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一家圍著我,列出婚前協議十三條:我的婚前房產要加他名,我的年薪要上交他媽管,我爸媽生病不能麻煩他,但他爸媽養老必須我伺候。上輩子我簽了,結果他拿著我的錢養小三,還說我活該。這一次,我把協議摔在桌上,笑得比他們還燦爛:“簽,當然簽。不過得按我的規矩來。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