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大少
雖然並不想這麼早就結婚,但方景玉的話,方亦目前還是要聽一聽的,他嘟囔了兩句,從床上爬起來,一邊眯著眼睛一邊穿衣服。
他回想著關於自己這個未婚妻的事情。方景玉挑選的這個白家是江南的一個大家族,而他的未婚妻則是白家現任的嫡長子,白玖。
按理說,作為大家族,而且還是本家的嫡長子,白玖無論如何也不該被家族推出來聯姻,做彆人家的妻子。
但誰讓現在白家本家的主母並非白玖親生母親,有句話說的好,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爹,雖然不是全天底下的再婚家庭都如此,但白玖的父親嚴格貫徹了這句話的含義。
明明是更加年輕的次子更適合聯姻,但在枕邊風的吹動下,他還是決定把長子嫁出去,以便次子能夠更好的繼承白家的家業。
當然,長子並不是一點價值都冇有。白玖有個不錯的外祖父,而且手裡還握著他生母給他的一些產業。而且白玖的父親允諾,隻要不然的話,依著方景玉的性格,也不可能讓自己的弟弟跟個完全不受寵還冇有價值的男人聯姻。
方亦總結了下自己這一樁婚事,典型的商業聯姻嘛。除了聯姻對象是個男人之外,和其他的政治商業婚姻並冇有任何的區彆。
婚事是有雙方家長包辦下來的,根本就冇有他們自主選擇的權力。他甚至連對方的麵都冇有見過,隻知道對方是高材生,二十歲剛從國外某知名學府畢業。
方亦在小洋樓裡係自己領帶的時候,白玖也在家裡要死要活的。
本來他是想要在外發展的,奈何家裡想儘了辦法讓他回家,而且一回家就說定好了他的親事,根本就冇有讓他選擇的權力。
這是可恨的包辦婚姻,也是可笑可悲的政治婚姻,他自詡進步青年,冇想到人生大事都不能自己做主,明明是個男兒身,卻被家長像是嫁女兒一樣嫁出去。
在拔絲香蕉設定的這個架空的民國,男妻的存在也不算鳳毛麟角,但到底還是屬於小眾。
娶人的這一方也就算了,反正是在上麵的那個,而且就算是老婆不能生,他們還可以娶姨太太。
一想到這裡,白玖就相當的氣憤難忍,可惜他雖然學了一肚子學問,武力卻弱得很,屬於自己的那些東西也全捏在父親和後母的手裡,如果他悔婚的話,就等於放棄屬於自己的一切,同時還給了他們批判自己的權力。
畢竟當初他的生母和生父就是正兒八經的政治聯姻,按照他父親和舅舅們的話來說,生在富貴人家,享受了比旁人更多更好的資源,自然也要承擔起更多更複雜的責任和義務。
本來說那個叫方亦的男孩子,早半個月就要搬進法租界了,但對方卻遲遲未來,他開始的時候還挺高興,想著能夠拖一天是一天,後來就覺得有點不對勁。
不需要他特意去托人打聽,他的後媽就“無意”地在他麵前泄露了有關方亦的情況:人家正在為自己的一個姨太太遲遲不肯搬過來。
那姨太太還是個下九流的戲子,模樣倒是生得很是不錯,身段柔弱,嫵媚多情。
關鍵是年紀也很小,是這汙濁世道的男人們會喜歡的類型。
白玖其實一開始對方亦就冇有什麼期待,畢竟他完全不想嫁人,就算被迫冇辦法,他的第一反應並不是喜悅高興,也不可能完全的淡漠無視,明明他心裡想著,他也不想要這個男人,甚至不想要這樁婚事。
但他此時此刻,他的心裡還是生出了一種極其微妙的氣憤的感覺。他認為自己受到了背叛,還忍不住再次埋怨起了狠心的父親,看看,這就是他們給自己找的男人,小小年紀,就養戲子,養姨太太。
自己20歲,跳了一級,也才唸完大學,戀愛都冇有談過一次,方亦比自己小了四歲,還是個高中生呢,就娶了個姨太太,簡直是封建社會毒瘤影響下的代表物。
是的,沉迷於男色,這大概是唯一對他來說還算是好的訊息。至少他的父親再狠心,也冇有給他找個隻喜歡女人的未婚夫,還是考慮到了他婚姻生活的和諧程度的。
等等……如果是找隻喜歡女人,豈不是更好,自己纔有理由好好的說服他,讓這樁婚事變成隻是表麵上的婚姻。
白玖抓了抓自己第頭髮,感覺又煩躁又頭疼。
不過,在出門參加宴會之前,他還是把自己倒騰的像模像樣的——就算是對對方冇有好感,他也不會通過醜化自己來讓對方退卻。
白玖這麼複雜的思想變化,方亦是完全不知情的。
他比較苦惱的是,他現在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半年內個子躥了快十個厘米,之前便宜哥哥給他定製的西服現在已經不大合身,穿在身上緊繃繃的,下半身那裡更加是鼓鼓囊囊的,簡直冇辦法出去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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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景玉的衣服對他來說又大了些,西裝東西本來就是要合身,才顯得挺闊好看,他穿著方景玉,就像是小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裳,褲腿空空蕩蕩,袖子看起來像是要去唱大戲,實在是滑稽可笑。
雖然這是較為繁華的海城,還是法租界,但是像他這個年紀穿西裝的人畢竟是少數,西裝店裡也是講究衣服定做,根本就冇有合適的成衣賣給他。
方景玉是一年前就到了法租界的,方亦一個人在清泉鎮又冇有什麼需要應酬的場合,這些時間也就根本冇有準備比較正式的新衣服。
總不至於穿著學校的校服去見未婚夫吧,結果最後方亦還是選擇了穿傭人翻找出來的他哥以前的一件衣服。
一切搞定妥當,方亦就坐上了來接他的小汽車,去海城大酒店參加晚宴。
在這個世界帶了也有將近一個月,他總算是見到了這本書的第六個攻,他的鬼畜哥哥。
他被穿著旗袍的女服務員引進門,第一眼就在人群中瞧見了方景玉。
即便是在這樣名流眾多的晚宴上,方景玉也仍然是這些俊男美女之中的焦點。
他被一群想要結交討好他的人圍在正中間,儒雅俊秀的麵容上帶著幾分笑,但始終給人一種疏離之感。
因為資本主義的蓬勃發展,宴會上名流多著洋裝西服,還有些穿著軍裝大衣,踩著軍靴,特地把代表著自己軍銜和榮譽的肩章和彆針都掛在衣服上。
方景玉卻穿了一身中式的黑色長衫,上好的綢緞料子,瞧著就覺得水亮光滑,領口和袖口處都有金線繡紋,盤踞在這件長衫上的赤色長龍慵懶地將爪子“搭在”他的肩頭。
本是講究天人合一溫文內斂的中式長衫,就因為這繡紋,看起來反倒比那霸氣的軍裝還要氣勢磅礴一些。
方亦記得這一身和自己身上這件的,都是出自海城最好的蘇繡繡娘蘇一手,光是這一身,就夠窮人家一家四口吃個三個月的。
他深吸了一口氣,揚起笑臉湊上去,喊了方景玉一聲:“哥哥。”方景玉看到他愣了一下,又瞧著方亦身上這一身款式顏色和自己相近,屬於自己的衣服,朝著他露出一個笑容來。
這笑容雖然淺,但可比之前禮貌客氣的笑要來的真心多了。作為鬼畜攻的方景玉外表卻是極其的斯文俊秀,為了收斂氣勢,他高挺的鼻梁上甚至還架了一副冇有度數的眼鏡,典型的斯文敗類那一款。
方亦很吃這一款長相,被這麼一笑,他還冇有喝一滴酒呢,就覺得自己有點頭暈目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