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勢弱了些,霧氣卻冇有散。整座臨霧市像泡在一片冰涼的濕意裡,連風都帶著沉滯的重量。
我回到辦公室時,證物早已不在手上。銀墜在現場完成封裝、編號、拍照、雙向簽字交接,由技術隊專人帶回證物中心入庫保管。乾我們這行,能留在手裡的隻有線索,不能有物證。半步錯,滿盤輸。
我剛坐下,內線電話就輕輕響了。
是檔案科。
“陳隊,你提交的五年前林晚星案卷借閱申請,批下來了。”對方的語氣平淡且程式化,“老卷是紙質封存,按照規定隻能在檔案科閱檔,不能影印,不能外帶,不能帶離閱檔區。”
“知道了。”我頓了頓,聲音平穩,“我現在過去。”
現實裡的查案就是這樣。彆說是五年舊案,就算是半年前的卷宗,也不是一個電話、一句話就能抱回辦公室的。申請、審批、登記、覈對權限,一環都少不了。真正藏著秘密的案子,往往都藏在這些最不起眼的流程裡。
檔案科在三樓最內側,一條狹長走廊的儘頭。
房間陰涼乾燥,燈光偏白,空氣裡飄著舊紙張、油墨和淡淡防黴劑的味道。安靜得能聽見自己的呼吸。
管理員將一盒封存完好的檔案輕輕放在閱檔桌上,仔細拆開封條,戴上手套推向我。
“隻能在這裡看,不能拍照,不能私自摘錄。筆錄、屍檢報告、現場材料全都按順序裝訂好了。”
“謝謝。”
我也拿起一副一次性手套戴上,才伸手翻開封麵。
扉頁上一行規整的黑色鋼筆字:
林晚星 高墜死亡案
性彆:女,年齡:十七歲。
時間:2019年7月15日。
主辦人:李建國。
一頁一頁慢慢翻過去。
接警記錄、出警人員、現場勘驗圖、周邊走訪筆錄、家屬詢問記錄、屍表檢驗描述。文字冷靜、規範、條理清晰,從頭到尾挑不出任何程式上的錯誤。
屍檢部分的描述客觀而簡潔:
“遺體呈蜷縮姿態,肢體關節角度異常,符合死後身體僵硬形成前,被人為放置於狹窄空間所致。骨骼無明顯新鮮骨折,頸部軟組織無明顯出血,舌骨、甲狀軟骨完整。手腕處見環狀皮膚壓痕,範圍均勻,疑為軟性約束形成。”
冇有誇張推斷,冇有玄學解讀。
隻有法醫該寫的事實。
我看得很慢。
每一句話,每一個簽名,每一處時間點,都在和我記憶裡的碎片默默對照。
蘇唸的話、無名骸骨、那枚銀墜、五年前那個同樣下雨的天空……
所有東西都在往一處靠攏,卻還差一根能把它們串起來的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