阪田說:“然你這麼堅決,也隻好依你。那就8000萬日元吧!合同終於按阪田希望的那樣簽下了。這樣,阪田既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又滿足了王牌選手的虛榮心。
非此即彼談判法的要點是提供兩種選擇,讓對方誤以為冇有第三種選擇,從而操縱對方心理,達到自己的目的。
俗話說,“漫天要價,就地還錢”,討價還價的雙方並非認為某件商品一定隻值或一定要值某個價,而是希望在可接受的範圍內儘量對自己有利些。不過,賣方知道什麼價一定不能賣,而買方卻不知道什麼價一定不能買,賣方瞭解的資訊更多,總是處於主動地位。所以說,“會買的不如會賣的”。不過,如果買方知道賣方大概可接受的範圍,也同樣可用此招。因為買方知道賣方肯定想賣,賣方卻不知道買方到底想不想買,在這方麵,買方又是占主動的。
使用這種談判式還有幾點要注意的事項:
(1)不能超越對方大概可接受的範圍
這是一個涉及到對方麵子的問題。在上例中,如果球隊老闆出的價格明顯低於王牌投手的身價,王牌投手肯定不會接受。
(2)讓對方有選擇餘地
例如,顧客覺得某件衣服價格高了一點,營業員拿出另一件價格較低的衣服說:“這件價格比較便宜,就是顏色老了一點;這件價格是高一點,不過樣式比較新潮,很適合您。您想選哪一件呢”這樣顧客會誤以為比較新潮的衣服就該有這麼高的價格,比較之下,當然會先擇適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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