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暮春,南州老城區拆遷改造正推進得熱火朝天,挖掘機轟鳴著推倒老舊磚牆,塵土飛揚間,一聲驚呼打破了工地的喧囂。
“死人了!牆裡有死人!”施工工人跌坐在地,手指著被挖開的牆體,臉色慘白如紙。
刑偵大隊的警車抵達時,工地已被派出所警員封鎖,圍觀工人遠遠站著,議論聲此起彼伏。林硯帶著蘇曉、趙偉穿過人群,走到挖開的牆體前,一股腐朽的腥氣混雜著泥土味撲麵而來。
牆體內部中空,一具骸骨蜷縮在裡麵,衣物早已腐爛成碎片,骨骼上附著著乾枯的皮肉組織,散落著幾枚生鏽的鈕釦和一段斷裂的銀項鍊。
“初步判斷骸骨停放時間至少十年,具體死亡時間需要回實驗室檢測。”蘇曉蹲下身,用特製毛刷清理骸骨表麵的泥土,動作輕柔謹慎,“骸骨完整度較高,頸部有明顯骨摺痕跡,疑似外力所致,大概率是他殺。”
林硯盯著牆體結構,眉頭微蹙:“這處老宅是清末民初的建築,牆體厚實,能把屍體藏在裡麵不被髮現,凶手大概率熟悉老宅構造,甚至可能是當年的住戶。”
趙偉拿著拆遷辦提供的住戶檔案,快速翻閱:“林隊,這處老宅近三十年換過三任住戶,第一任是1960年到1980年居住的陳家,第二任是1981年到1985年的李家,第三任是1986年至今的王家,王家半年前就搬去了新家,等著拆遷。”
“重點查第一任陳家和第二任李家。”林硯指著骸骨旁的銀項鍊,“這項鍊款式是八十年代初的流行樣式,結合骸骨停放時間,死者大概率是八十年代初遇害的,剛好覆蓋陳家搬走和李家入住的時間段。”
蘇曉此時已將骸骨及周邊散落的鈕釦、項鍊等物證小心收納,起身道:“林隊,骸骨和物證我先帶回實驗室,通過骨骼DNA和衣物碎片成分檢測,爭取鎖定死者身份,同時確認致命傷。”
“好,我和趙偉去走訪當年的老街坊,瞭解陳家和李家的情況。”林硯點頭,轉頭對趙偉叮囑,“優先找住在這裡超過三十年的老人,他們知道的情況應該最詳細。”
老城區的衚衕錯綜複雜,林硯和趙偉順著拆遷工地周邊走訪,終於在附近的老居民樓裡找到幾位老街坊。提起老宅的住戶,年過七旬的張奶奶打開了話匣子。
“陳家當年住的時候,家裡就老陳兩口子和一個女兒陳秀,陳秀長得漂亮,性格也好,當年在附近的紡織廠上班,不少小夥子追呢。”張奶奶回憶道,“1980年底,陳家突然搬走了,說是去外地投奔親戚,之後就再也冇回來過。”
“那李家呢?他們入住後,有冇有什麼異常情況?”林硯追問。
“李家是一對年輕夫妻,男的叫李大海,開貨車的,女的叫劉豔,冇工作,”張奶奶壓低聲音,“李大海脾氣暴,經常和劉豔吵架,有時候半夜都能聽到摔東西的聲音。而且他們住進來冇多久,就有人問起陳秀,李大海說陳秀早就跟父母去外地了,再也不回來了。”
另一位老街坊補充道:“我記得1981年春天,有段時間冇見到陳秀,問老陳兩口子,他們說女兒去外地出差了,後來陳家搬走,就更冇人提了。現在想想,說不定那時候陳秀就出事了。”
林硯心裡有了初步猜測,陳秀的失蹤時間與骸骨停放時間吻合,她大概率就是死者。他讓趙偉立刻調取陳秀和李大海、劉豔的檔案,自己則趕回刑偵大隊,等待蘇曉的檢測結果。
傍晚時分,蘇曉的檢測報告出來了:“林隊,骸骨確認為女性,年齡在20-22歲之間,與陳秀失蹤時的年齡一致;頸部骨折為鈍器擊打所致,是致命傷;衣物碎片為八十年代初紡織廠女工製服材質,與陳秀當年的工作身份匹配;銀項鍊上提取到少量人體組織,DNA檢測結果需要等省廳反饋,但結合現有線索,基本可以確定死者就是陳秀。”
“李大海和劉豔的檔案查到了嗎?”林硯問道。
趙偉推門進來,臉色凝重:“查到了!林隊,李大海1985年因為盜竊入獄三年,1988年出獄後就和劉豔離婚了,劉豔回了老家,李大海現在在城郊的貨運站打工。另外,檔案裡顯示,陳秀失蹤前,曾和李大海有過曖昧關係,當年紡織廠不少人都知道。”
曖昧關係、脾氣暴躁、入住老宅後陳秀失蹤,種種線索都指向李大海。林硯立刻下令:“出發,去城郊貨運站抓李大海!”
貨運站位於城郊國道旁,晚上十點多,大部分貨車都已停運,隻有幾間宿舍還亮著燈。林硯帶著警員找到李大海的宿舍,推開門時,李大海正躺在床上抽菸,看到警察上門,臉色瞬間變了。
“你們……你們找我有事?”李大海慌忙掐滅菸頭,眼神躲閃。
“陳秀你認識吧?1981年她失蹤了,你知道她去哪了嗎?”林硯盯著他的眼睛,語氣嚴肅。
李大海的身體猛地一僵,嘴唇哆嗦著:“不……不認識,我從冇聽過這個名字。”
“冇聽過?”趙偉拿出當年的檔案照片,“這是陳秀,當年在紡織廠上班,和你有過曖昧關係,老街坊都能作證。而且我們在你當年居住的老宅牆裡,發現了一具骸骨,經檢測,正是陳秀的。”
李大海的臉色瞬間慘白,雙手緊緊抓住床單,身體不停顫抖。林硯見狀,繼續施壓:“我們在骸骨旁找到了一枚銀項鍊,上麵的DNA很快就能出來,你現在坦白,還能爭取從輕處理。”
沉默了足足十分鐘,李大海終於崩潰了,雙手捂著臉,聲音哽咽:“我說……我說……陳秀是我殺的。”
1980年底,陳家準備搬走,陳秀因為捨不得紡織廠的工作,暫時留在南州,住在老宅裡。李大海當時經常給紡織廠送貨,一來二去就和陳秀熟悉了,兩人很快發展成曖昧關係。1981年春天,陳秀髮現自己懷孕了,要求李大海離婚娶她,可李大海當時已經結婚,根本不想離婚。
“我跟她商量,讓她把孩子打了,我給她一筆錢,讓她離開南州,可她不同意,還說要去我單位鬨,讓我身敗名裂。”李大海回憶道,“那天晚上,我去老宅找她,又跟她吵了起來,她情緒激動,抓著我又打又罵,我一時氣急,就拿起旁邊的木棍,朝著她的脖子打了下去,冇想到一下就把她打死了。”
殺了人後,李大海嚇得魂飛魄散,看著空蕩蕩的老宅,突然想到牆體是中空的,就想把屍體藏在裡麵。他找了工具,鑿開牆體,把陳秀的屍體放進去,再用磚頭和水泥把牆封好,偽裝成原樣。之後陳家搬走,他和劉豔搬進老宅,一直提心吊膽,直到1985年盜竊入獄,心裡反而踏實了一些,以為這件事永遠不會被髮現。
“我對不起陳秀,對不起她的父母,這些年我每天都活在愧疚裡。”李大海痛哭流涕,悔恨不已。
林硯讓警員將李大海帶回刑偵大隊,進一步審訊覈實。第二天,省廳的DNA檢測結果出來了,銀項鍊上的人體組織確實是陳秀的,與李大海的供述完全吻合,案件真相大白。
林硯帶著結案報告,找到了陳秀的父母——他們當年搬走後,一直在外地尋找女兒,得知女兒早已遇害,兩位老人悲痛欲絕。林硯耐心安慰,告訴他們凶手已經落網,會受到法律的製裁,算是給了他們一個遲來的交代。
處理完案件,林硯回到刑偵大隊,剛坐下喝了口水,傳呼機就響了起來,螢幕上顯示:“城南批發市場發生盜竊案,涉案金額較大,速往。”
林硯收起傳呼機,起身對蘇曉和趙偉說:“走,又有新案子了。”警車駛離刑偵大隊,朝著城南方向而去,車窗外的陽光正好,灑在街道上,溫暖而明亮。對於林硯和他的團隊來說,每一起案件的偵破,都是對正義的守護,無論過去多久,真相永遠不會被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