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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6章 當時參與協議稽覈的人肯定有人知道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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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刃歸鞘:公訴人的荊棘之路

第一章塵封的舉報信

市檢察院公訴二處的辦公室裡,空調風帶著紙張的油墨味掠過辦公桌。蘇晚將一份已生效的判決書歸檔,指尖劃過“被告人張建軍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的字跡時,收發室送來的一個牛皮紙信封落在了她的案頭。信封冇有署名,隻有“公訴二處親啟”五個鋼筆字,墨跡陳舊得像是存放了許久。

作為入職五年的公訴人,蘇晚見過太多匿名舉報,但這個信封的厚重感讓她心頭一動。拆開信封,一遝泛黃的信紙掉了出來,還有幾張模糊的照片和一份殘缺的銀行流水單。信的開頭冇有客套話,直奔主題:“2018年6月,城東拆遷項目,李茂林夥同趙天虎偽造拆遷協議,侵吞國家拆遷款1200萬元,涉嫌貪汙罪、詐騙罪。多名知情人被威脅,證人王某遭車禍身亡,此案被壓下,凶手至今逍遙法外。”

照片上是一處被拆毀的老街區,其中一張隱約能看到兩個男人的背影,旁邊標註著“李茂林、趙天虎”。銀行流水單上的交易記錄顯示,2018年7月,一筆1200萬元的資金從拆遷辦專戶轉出,最終流入一個名為“盛達貿易”的空殼公司賬戶,而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李茂林。

“又來一個陳年舊案。”身後傳來組長陳銘的聲音,他剛從法庭回來,法袍的衣襬還帶著外麵的風塵。這位有著二十年公訴經驗的老檢察官,額頭上的皺紋裡似乎都刻著案件的痕跡,“李茂林?市人大代表、盛達集團董事長,去年還上過財經雜誌封麵,號稱‘城市建設功臣’。”

蘇晚遞過舉報信和證據材料:“陳組,舉報信裡說有證人被滅口,還有拆遷款被侵吞,這案子如果屬實,性質太惡劣了。”

陳銘翻閱著材料,眉頭逐漸擰緊。當看到“證人王某遭車禍身亡”時,他的手指頓了頓:“2018年城東拆遷項目,我有印象。當時確實有一起拆遷戶車禍案,交警部門認定為意外事故,但家屬一直上訪,說有人為因素,後來被以‘證據不足’駁回。”他抬頭看向蘇晚,眼神銳利如刀,“調取當年的車禍案卷宗和拆遷項目審計報告,同時覈查盛達貿易公司的註冊資訊和資金流向。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隻要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就必須立案審查,不管涉及誰。”

三天後,蘇晚帶著厚厚的卷宗走進陳銘的辦公室。“陳組,查到了。盛達貿易公司2018年5月註冊,註冊資本1000萬元,註冊地址是一個虛假的寫字樓房間,同年7月收到1200萬元拆遷款後,一個月內分多次轉入李茂林的個人賬戶和海外賬戶。車禍死者王某確實是當時的拆遷戶代表,他生前曾向拆遷辦提交過異議書,質疑部分拆遷協議的真實性。”

陳銘看著審計報告上的紅筆批註,臉色凝重:“拆遷辦當時的負責人是誰?”

“是現在的市住建局副局長趙天虎。”蘇晚調出趙天虎的簡曆,“2018年他擔任拆遷辦主任,直接負責城東項目。還有,李茂林的盛達集團近幾年承接了多個政府項目,背後似乎有很強的關係網。”

就在這時,辦公室的電話突然響起。陳銘接起電話,臉色漸漸變得陰沉:“我知道了。”掛掉電話後,他看著蘇晚:“剛纔是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打來的,說李茂林是人大代表,調查他需要先履行報請程式,還‘善意提醒’我們不要輕信匿名舉報,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蘇晚攥緊了拳頭:“這分明是在施壓!難道人大代表就能逍遙法外?”

“越是這樣,越說明案子有問題。”陳銘站起身,走到窗邊看著遠處的檢察院大樓,樓頂上的國徽在陽光下熠熠生輝,“《代表法》規定人大代表享有豁免權,但僅限於非經批準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不代表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通知技術部門,對舉報材料進行筆跡鑒定和指紋提取,同時聯絡王某的家屬,重新覈實情況。我們是公訴人,肩上扛著的是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的信任,不管對方是什麼身份,有多大後台,隻要觸犯法律,就必須一查到底。”

第二章汙點證人的博弈

找到王某的家屬時,他們一家住在城郊的老舊小區裡。王某的妻子張桂蘭得知來意後,眼神裡充滿了警惕和恐懼:“五年了,我們已經不想再提了,當時警察都說了是意外,你們又來問什麼?”

蘇晚坐在簡陋的沙發上,輕聲說:“王阿姨,我們是檢察院的公訴人,不是來翻舊賬的,是來為老王討公道的。如果他的死真的不是意外,那些凶手就應該受到法律的製裁,不能讓他白白犧牲。”

張桂蘭的眼淚瞬間掉了下來:“我就知道不是意外!出事前一天,老王說他拿到了李茂林偽造協議的證據,要去舉報,結果第二天就被車撞了。那些人還威脅我,說如果敢亂說話,就對我和孩子下手。”她從櫃子裡拿出一個鐵盒子,裡麵裝著一疊檔案和一個錄音筆,“這是老王留下的,他說如果他出事,就把這些交給可靠的人。”

檔案裡是王某整理的拆遷協議對比材料,上麵清晰標註著李茂林偽造的簽名和虛假的房屋麵積證明。錄音筆裡的內容更是驚人,裡麵記錄著李茂林和趙天虎的對話,兩人商量如何偽造協議、賄賂相關人員,以及“處理掉”王某這個麻煩。

“這些都是關鍵證據。”蘇晚拿著鐵盒子,感覺沉甸甸的,“王阿姨,你放心,我們會保護你和孩子的安全,也一定會讓凶手伏法。”

回到檢察院,技術部門對錄音筆進行了鑒定,確認錄音內容真實有效,冇有經過剪輯。但陳銘卻陷入了沉思:“錄音雖然能證明李茂林和趙天虎有犯罪意圖,但要定他們的罪,還需要更直接的證據,比如偽造協議的原件、賄賂的轉賬記錄,以及殺害王某的直接證據。現在最缺的,是能指證他們的證人。”

“或許可以找當年拆遷辦的工作人員。”蘇晚提議,“當時參與協議稽覈的人,肯定有人知道內情。”

經過排查,一個名叫孫偉的前拆遷辦科員進入了他們的視線。孫偉2019年從拆遷辦辭職,現在經營著一家小超市,生意慘淡。蘇晚和同事以顧客的身份找到他,表明來意後,孫偉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我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我已經不在拆遷辦工作了,什麼都不記得了。”

“我們知道你是被脅迫的。”蘇晚拿出那份錄音筆,“李茂林和趙天虎的對話我們已經掌握,你當年作為協議稽覈的經辦人,不可能不知道他們偽造協議的事情。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構成包庇罪。但如果你能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指證李茂林和趙天虎,我們可以認定你為汙點證人,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孫偉的身體微微顫抖,沉默了很久。他抬頭看向蘇晚,眼神裡充滿了掙紮:“我害怕,李茂林的勢力太大了,他連王某都敢殺,我要是指證他,我和我的家人就完了。”

“我們會給你提供證人保護。”陳銘的聲音從門口傳來,他特意趕了過來,“檢察院有專門的證人保護機製,會為你安排安全的住所,保障你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你想想王某,他為了揭露真相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而你現在有機會讓正義得到伸張,難道要一輩子活在恐懼和愧疚中嗎?”

孫偉的眼淚掉了下來:“其實我心裡一直不好受。當年我發現協議有問題,想舉報,結果被趙天虎威脅,他說如果我敢說出去,就讓我家破人亡。後來王某出事,我更是嚇得不敢吱聲。”他深吸一口氣,眼神變得堅定,“我願意作證,我要說出真相。”

根據孫偉的供述,李茂林和趙天虎偽造了15份拆遷協議,涉及12戶拆遷戶,侵吞拆遷款1200萬元。孫偉還提供了當年的協議稽覈底稿和趙天虎給他的5萬元封口費轉賬記錄。更重要的是,他交代了殺害王某的凶手是李茂林雇傭的社會閒散人員張強,並提供了張強的聯絡方式和藏匿地點。

“立刻聯絡公安部門,抓捕張強。”陳銘當即下令,“同時申請對李茂林和趙天虎采取強製措施,報請市人大常委會批準中止李茂林的人大代表資格。時間不等人,我們必須在他們銷燬證據、轉移資金之前,將他們繩之以法。”

第三章阻力重重的偵查

公安部門根據孫偉提供的線索,很快在市郊的一個廢棄倉庫裡抓獲了張強。審訊室裡,張強一開始還百般抵賴,但當蘇晚拿出錄音筆和孫偉的證詞時,他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如實交代了受李茂林指使殺害王某的犯罪事實。

“李茂林讓我跟著王某,找到合適的機會下手。2018年6月15號晚上,我開車在王某家附近的路口等著,等他騎車經過時,我故意加速撞了上去,然後偽造了交通事故的現場。事後李茂林給了我50萬元,讓我躲起來,等風頭過了再出來。”張強的供述被同步錄音錄像,成為了關鍵證據。

然而,當檢察院準備報請批準逮捕李茂林和趙天虎時,卻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力。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以“證據不足”“需要進一步覈實”為由,推遲了對中止李茂林人大代表資格的審議。同時,住建局也發來公函,稱趙天虎是“優秀乾部”,多年來為城市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請求檢察院“慎重處理”。

更讓人頭疼的是,李茂林似乎察覺到了危險,開始轉移資產。銀行流水顯示,他近期將名下的多處房產和股權低價轉讓給了親戚朋友,海外賬戶的資金也在快速轉移。技術部門試圖凍結他的賬戶,但部分海外賬戶所在的國家和地區冇有司法互助協議,凍結工作陷入僵局。

“這是明顯的拖延戰術。”蘇晚看著桌上的公函,氣憤地說,“他們就是想給李茂林爭取時間,讓他銷燬證據、跑路。”

陳銘點燃一支菸,沉默了片刻:“越是阻力大,越說明我們觸到了他們的痛處。李茂林能有這麼大的能量,背後肯定有保護傘。我們不能隻盯著他和趙天虎,還要挖出背後的腐敗分子。”他掐滅菸頭,眼神堅定,“通知反貪局,同步調查趙天虎的違紀違法問題,重點覈查他與李茂林的利益往來。同時,我們再補充一份詳細的證據清單,提交給市人大常委會,據理力爭。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管他有什麼身份,有多大的保護傘,隻要觸犯了法律,就必須受到製裁。”

接下來的幾天,蘇晚和同事們加班加點,整理出了厚厚的證據卷宗,包括偽造的拆遷協議、銀行流水、錄音筆記錄、孫偉和張強的證詞、交通事故現場的勘查報告等,共計126份證據材料。他們還找到了當年參與拆遷審計的會計師,獲取了李茂林偽造審計數據的證據。

在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會上,陳銘作為檢察院代表,詳細陳述了李茂林和趙天虎的犯罪事實,並出示了關鍵證據。“李茂林身為人大代表,本應模範遵守法律,卻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偽造拆遷協議,侵吞國家钜額拆遷款,還雇傭凶手殺害證人,其行為已構成貪汙罪、詐騙罪、故意殺人罪,犯罪情節特彆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如果這樣的人能逍遙法外,不僅會踐踏法律的尊嚴,還會讓人民群眾對法治失去信心。”

陳銘的發言擲地有聲,在場的不少人大代表都表示支援檢察院的調查。最終,市人大常委會以多數票通過了中止李茂林人大代表資格的決議,並同意檢察院對其采取強製措施。

拿到決議的當天,蘇晚和公安乾警一起,趕往李茂林的盛達集團總部。然而,當他們到達時,李茂林已經不見了蹤影,辦公室裡一片狼藉,電腦硬盤被拆除,部分檔案被燒燬。

“他跑了。”蘇晚看著空蕩蕩的辦公室,心裡一沉。

“彆慌。”陳銘冷靜地說,“我們已經提前凍結了他的國內賬戶,並且通知了邊防和海關,他跑不遠。技術部門正在恢覆電腦數據,同時追查他的出行記錄,一定能找到他的下落。”

果然,經過技術部門的努力,恢複的電腦數據顯示,李茂林購買了前往國外的機票,計劃當天晚上從國際機場起飛。公安部門立刻部署警力,在機場布控,最終在登機口將準備逃跑的李茂林抓獲。

與此同時,趙天虎也被反貪局立案調查。經查,趙天虎在擔任拆遷辦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李茂林賄賂300萬元,為其偽造拆遷協議、侵吞拆遷款提供幫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貪汙罪。

第四章法庭上的終極對決

半年後,李茂林、趙天虎、張強等人涉嫌貪汙罪、詐騙罪、故意殺人罪、受賄罪一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庭內座無虛席,受害者家屬、媒體記者、市民代表擠滿了旁聽席,大家都在期待著一場正義的審判。

蘇晚作為本案的公訴人,身著檢察製服,站在公訴席上,神情嚴肅而堅定。她首先宣讀了起訴書,詳細陳述了李茂林等人的犯罪事實:“被告人李茂林夥同被告人趙天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偽造拆遷協議,侵吞國家拆遷款1200萬元,數額特彆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汙罪、詐騙罪;為掩蓋犯罪事實,被告人李茂林雇傭被告人張強殺害證人王某,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趙天虎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被告人李茂林賄賂300萬元,為其犯罪提供幫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上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調查階段,蘇晚逐一出示了相關證據,包括偽造的拆遷協議、銀行流水、錄音筆記錄、孫偉和張強的證詞、交通事故現場勘查報告、法醫鑒定結論等。每一份證據都經過了嚴密的質證,無可辯駁地證明瞭李茂林等人的犯罪事實。

然而,李茂林的辯護律師卻提出了異議:“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中,部分證人證言存在瑕疵,錄音筆的真實性無法完全確認,且被告人李茂林冇有直接參與殺人行為,不應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

蘇晚立刻反駁:“首先,證人孫偉和張強的證詞經過了多次覈實,與其他證據能夠相互印證,不存在瑕疵;其次,錄音筆的真實性已經經過技術部門的鑒定,確認冇有經過剪輯和偽造;最後,被告人李茂林雇傭張強殺害王某,雖然冇有直接實施殺人行為,但屬於故意殺人罪的教唆犯,應當承擔主犯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被告人李茂林的教唆行為是導致王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展開了激烈的交鋒。李茂林的辯護律師試圖以“被告人有自首情節”“積極退贓”為由,請求法院從輕處罰。趙天虎的辯護律師則辯稱,趙天虎是“被脅迫”參與犯罪,且部分贓款已經退還,應當減輕處罰。

蘇晚針對辯護律師的觀點,逐一進行了駁斥:“被告人李茂林是在被抓獲後才如實供述部分犯罪事實,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條件;雖然部分贓款被追回,但大部分資金已經被其轉移海外,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被告人趙天虎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積極參與偽造拆遷協議,不存在被脅迫的情形,其行為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不應減輕處罰。”

蘇晚最後發表公訴意見時,目光掃過旁聽席,聲音鏗鏘有力:“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製裁。被告人李茂林、趙天虎等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和人大代表,本應恪儘職守、遵紀守法,卻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家財產,殺害證人,踐踏法律尊嚴,損害人民利益,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嚴重的犯罪。我們懇請法庭依法對被告人作出公正的判決,以彰顯法律的威嚴,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告慰死者的在天之靈。”

法庭經過三天的審理,最終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李茂林犯貪汙罪、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冇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趙天虎犯貪汙罪、受賄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冇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涉案人員分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並處罰金。

宣判結束後,王某的妻子張桂蘭激動地淚流滿麵,她走到蘇晚麵前,深深鞠了一躬:“謝謝你們,謝謝檢察院,終於為老王討回了公道!”

蘇晚扶起張桂蘭,眼眶也濕潤了。她知道,這場勝利來之不易,是無數個日夜的堅守和付出換來的。走出法院,陽光灑在身上,溫暖而明亮。陳銘看著身邊的年輕公訴人,語重心長地說:“作為公訴人,我們肩負著維護法律尊嚴、守護公平正義的神聖使命。在這條路上,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阻力和挑戰,但隻要我們堅守初心、牢記使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就一定能讓正義不遲到、不缺席。”

蘇晚望著遠處的檢察院大樓,樓頂上的國徽在陽光下熠熠生輝。她想起了入職時在國旗下宣誓的場景:“我誌願成為一名人民檢察官,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恪守檢察職業道德,維護公平正義,維護法製統一。”

就在這時,蘇晚的手機收到了一條簡訊,是反貪局同事發來的:“李茂林背後的保護傘已經查清,涉及3名處級乾部和1名廳級乾部,目前已經全部立案調查。”

蘇晚笑了,她知道,這場正義的戰爭還冇有結束,但隻要他們這些公訴人堅守崗位、利劍高懸,就一定能掃除一切司法陰霾,讓法律的光輝照亮每一個角落,讓每一個逍遙法外的狂徒都受到應有的懲罰,扞衛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的利益。

夕陽西下,金色的餘暉灑在城市的街道上,也灑在蘇晚和陳銘堅定的背影上。他們用忠誠與擔當,書寫著新時代公訴人的使命與榮光,用法律的利刃,守護著社會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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