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獲得沙之書後的第五天。
格布有點習慣了獨自修煉的生活。
上午采草藥,狩獵,順便練習法術。有了巫師之手後,他可以遠程掏到犄角旮旯的藥材,效率提高了不少。
下午讀書。
哥布林發現自己學習知識的速度慢了下來。不是因為腦子不好用了,或者裝滿了,而是越進階的知識,和其他學科的交集就越多。比如高級藥劑,它們材料的獲得就會涉及到鏈金術,動植物生態,地理學等陌生的知識。
如果想要進步,就要同步去學習這些東西,過於龐雜,效率比較低。
格布是一個實用主義者,現在一切都要為自己獲得巫師等級而服務,這些知識可以之後慢慢提升。
他惡補了一下《類人生物生態研究:哥布林與圖騰信仰》,還有《舊王國林地生態》。這些知識他算是接觸過,側類旁通,進度可觀。
晚上是冥想時間。
在完成第二個節點後,第三個節點的突破變得很困難。沙之書告訴自己,想要完成接下來的突破,需要藥劑的輔助。
【深眠藥劑】
這種藥劑的基礎和【寧神藥劑】是一樣的,都需要黃金雛菊。但是深眠藥劑需要另一味藥:【大王蜥蜴的尾巴】。
這東西可不好找了,這種蜥蜴在這片林子裡是冇有的。但是也不是完全拿不到……
老薩滿的草藥工坊。
對,老薩滿的草藥工坊裡有各種各樣名貴的材料,除了派哥布林們拚了命在森林裡找到的,還有在流浪者集市採購的。
流浪者集市,離這裡三天路程……得離開森林,深入人類的領地。
那些藥草這可是老薩滿的寶貝,根本不讓一般的哥布林靠近。隻有「不高興」和他的親信才能進去,這還得是獲得了老薩滿的允許之後。
格布想了想自己現在的處境。
他身上有20多個金幣,是從半精靈身上拿到的。還有獸皮,草藥,藥劑這些東西可以用來交易。
格布可以獨自旅行麼……
答案是不行的。他雖然會使用巫師之手和火焰箭,在森林裡還可以打一打野獸,但是離開這個地方,真要自己去人類的地盤闖蕩,無異於一個過街老鼠。
火焰箭再厲害,也不能和整個人類社會對抗。
而且,就算是在容忍哥布林的地方,比如說流浪者集市,一個孤獨的哥布林,帶著一堆值錢的東西,還有一本金光閃閃的大書……這不就是送上門來的肥肉麼。
半精靈可以放大火球,格布可不行。
雖然他不願意承認,但現在的格布,還是無法脫離自己的部落。他需要老薩滿手裡的資源,也需要部落提供的保護。
可是,格布是萬萬不想再過那被人欺淩,被人瞧不起的日子了。
我回去,可以,但絕對不當牛馬。
要做就要做老大!
是的,就是要做老大,但不是熊老大。
為什麼?
因為熊老大是不可替代的,哥布林是慕強的生物,看到大塊肌肉,就崇拜。而自己的肌肉是不可能比熊老大還要大的。
人家是熊地精,天生的大肌霸。
而且,一個哥布林部落需要一個戰鬥力強大的領袖。不然,出去打劫的時候冇有門麵,整個部落都會士氣下降。
留著熊老大作為門麵和打手,冇什麼問題。她腦子很直,冇什麼心眼,自己肯定可以把她玩弄於股掌之中。
格布想要坐的,是老薩滿的位置。
在背後操控一切,送死別人去,好處自己拿,想要什麼資源就有什麼資源,想獻祭誰就獻祭誰。
坐在那個位置上,自己就可以獲得冥想需要的材料,然後慢慢成為強大的巫師。
說起來簡單,老薩滿在二把手的位置上坐了幾十年,從格布記事開始,老薩滿就是老薩滿,冇有哪個哥布林敢去挑戰他的地位。
要慢慢來,先混進他的核心圈子……再伺機而動。
格布盤算了一下,自己手裡有什麼資源呢?
草藥,藥劑,獸皮……
不,最大的資源是智慧。我得拿腦子想一想……
老薩滿,需要什麼?
格布回想起老薩滿做過的事情。曾經有個小子向他獻殷勤,試圖證明自己可以幫老薩滿的忙,自己去采了藥草,碾成粉末做了膏藥……
第二天這個馬屁精就被獻祭給馬格努比耶了。
先不說,老薩滿最需要什麼,他最不需要的,是一個學徒。一個可以替代他的人。
所以,自己千萬不能顯露出草藥學的知識,更不能讓他知道自己會魔法。
老薩滿曾經抱怨過,手下的哥布林辦事不力,采來的藥草都是錯的,或者是殘次品。
採藥,這一點格布可以做到。格布覺得自己的草藥學知識不在老薩滿之下……甚至比他還要高上一些。
這《草藥學概要》可是著名半身人草藥學家哈登著成的,比一個老哥布林自己在洞裡麵搗鼓出來的知識要全麵多了。
我是學院派。他隻是個野路子。
要討好老薩滿,幫他採藥草,還不能讓他知道自己懂行。好麻煩啊!
格布抓了抓頭,煩的不行。真想一個大火球把他燒死。這老登太狡猾了,還是熊老大比較好糊弄一點。
不如,從熊老大下手,給她送點好東西。
熊老大,會喜歡熊皮麼?
可惜那頭熊被半精靈燒的破破爛爛的,又**了好幾天,又破又臭。
不行,我需要點什麼更厲害的東西,讓熊老大刮目相看。
格布有了點想法,先把這個計劃記在腦子裡。
還有什麼呢?對了,三人組。
自己要取代老薩滿的位置,這三個人一定要處理。如果不能拉攏的話,就要除掉……
格布想了想不高興那張醜陋的臉。又想起被搶走的蜂蜜。哥布林的小心眼勁上來了。
那個混蛋,還拉攏?拉攏個屁,必須弄死他!
另外的兩個人也許可以為格布所用,但是也要看情況。
與此同時,格布需要在部落裡麵建立自己的威信。就算除掉了老薩滿,自己想要做上二把手的位置,也是需要其他哥布林的支援。
這件事怎麼做到呢?格布想到。哥布林殘忍,陰險而愚蠢,崇尚力量……他就算會魔法,現在的實力還是不夠。火焰箭能燒死一兩個哥布林,但光靠這個,能鎮的住一整個營地麼?明顯不行。
要通過一些手段讓自己的力量看起來比實際強得多,連唬帶詐,這事纔有可能成。
嗯……需要學習一點裝神弄鬼的魔法。
格布想到。他在洞穴裡麵一邊盤算一邊踱步,越走越快,越來越興奮。
一個偉大的計劃在哥布林的小腦子裡麵慢慢成型。
1.討好熊老大和老薩滿,進入老薩滿核心圈子;
2.除掉三人組,為自己上位騰出位置;
3.偷偷建立個人聲望;
4.也是最後一步。
除掉老薩滿,當上部落真正的主人!
想到光明的未來,格布禁不住手舞足蹈,躺在地上打滾,小心臟砰砰直跳。他腦子裡都是自己坐在熊老大旁邊,老謀深算,深藏功與名的樣子……所有的哥布林都跪在他的腳下,爭先恐後地親他的腳趾。
「你親的不夠虔誠,來人啊,拉出去餵鬣狗!」格布小手一揮,哥布林哭天喊地。
「求求你了,尊貴的格布大人,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親的虔誠,親的用力……饒了我吧!」
「好吧,再給你一次機會。不是因為你懇求我,而是因為,格布是一位仁慈的神明。」格布淡淡地說。
太爽了!想想都睡不著覺了!
格布沉浸在意淫之中,全然不知,在森林的另一側,火把倏然點燃,映出了七隻哥布林焦黑殘破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