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幹炬沒想到還有意外收獲,能想出這麽缺德的法子把親弟弟趕出門,這高家老大也不是什麽省油的燈啊,還真是應了那句話,一個被窩裏睡不出兩種人。
這高白氏的被窩裏睡過的幾位,都不是什麽好人。
“高白氏,你的兩個姦夫都招供了,你可還有什麽話說?”
高白氏也不惺惺作態了,紅著眼瞪著季伯常說:“民婦隻恨看錯了人,原以為是個能頂事的,沒成想是個銀樣鑞槍頭。”
那麽,就剩看起來清白的高族長了。
所謂人老成精,王幹炬也不確定這老族長到底是真清白呢,還是看穿了自己的把戲。
“高族長,我看你不像是不知情的,說說吧。”
高族長又是一聲歎息,說:“小老兒確實是知情的,包括那高大白設計謀得家裏全部財產的事,小老兒也從高正白嘴裏問得了始末。”
王幹炬心裏覺得有點奇怪了,於是問道:“既然知道是高大白使壞,為何不主持公道呢?”
高族長皺眉答道:“大老爺,這家醜……如何外揚?高秀才他終究是睡了嫂子,穢亂人倫,說破天去也是大錯。高大白將他掃地出門,雖存心不良,可明麵上,已是‘寬厚’了。加上家醜不好外揚,我便拿了一間舊屋借給高秀才住,把這事按了下去。”
“後來高大白死了,高正白屢次三番去索要財產,你也知曉?”
“知曉。”高族長說:“不瞞大老爺,此事,正是小老兒暗中點撥、鼓動他去的。高大白留下的產業,是高家祖產,怎能長久落在一個不守婦道、心思狠毒的外姓婦人手中?高秀才雖有錯,終究是高家血脈。小老兒想著,讓他去鬧,或能逼這婦人吐出些產業來,物歸原主。”
這高族長倒是打得一副好算盤。
但是王幹炬也不能說他有錯。
“那後來,你揚言要將高白氏和季伯常浸豬籠,怎讓他們逃了?”
“也是小老兒偷偷放的。”高族長說:“到底兩條性命,我故意沒鎖臨時關押他們的祠堂後門,就是想著,他們若是私奔,去過安生日子,這樣,族內的財產沒丟,這兩人的性命也能保全,算是小老兒積德。”
王幹炬聽到這,忍不住笑著說:“但是你沒想到,這高白氏逃迴孃家,自覺有人撐腰,居然鬧到縣衙,這下,家醜徹底外揚了。”
笑過一陣,王幹炬收斂笑容,正了正衣冠,驚堂木重重一拍,肅聲道:“肅靜!本案業已審明,是非曲直,本官心中已有公斷。爾等聽判!”
“《大乾律·刑律·犯奸》有載:‘凡和姦,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又雲:‘誣告人罪者,加所誣罪三等論處。’《戶律·婚姻》亦言:‘凡以妻妾妄作姊妹嫁人者,杖一百,妻妾離異歸宗,財禮入官。’本案雖未至嫁人,然高大白以妻為餌,設計親弟,其心可誅,其行類此,雖其人已歿,其過不可不論。”
“犯婦高白氏,夫喪之後,不思守節,先與長工季伯常通姦,穢亂門庭,證據確鑿。更於公堂之上,故作哀態,誣告小叔高正白逼奸,意圖混淆視聽,霸占家產,其心險惡!兩罪並罰,本官判你——脊杖六十,徒一年半!”
“姦夫季伯常,身為雇工,不思本分,與主母通姦,敗壞綱常。事後為虎作倀,協同作偽,本應嚴懲。念其最終據實招供,未釀成更大冤獄,酌情減等。判你——杖八十,徒一年!”
高白氏聞言,麵如死灰,再無聲息。季伯常則磕頭如搗蒜,連呼“謝大老爺”。
王幹炬不置可否地點點頭,又看向高正白:“生員高正白!你讀聖賢書,當知‘男女有別,授受不親’,更應明‘長幼有序,人倫大防’!你與寡嫂有染,無論緣由如何,已犯‘和姦’之條,玷辱門楣,有虧德行。此乃你咎由自取之過!”
高正白深深低頭,耳根通紅。
“然而,”王幹炬話鋒一轉,“你兄高大白,設‘借種’毒計在前,行‘捉姦’誣陷在後,巧取豪奪,將你掃地出門,此乃無情無義、敗壞倫常之舉!此為你可憫可訴之情。”
“本官衡量再三,判你於高家祠堂閉門思過三月,手抄《孝經》《家禮》各百遍,以滌心革麵!秀才功名,暫予保留,以觀後效。若再有不端,定奏請學政革除!”
高正白沒想到自己居然能落個如此輕判,連忙叩頭。
“高守業!”
“你身為宗族之長,上不能秉公持正,及時製止高大白之惡行,反以‘家醜不外揚’為由,行遮掩包庇之實,致使冤情埋沒數載,此為失察失職!”
“高大白死後,你為追迴祖產,暗中鼓動高正白爭產,雖情有可原,卻激化矛盾,引發今日訟爭,此為處事不當!”
“念爾年邁昏聵,從輕發落!罰你高氏宗族出糧二十石,於今春青黃不接時,在界埠設粥棚三日,周濟貧苦,以贖爾族管教不嚴、險些釀禍之過!可有異議?”
高族長能有什麽異議呢,王幹炬的判決本也是積德行善。
還有一件事沒有判決,高白氏,還有高正白、高守業都在等著王幹炬的下文。
“至於高家的那些產業。”王幹炬故意停了一下,然後才慢條斯理地說道:“高家祖產,田三十六畝,宅院一座,本應由高正白繼承,然高正白德行有虧,又犯律法,因產業之爭擾攘鄉裏,故而判罰沒良田十畝,劃入高氏義田,其產出專用於祭祀高氏曆代先祖、資助族內貧寒子弟讀書。”
“高白氏不守婦道,判逐出高氏,歸於本宗,此後婚嫁各不相幹,不得再迴來爭產。”
“又有高大白遺孤,年僅八歲,交高正白撫養,婚嫁一應事宜,高正白不得推脫。”
“如何?”
片刻後,四人先後叩首:“服判!謝青天大老爺明斷!”
王幹炬滿意地點點頭,說道:“本案判決文書,本官將令人抄錄,張榜於縣衙前,以儆效尤,以正風俗!”
“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