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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情葬愛法苑寶典 第41章 以死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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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情葬愛(如果法院不改判,我就一頭撞死在法庭上,以死訴冤)

於劍仁道:\"這是一樁非常明顯的冤假錯案,如果二審法院不糾正改判,我情願以死訴冤,死在我姐姐前麵。不能在法庭內自儘,就在法庭外自儘。相信一定會引起轟動,說法官如何草菅人命。”

愛娥道:“劍仁,你千萬彆做傻事。如果你有個好歹,爸媽怎麼辦?囡囡怎麼辦?誰來照顧他們?你不能不管爸媽啊?”審判員道:“如果本案有改判的理由,你不用以死相脅。如果本案冇有改判的理由,我們不會怕你以死相脅。”

劍仁猛地朝牆邊撞去,血流滿麵,昏倒在地。於愛娥情緒失控,道:“劍仁,你怎麼了?如果你有個好歹,我情願被判死刑,我做鬼也不會放過害死我們的人的。”審判長讓法警將劍仁送往醫院,宣佈休庭,擇日再判。

經診斷,為輕微腦震盪,顱內有出血點。劍仁隻覺得頭痛、頭昏。煙雨道:“劍仁,你太傻了,你這樣能有用嗎?如果法院改判,原告方一定會申訴,說是你用非正常手段向法庭施壓,法庭判決不公。你這樣做是給人以口實,讓法院左右為難。你有冇有考慮過爸媽的感受?你有冇有考慮過你姐的感受?她已經失去了太多,失去了幸福的家庭,她能承受那麼大的打擊嗎?她會被你嚇瘋的。二審敗訴,還有最高院死刑複覈,不到最後一刻,不能輕易放棄,你姐還等著你為她申冤啊。”

劍仁道:“破釜沉舟,魚死網破,我是抱著必死的決心,拚著一死也要救我姐姐一命,我想要抓一根救命稻草,我已經無法可想了。\"劍仁的母親道:“劍仁,如果你也有個好歹,我和你爸怎麼辦?囡囡怎麼辦?”囡囡哭道:“舅舅,我要守著你。囡囡已經冇有爸爸了,囡囡不能再冇有舅舅了。”

煙雨不吃不睡,劍仁道:“煙雨,原本應該你勸我,難道還要我來勸你?如果你也垮了,誰來為我們申冤?”煙雨將手機上的評論遞給他看,隻見上麵寫道:象這樣的案子如果按律師的辯護策略看,是不會判死刑的,頂多就是個無期徒刑。你為什麼要去辯護?為什麼要去自作聰明自找死路?你想要害死於愛娥嗎?是你害死於愛娥的。辯護不是演講,不是文學作品,可以隨心所欲想怎麼寫就怎麼寫。要敢辯而不是抗辯,隻要說清事實和證據就可以了,不能言辭過激,不能和公檢法對抗,不能和城管部門對抗,私權能鬥得過公權嗎?聰明的做法應當是撇清和城管部門的關係,把罪責全推給協管一人。你這樣辯護誰能受得了?法官能受得了嗎?法官不把你趕出法庭就算好了,會采納你的辯護意見嗎?法院能夠不受行政乾預公正判決嗎?

於劍仁道:“法官應當是有輕判的意向的,大概是行政的乾預逼法官重判。煙雨,不一定是因為你的辯護詞得罪了人,你就不要亂猜了,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城管局長會去看你的辯護詞嗎?”

煙雨道:\"審判長為什麼會變卦?這是明擺著的行政乾預。原本大概是要求重判,開庭過後纔要求判死刑的,不是因為辯護詞還會是因為什麼緣故?到今天我才知道刑辯之難,從來冇有過這樣的旁徨無助、壓抑,不怕被對方當事人打罵、威脅生命安全,不怕坐牢,怕的是激怒公權害死被告人,我不該接案子的,我的性格不適合刑辯,我不知該如何辯護了,不接案子我就不會有負罪感了。如果你們因我而死,我就天天去法庭鬨,賴也要賴到牢裡去,拒不出獄,以此贖罪。\"劍仁道:\"不關你的事,你不要再自責了,好嗎?\"

第二天就要宣判了,劍仁一行人坐在旅店裡,徹夜不眠,惴惴不安。劍仁的母親道:“劍仁,不論如何,你都要答應我,絕不自儘,如果你不能答應我,我也不活了,要死一起死。”劍仁道:\"媽,我答應你,我不會真自儘的。\"

煙雨道:“如果敗訴,就把案卷、辯護詞交到最高院申訴,再找過一個律師吧?如果最高院不肯通過死刑複覈,發回重審,就可以撿回一條命了。”劍仁道:“我還是那句話,就是死也不另請律師,你要負責到底。”

第二天重新開庭,兩名法警一人抓住劍仁一隻手,防止他再自儘。審判長道:\"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61條:你違反法庭秩序,原本應當對你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念在你姐弟情深,本庭不予追究。依據刑法第231條,被害人有嚴重過錯,一審法院量刑過重,經二審法院合議庭合議,撤銷一審法院的死刑判決,改判於愛娥為無期徒刑。鑒於於愛娥的婆婆曾表示隻要能救於愛娥一命,賠再多的錢也願意。為了安撫趙青河的父母,本庭不好將賠償款收回,可好?”

秋母道:\"隻要能救愛娥一命,賠再多的錢我也願意。帥林在天有靈,也該瞑目了。”劍仁道:\"好好好,法庭能夠救我和我姐姐兩條人命,我感激不儘。”愛娥道:“我原本打算,如果法庭判我死刑,我就當庭撞死,絕不能讓劍仁有以死訴冤的機會。現在好了,保住命了。”

庭審結束,劍仁一家走出法庭,劍仁道:\"煙雨,總算保住命了,法庭改判無期徒刑。我姐說,如果法庭判她死刑,她就當庭撞死,絕不讓我有以死訴冤的機會。我差一點就再也見不到我姐姐了,生死兩重天。”煙雨道:\"石頭落地了。”劍仁道:“煙雨,你怎麼說人頭落地了?你也太不厚道了。”煙雨道:“你聽錯了。”

一行人趕回上海,劍仁道:“我姐姐說我小時候,姐姐吃田螺,就把螺螄屁股給我吃。把鐵碗給我裝尿,讓我喝尿。”煙雨道:\"這還是你親姐嗎?這麼捉弄你,好吃嗎?”

劍仁道:\"記不清了。有這樣一件案子,凶手下毒,可是他並不想毒死人,毒藥的量連老鼠也毒不死,可是被害人卻死了,這是為什麼?”煙雨道:\"致死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說酒精和藥物的作用。醫院未查明病因亂用藥也可能致死。故意傷害不是以特彆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是不應當判死刑的。在無法確定致死原因的情況下,判死刑就是冤案。你姐姐大概要二十多年以後才能減刑出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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