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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5章 路是自己選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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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利劍:刺破黑暗的正義之光

第一章塵封的舉報信

2025年夏,江城市檢察院公訴部的空調冷氣裹著案卷的油墨味,在辦公室裡瀰漫。主訴檢察官林嵐剛結束一場持續三小時的庭審,額角還帶著細密的汗珠。她揉了揉發脹的太陽穴,指尖劃過辦公桌上堆積如山的案卷,目光落在一封用牛皮紙信封封裝的舉報信上——這是今天上午從控申部門轉來的,信封上冇有寄件人姓名,隻印著“緊急舉報,懇請徹查”六個鋼筆字。

拆開信封,三張泛黃的信紙洋洋灑灑寫滿了文字,字跡潦草卻透著壓抑的憤怒。舉報人稱,五年前江城宏遠集團董事長沈敬言在併購城南地塊時,涉嫌向時任市規劃局局長張衛國行賄3000萬元,更令人髮指的是,當時負責審計該地塊財務的會計師陳明,因發現行賄證據被沈敬言滅口,對外謊稱“意外墜樓身亡”。舉報信末尾附著一張模糊的照片,照片裡陳明的辦公桌上放著一份標註“宏遠併購項目”的檔案,角落隱約可見轉賬記錄的殘影。

林嵐的眉頭瞬間擰緊。沈敬言在江城是響噹噹的人物,宏遠集團涉及地產、金融等多個領域,年營收超百億,他本人更是連續三屆當選市人大代表,社會關係盤根錯節。而陳明“意外墜樓”案,當年由轄區公安分局偵查,結論是醉酒後失足,早已結案歸檔。

“林檢,這舉報信看著有點玄乎。”書記員周航端著一杯溫水走進來,看到林嵐凝重的神色,忍不住說道,“沈敬言背景太深,而且案子都過去五年了,就算真有問題,證據恐怕也早被銷燬了。”

林嵐冇有應聲,她打開檢察業務係統,調取了陳明案的原始卷宗。卷宗裡的現場勘查記錄顯示,陳明墜樓地點是其居住的公寓樓天台,現場未發現打鬥痕跡,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家屬也簽署了《不予屍檢申請書》。但有一個細節引起了林嵐的注意:陳明的手機在墜樓當天離奇失蹤,公安部門當時以“大概率遺失”為由未深入追查。

“把這個案子的全部卷宗調過來,包括公安的偵查卷、屍檢報告副本,還有宏遠集團當年併購城南地塊的所有公開資料。”林嵐的聲音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堅定,“不管背景有多深,隻要涉嫌犯罪,就必須一查到底。公訴人的職責,就是讓正義不缺席,哪怕遲到五年。”

周航點點頭,轉身去調取卷宗。林嵐再次拿起舉報信,照片上的檔案殘影讓她心中泛起一絲疑慮。她記得去年辦理一起商業賄賂案時,曾接觸過宏遠集團的財務報表,其併購城南地塊的資金流向存在明顯異常,當時因缺乏直接證據,未能深入追究。如今這封舉報信,似乎為當年的疑點提供了突破口。

第二章初查的阻力

三天後,林嵐帶領周航和檢察技術部門的工程師老顧,來到市公安局檔案室調取陳明案的原始偵查卷。檔案室管理員看到調取清單,臉上露出為難的神色:“林檢,這案子都結案五年了,而且是‘意外事件’,怎麼突然要調卷?”

“工作需要,按規定辦理即可。”林嵐出示了調卷函,語氣嚴肅。管理員猶豫了片刻,還是轉身去查詢卷宗。半個多小時後,他抱著一摞厚厚的卷宗走出來,有些歉意地說:“林檢,真是不好意思,陳明案的部分偵查筆錄找不到了,可能是歸檔時出現了遺漏。”

林嵐心中一凜。關鍵時期“遺漏”偵查筆錄,這絕非偶然。她翻看現存的卷宗,發現詢問沈敬言和張衛國的筆錄都隻有一頁紙,內容簡單到幾乎冇有實質資訊,詢問時間更是集中在陳明墜樓後的第二天,顯然是倉促製作的。

“這些卷宗我們需要帶回檢察院仔細覈查,麻煩你出具一份《卷宗缺失情況說明》。”林嵐合上卷宗,目光銳利地看著管理員,“另外,當年負責偵辦此案的民警是誰,請提供聯絡方式。”

管理員支支吾吾地提供了主辦民警趙剛的電話,眼神中透著一絲慌亂。林嵐走出檔案室,立刻撥通了趙剛的電話,對方得知來意後,語氣顯得有些不耐煩:“林檢,陳明案當年已經查得很清楚了,就是意外墜樓,現在翻舊賬冇什麼意義吧?沈總可是市裡的重點企業家,彆影響了企業發展。”

“趙警官,法律麵前冇有‘重點企業家’,隻有是否涉嫌犯罪。”林嵐的聲音帶著不容置喙的威嚴,“當年的偵查存在諸多疑點,我們需要向你瞭解情況,請你配合檢察機關的工作。”

約定好見麵時間後,林嵐讓周航去覈查宏遠集團當年的資金流向,自己則帶著老顧前往陳明的老家。陳明的父母早已退休,居住在城郊的老小區裡。得知林嵐等人的身份,兩位老人老淚縱橫。“陳明確實不喝酒,怎麼可能醉酒墜樓?”陳母哽嚥著說,“出事前一週,他還跟我說,宏遠集團的併購項目有問題,他可能惹上麻煩了,讓我們多保重身體。”

陳父從衣櫃裡拿出一個鐵盒,裡麵裝著陳明的遺物。“這是他出事前一天寄回家的,說裡麵的東西很重要,讓我們妥善保管。”陳父打開鐵盒,裡麵是一個加密U盤和一本筆記本。老顧立刻對U盤進行技術破解,筆記本上則記錄著陳明的工作日記,其中幾頁詳細記載了他在審計宏遠集團併購項目時發現的異常:“2020年6月18日,查到一筆3000萬轉賬,收款方是陌生賬戶,沈敬言要求刪除記錄,我拒絕了”“6月22日,張衛國局長找我談話,暗示我不要多管閒事,否則後果自負”。

與此同時,周航傳來訊息:宏遠集團在2020年6月確實有一筆3000萬的資金轉入一個境外空殼公司賬戶,而該賬戶的實際控製人,正是張衛國的遠房侄子。更關鍵的是,陳明墜樓當天,沈敬言的私人司機在公寓樓附近的監控裡出現過,隨後又神秘消失。

“證據鏈逐漸清晰了。”林嵐看著筆記本上的記錄和資金流向報告,眼神堅定,“沈敬言涉嫌行賄罪和故意殺人罪,張衛國涉嫌受賄罪,我們必須立刻啟動立案監督程式,要求公安機關重新偵查。”

然而,就在林嵐準備提交立案監督申請書時,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建國找到了她。“林嵐,這個案子你再考慮考慮。”李建國的語氣帶著一絲凝重,“沈敬言是市裡的重點招商引資對象,宏遠集團解決了上萬人的就業,現在查他,可能會影響地方經濟。而且張衛國已經退休,當年的事情冇有確鑿證據,彆最後落得個‘查無實據’的結果。”

“李檢,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嫌疑人有社會地位、有經濟影響力,就放任其逍遙法外。”林嵐直視著李建國的眼睛,“陳明的日記、資金流向記錄、證人證言,這些都是重要線索,我們有義務查明真相,給死者一個交代,給社會一個公正。”

李建國沉默了片刻,歎了口氣:“你啊,還是這麼認死理。好吧,立案監督程式可以啟動,但你要記住,務必謹慎行事,不能出任何紕漏。”

第三章證據的挖掘

立案監督申請被批準後,公安機關成立了專案組,重新偵查陳明墜樓案。但沈敬言似乎早有準備,專案組在調查過程中屢屢碰壁:宏遠集團當年的財務憑證大部分已經“遺失”,相關證人要麼避而不見,要麼統一口徑稱“不知情”,沈敬言的私人司機更是在五年前就移民國外,杳無音訊。

“林檢,沈敬言太狡猾了,五年時間足夠他銷燬所有證據。”專案組組長趙剛找到林嵐,語氣中帶著一絲挫敗,“我們查了他的銀行流水、通訊記錄,都冇有發現異常,就連當年的監控錄像,也因為超過儲存期限被覆蓋了。”

林嵐冇有氣餒。她知道,像沈敬言這樣的老謀深算之輩,做事不可能天衣無縫,一定有遺漏的破綻。她決定改變偵查方向,從陳明的社會關係入手。通過梳理陳明的通訊錄,林嵐發現他生前與一位名叫蘇敏的記者來往密切,蘇敏當年曾撰寫過幾篇關於宏遠集團違規操作的深度報道,後來突然辭職離開了江城。

“找到蘇敏,或許就能找到關鍵證據。”林嵐讓周航通過全國人口資訊係統查詢蘇敏的下落,經過三天的排查,終於得知蘇敏現在居住在鄰省的一個小縣城,從事自由撰稿工作。

林嵐和周航立刻驅車前往鄰省。見到蘇敏時,她正在自家陽台上澆花,歲月在她臉上留下了淡淡的痕跡,但眼神依舊銳利。得知林嵐的來意,蘇敏的身體微微一僵,沉默了許久纔開口:“我以為這件事已經過去了,冇想到你們還會追查。”

“蘇記者,陳明的死不是意外,沈敬言和張衛國必須為他們的罪行付出代價。”林嵐的語氣誠懇,“我們知道你當年掌握了一些線索,如果你願意作證,不僅能還陳明一個公道,也能阻止更多人受到傷害。”

蘇敏的眼眶紅了。她轉身走進房間,拿出一個塵封的紙箱,裡麵裝著當年的采訪筆記、錄音筆和一些檔案。“當年我采訪宏遠集團併購項目時,陳明偷偷給我提供了一些行賄的間接證據,還跟我說,如果他出事,就讓我把這些東西交給可靠的人。”蘇敏打開錄音筆,裡麵傳來陳明清晰的聲音:“沈敬言給張衛國的3000萬,分三次轉賬,第一次是通過境外空殼公司,第二次是用古董字畫抵賬,第三次是直接給的現金,藏在郊區的一個倉庫裡……”

更令人震驚的是,蘇敏還提供了一段模糊的視頻。視頻是陳明在自己的公寓裡拍攝的,畫麵中他拿著一份完整的轉賬記錄和行賄協議,對著鏡頭說:“如果我遭遇不測,一定是沈敬言和張衛國所為,這份證據就是他們犯罪的鐵證。”視頻的拍攝時間,正是陳明墜樓前一天。

“這份視頻太關鍵了!”周航激動地說,“有了它,就能證明沈敬言和張衛國的犯罪事實。”

林嵐卻皺起了眉頭。視頻雖然清晰,但作為孤證,在法庭上可能會被辯護律師質疑其真實性。她需要更多的證據來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根據陳明在錄音中提到的“郊區倉庫”,林嵐立刻聯絡專案組,對江城郊區的所有倉庫進行排查。

經過兩天一夜的地毯式搜尋,專案組終於在城郊一處廢棄的物流倉庫裡,找到了一個隱藏的鐵箱。鐵箱裡裝著300萬現金、幾本古董字畫鑒定證書,還有一份張衛國簽署的“收款確認書”。鑒定證書顯示,字畫的價值高達2700萬元,與舉報信中提到的3000萬行賄金額完全吻合。

與此同時,技術部門對蘇敏提供的錄音筆和視頻進行了鑒定,確認內容真實無誤,冇有經過剪輯和篡改。張衛國的遠房侄子也被專案組找到,在證據麵前,他如實供述了當年代張衛國接收3000萬行賄款的經過。

“林檢,證據差不多夠了,可以對沈敬言和張衛國采取強製措施了。”趙剛興奮地打來電話。

林嵐卻搖了搖頭:“還不夠。我們還需要找到沈敬言故意殺人的直接證據,比如目擊證人、凶器,或者他指使他人作案的證據。”

就在這時,周航帶來了一個重要訊息:當年負責處理陳明墜樓現場的清潔工王阿姨,現在還在那個小區工作,她當年曾看到一個穿著黑色西裝的男人,在陳明墜樓後不久匆匆離開公寓樓,形跡可疑。

林嵐立刻帶領周航前往小區找到王阿姨。王阿姨已經年過六旬,回憶起五年前的事情,她依舊記憶猶新:“那個男人個子很高,戴著墨鏡和口罩,走路很快,手裡還提著一個黑色的袋子。我當時覺得奇怪,因為那個時間點不是小區的訪客高峰期,而且他看起來很緊張。”

根據王阿姨的描述,畫像專家繪製出了嫌疑人的模擬畫像。林嵐讓專案組將畫像與沈敬言身邊的人進行比對,發現與他的私人司機高度吻合。雖然司機已經移民,但專案組通過國際刑警組織,找到了他在國外的落腳點,併成功獲取了他的證言——當年是沈敬言指使他將陳明騙到天台,趁其不備將其推下樓,隨後偽造了醉酒墜樓的現場,手機也被他扔進了江裡。

第四章權力的博弈

證據確鑿,江城市檢察院依法對沈敬言、張衛國以涉嫌行賄罪、受賄罪、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然而,逮捕令下達的當天,林嵐就接到了無數說情電話,有市領導的秘書,有企業界的朋友,甚至還有她的遠房親戚。

“林檢,沈總可是我們江城的功臣,你能不能高抬貴手,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電話裡,一位市領導的語氣帶著暗示,“這件事如果鬨大,對江城的形象影響不好。”

“領導,法律是底線,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林嵐的語氣堅定,“沈敬言涉嫌故意殺人罪和行賄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我們必須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這既是對死者負責,也是對法律負責。”

掛斷電話,林嵐的心情有些沉重。她知道,接下來的日子不會平靜。沈敬言的辯護律師是京城著名的刑辯律師高天,此人以擅長鑽法律空子、拖延訴訟進程而聞名。

果然,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高天立刻提出了一係列申請:要求排除蘇敏提供的視頻和錄音證據,理由是“來源不明、真實性無法覈實”;要求對倉庫裡找到的現金和字畫進行重新鑒定,聲稱“可能是他人栽贓陷害”;甚至以“案件複雜、需要補充偵查”為由,申請延長審查起訴期限。

林嵐早已做好了應對準備。她組織公訴團隊召開案情分析會,逐一梳理高天提出的異議,準備了詳細的質證意見。針對證據來源問題,她讓蘇敏出庭作證,詳細說明證據的獲取過程,並提交了技術部門的鑒定報告;針對重新鑒定的申請,她同意由雙方共同選定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結果顯示現金上有張衛國的指紋,字畫確實是當年沈敬言送給張衛國的;針對補充偵查的申請,她與公安機關溝通,補充了相關證人證言和物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就在案件即將提起公訴時,林嵐的丈夫突然被單位“臨時安排”到外地出差,女兒所在的幼兒園也接到了“特殊通知”,要求家長配合進行“安全審查”。林嵐心裡清楚,這是沈敬言在背後搞的小動作,想用家人來威脅她。

“林檢,要不你還是避一避吧,冇必要為了這個案子讓家人受到牽連。”周航有些擔心地說。

林嵐搖了搖頭,眼中閃過一絲堅定:“我是一名公訴人,守護正義是我的職責。如果因為受到威脅就退縮,那法律的尊嚴何在?那些逍遙法外的狂徒隻會更加肆無忌憚。”她給丈夫打了個電話,告知了情況,丈夫的語氣雖然擔憂,但還是支援她:“你放心去做,家裡有我,注意安全。”

有了家人的支援,林嵐更加堅定了信念。她將相關情況向省檢察院進行了彙報,省檢察院高度重視,立刻派出督導組進駐江城,監督案件辦理過程。同時,公安機關也加強了對林嵐及其家人的安全保護。

高天見威脅手段無效,又試圖通過媒體造勢,在網上釋出“企業家被惡意指控”“司法不公”等不實言論,煽動輿論壓力。一時間,網上議論紛紛,有人支援林嵐,也有人被不實言論誤導,對案件的公正性產生了質疑。

麵對輿論壓力,林嵐冇有選擇沉默。她通過檢察院的官方微信公眾號,釋出了案件的基本情況(隱去涉密資訊),並表示“案件將依法公開審理,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同時,她還接受了江城電視台的采訪,詳細解讀了案件的證據情況和法律依據,讓公眾瞭解真相。

在事實和證據麵前,不實言論很快不攻自破,輿論逐漸轉向支援司法機關依法辦案。高天的陰謀未能得逞,不得不放棄了拖延戰術。

第五章庭審的交鋒

2026年春,沈敬言、張衛國涉嫌行賄罪、受賄罪、故意殺人罪一案,在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庭審現場座無虛席,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陳明的家屬都來到了現場,見證這場正義與邪惡的交鋒。

法庭調查階段,林嵐作為公訴人,首先宣讀了起訴書,詳細陳述了沈敬言、張衛國的犯罪事實。隨後,她逐一出示了相關證據:陳明的日記、蘇敏提供的視頻和錄音、倉庫裡找到的現金和字畫、張衛國侄子的供述、沈敬言司機的證言、技術部門的鑒定報告……一件件證據如同利劍,刺破了沈敬言和張衛國的謊言。

“審判長、審判員,被告人沈敬言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3000萬元,數額特彆巨大;為掩蓋犯罪事實,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故意殺人罪,應當數罪併罰。被告人張衛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3000萬元,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彆巨大。二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懇請法庭依法從重處罰。”林嵐的聲音洪亮而堅定,迴盪在法庭的每一個角落。

沈敬言的辯護律師高天立刻進行質證,他試圖推翻關鍵證據:“公訴人出示的視頻和錄音證據,來源不合法,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倉庫裡的現金和字畫,冇有直接證據證明是我的當事人送給張衛國的;沈敬言司機的證言,是在境外獲取的,程式不合法……”

林嵐從容不迫地進行答辯:“首先,蘇敏提供的視頻和錄音,是陳明生前自願交給她的,目的是為了在遭遇不測時留下證據,來源合法,且經過技術部門鑒定,真實性無疑;其次,倉庫裡的現金上有張衛國的指紋,字畫有當年的購買憑證和鑒定報告,與張衛國侄子的供述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再次,沈敬言司機的證言,是通過國際刑警組織依法獲取的,經過了公證和認證,程式合法有效。”

林嵐的答辯條理清晰、邏輯嚴密,每一句話都直擊要害。高天的質證意見被一一駁回,臉色越來越難看。

法庭辯論階段,高天再次發起進攻:“我的當事人沈敬言是著名企業家,為江城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請求法庭考慮其社會貢獻,從輕處罰。而且,故意殺人罪的證據不夠充分,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

“審判長、審判員,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企業家還是普通人,隻要觸犯法律,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林嵐反駁道,“沈敬言所謂的‘社會貢獻’,不能成為他逃避法律製裁的擋箭牌。相反,他利用自己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大肆行賄、草菅人命,其行為比普通罪犯的社會危害性更大。關於故意殺人罪,我們有被告人司機的證言、目擊證人王阿姨的證言、現場勘查記錄、證據鑒定報告等一係列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證明沈敬言的犯罪事實。”

林嵐的發言慷慨激昂,贏得了現場觀眾的無聲讚許。陳明的父母熱淚盈眶,緊緊握住彼此的手,眼中充滿了對正義的期盼。

庭審持續了整整兩天。在最後陳述階段,沈敬言依舊拒不認罪,聲稱自己是“被冤枉的”,張衛國則痛哭流涕地懺悔,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林嵐看著眼前這兩個曾經不可一世的男人,心中冇有絲毫波瀾。她知道,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第六章正義的判決

庭審結束後,合議庭經過七天的慎重評議,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沈敬言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被告人張衛國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冇收個人全部財產。

當審判長宣讀判決結果的那一刻,庭審現場爆發出一陣壓抑已久的掌聲。陳明的父母相擁而泣,口中不停地唸叨著:“明兒,你可以安息了,正義終於來了……”

林嵐站在公訴席上,看著窗外明媚的陽光,心中百感交集。這五個月來的艱辛與付出,所有的壓力與威脅,在這一刻都化作了欣慰與釋然。她想起了陳明在視頻中堅定的眼神,想起了蘇敏冒著風險提供證據的勇氣,想起了團隊成員日夜奮戰的身影,更想起了自己作為公訴人的誓言:“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國家法製統一、尊嚴、權威,忠實履行公訴職責,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而奮鬥終身。”

判決宣告後,沈敬言不服,提出了上訴。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了二審審理。在二審庭審中,林嵐再次作為公訴人出庭,詳細闡述了一審判決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迴應了上訴人的上訴理由。

2026年秋,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沈敬言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準。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覈認為,被告人沈敬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情節特彆惡劣,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其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特彆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應依法並罰。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覈準了對沈敬言的死刑判決。

行刑前,林嵐受法院邀請,會見了沈敬言。此時的沈敬言早已冇有了往日的囂張氣焰,頭髮花白,眼神空洞。“我後悔了,如果當初冇有為了利益鋌而走險,就不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他的聲音沙啞,帶著深深的悔恨。

林嵐看著他,平靜地說:“路是自己選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你當年為了掩蓋行賄事實,殘忍地剝奪了陳明的生命,讓他的家人承受了五年的痛苦,這份罪孽,必須用生命來償還。”

沈敬言低下了頭,再也說不出一句話。

執行死刑的那天,江城下起了小雨。林嵐冇有去現場,她來到了陳明的墓前,放上了一束白色的菊花。“陳明,沈敬言和張衛國都受到了法律的製裁,你可以安息了。”她輕聲說道,雨水打濕了她的頭髮,卻洗不掉心中的沉重。

回到檢察院,辦公室裡陽光明媚。周航拿著一份新的案捲走進來:“林檢,又有一個新案子,需要我們辦理。”

林嵐接過案卷,翻開第一頁,目光堅定。她知道,作為一名公訴人,她的戰場永遠在庭審現場,她的使命永遠是守護正義。隻要還有逍遙法外的狂徒,隻要還有需要維護的公平正義,她就會握緊手中的公訴利劍,刺破黑暗,讓正義之光照亮每一個角落。

窗外的陽光透過玻璃,灑在辦公桌上的國徽上,折射出耀眼的光芒。這光芒,是法律的尊嚴,是正義的力量,更是無數司法工作者用職業堅守和忠誠擔當,為社會撐起的一片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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