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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筆問朝 落款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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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風帶雪,廊燈未滅。

喬知遙坐在屋中,對著燈下那本舊筆記,指尖落在數日前謄寫的“熙五秋賑”字樣上,輕輕頓住。

那一頁已送入梁秉昭案前,而她自己,也再無法迴避另一個名字的浮現。

“喬昶”。

這幾個字,自她翻案以來,已在十數處案卷中出現。

可真正署筆於父親之手的,卻寥寥無幾。

喬知遙合上筆記,抬頭看向窗外。

夜雪未停,而她明日的卷,已經隱約知曉是什麼了。

西防銀賬,三年前兵部與禮部交叉之案,也是當年父親職任最後一批軍資調卷之一。

翌日午後,誥錄署調卷如常,喬知遙照例被派往署中案閣謄寫前案。

文檔封簽上寫著:“熙六年西防銀賬調令副錄”,共十二頁。

她原本未將此卷與前夜的記憶聯絡起來,但翻至第五頁時,眉頭卻輕輕一動。

那頁紙墨發青,紙張略白且薄,若不細看幾無差異,然在她眼中,卻格外不合。

字體近似,字形卻浮弱,結字偏軟,下筆無力。

不像喬昶的手筆,更像仿寫。

喬知遙翻回前頁,確認了疑點,再低頭看那一行落款。

喬昶。

喬知遙指尖停在第五頁的紙麵上,眉心微蹙。

這不是她第一次見到喬昶的名字出現在字跡不一致的卷頁上。

前些日子在“熙五秋賑”副卷中,她也曾懷疑過落款筆跡略有偏差。

但那幾頁雖略有出入,卻依舊遵守誥錄格式:落款獨占末行,署名用字工整,所載內容與誥錄底冊登記一致,勉強可歸為文風浮動或謄錄誤差。

可眼下這一頁,卻不同。

喬知遙緩緩俯身,目光落在落款之上。

“喬昶”二字,不但緊接正文尾行,未另起一行;其字跡也略斜略浮,收筆斷鋒,分毫不見喬氏一貫“鉤收”筆勢。

更致命的是,根據誥錄底冊第五頁記錄,此頁應為“複審頁”,所署本應是“兵部右侍郎兼副審名”,而非喬昶。

喬知遙一字一句比對著案前底檔條目,指尖微頓。

紙不對、墨不對、筆不對,連落款人也不對。

她再輕輕摩挲紙邊,發現這頁紙比其他幾頁略薄,紙紋斜走,角上壓痕已不連貫,顯然是後補進來的一頁。

喬知遙心中一震:這不是署名的問題,而是卷頁結構被改過。

片刻後,她提筆,在旁頁夾註中寫下:“卷五異頁,紙紋不合,落款位置及筆跡不符,且複審權屬誤載,疑為他手所代。

”這是喬知遙第二次動筆評註。

第一次,是“原稿待考”;第二次,是“代署之嫌”。

這一次,她已不再隻是翻出異處,而是第一次,以自己的判斷,質疑那一筆是否真的屬於喬昶。

喬知遙將這頁紙單獨抽出,未動正文,隻夾於副注頁後,以備後續比對。

喬知遙落完注字後,並未急於收卷,而是伏在案上靜靜看了一會兒那行“喬昶”。

若這一頁是偽筆,那真正的調令原稿,就一定藏在主案舊卷中。

可那一案,三年前已封,屬兵賬樞密密卷,按製應自鎖檔案,非誥錄可調。

喬知遙指腹輕觸那行筆跡,沉了沉心。

可她還是起身,繞過謄寫席,直往東廊儘處的調閱閣而去。

那是誥錄署下設的查調之處,歸謝瓚管轄。

喬知遙知那一份原卷,不應在此處,此處並無權限留存那份原卷。

但謝瓚前幾日悄悄遞來的那張紙劄卻寫得分明,似是早有人料定她會查到此步。

既如此,她便要試上一試,看那人到底留了什麼給她看。

喬知遙將手中銀賬副卷呈於卷吏,語氣平穩:“第五頁落款存疑,申請查對原案。

”卷吏聞言皺眉,直搖頭:“那案是密檔,三年前就封了,屬樞密密卷,我們這不存原件。

”喬知遙神色不動,似乎未聽懂他強調的“權限之外”。

隻是將袖中一紙小劄輕輕遞了過去,語調仍舊平靜:“這是謝長史批的調令條,準予查副頁編號十一,對應原檔。

”卷吏接過,低頭一看,目光在那枚簽押上凝了片刻,神色微微一變。

他似是忽然想起什麼,沉默了幾息,將那紙劄原封遞迴,語氣一轉:“……你稍等。

”喬知遙接過,輕聲一禮:“勞煩。

”喬知遙她心中已有了答案。

那調令確實出自謝瓚之手,但她身為誥錄長史,根本無權觸及樞密原卷。

既然那紙條能在此通行,且那捲真在這裡,便隻說明一件事:有人早將它特意留在了她的路上。

喬知遙靜靜立於調閣一隅,看著卷吏遠去的背影,指尖不自覺微收。

她走到這一步,不是巧合。

不到一刻鐘,卷吏便捧來三頁薄薄的主案節要。

封簽寫著:“熙六·秋後兵賬·三類·樞錄備閱”。

喬知遙攤開第一頁,目光直接落向末行署名——林慶之。

並不是喬昶。

她又翻到第二頁、第三頁,署名皆同。

喬知遙迅速翻閱完這三頁,確認這三份文段皆為原稿節要,署名清一色為兵部屬官林慶之,無一處見到喬昶。

這意味著:正式存檔的原稿裡,從頭到尾都冇有出現過喬昶的落款。

喬知遙心口一緊,猛然意識到:並非那頁副錄中“喬昶”二字寫得可疑,而是那一頁本就不該署喬昶。

喬知遙將上午謄寫的那張副錄抽出,與原件並排鋪在案上。

肉眼所見,差異極明顯:副錄紙張明顯偏白且纖維細密,原稿則微黃而粗。

墨色上,副錄色發青淡浮,原稿卻濃黑深沉。

書寫風格更是迥異:原件落款另起一行,字鋒沉穩;副錄落款卻緊接正文,仿若連筆草草而下。

筆跡、紙色、格式,無一處相合。

可最引她注意的,還是文意。

原稿中寫明“秋後銀兩調撥未足”,語止於“待補”,未見任何批覆意見。

而那張副錄,卻硬生生添了一句“銀賬已撥,兵部複覈可行”,字句平順,筆意卻與全文脫節。

喬知遙幾乎可以還原出整段操作:原稿由林慶之起草,停在“銀未足”的結論;原件封存後,有人另起一頁,改寫成“銀已撥”,並強行署上喬昶之名;這頁被插入副錄,和其餘正文一起流轉,最終成為喬昶批準西防銀的“證據”。

這不是補漏,而是改意。

喬知遙心頭倏然清明——這張副錄,表麵上是喬昶批下“銀賬已撥”,實際上卻是他人借喬之名,將尚未完成的撥銀任務偽裝為既成事實。

若此卷不查,“喬昶”二字就會成為撥銀責任鏈上的末節釘子,將三年後的所有後果:西防銀短、糧兵嘩,儘數歸於他一人之身。

喬知遙手握毛筆,指尖微緊,壓著心中翻湧的情緒,緩緩在副錄邊頁落下一句:“落款‘喬昶’與原稿不符,紙紋、墨色、格式皆異;文意上下不接,疑為後補代書,存刻意移改之嫌。

”字落之時,筆尾微顫。

喬知遙知道,這不是對字的修正,而是對意圖的揭示——這不再是校對,而是正式質疑一頁公文的合法性;質疑的不隻是字跡,還是一場係統性的假批與肆意轉義。

這是她第一次,清楚地寫下:喬昶被人陷害利用過。

她所質疑的,將不隻是這張紙的真假,而是那串從銀賬到落款、從字句到罪責的整條鏈路。

喬知遙望著紙上的“喬昶”二字,靜靜在心中思索:這一頁,是借父親之名,下他人之意。

若不揭開,“銀已撥”就會永遠寫成真相,而“銀未足”也永遠無人再知。

筆鋒已收,但局勢自此不同:喬知遙第一次用自己的評註,讓喬昶之名與“疑偽”並列;也第一次,在誥錄體係裡把“假公文”寫進了官方副頁。

那麼下一步,又會是誰來迴應這行字?但無論是誰,喬知遙都知道,自己已經再也無法回到隻做謄錄者的位置。

她不再是默默記下的人,而是那個,主動將刀口推回案頁的人。

夜色合宮鐘,誥錄署當日調閱的卷宗已悉數封歸。

喬知遙將那份副頁與注字如常交給卷吏,原想著不過例行歸檔。

可那人接過後,卻並未依流程放入日常歸封冊,而是從案後取出一隻黑紋信袋,將整份卷宗嚴絲密縫地封入其中。

那信袋,是隻有“親署送呈”級彆的文字纔會用到的格式——不是送主官參閱,而是主官點名要看。

喬知遙未動,隻靜靜立著,指尖停在案邊,眼中看不出情緒波動。

卷吏原本並未將她放在心上,低頭翻著案卷,神色敷衍,並不打算多說什麼。

喬知遙冇開口,也冇有追問,可她的目光始終落在卷吏身上,像沉默的海,帶著一股不容忽視的壓迫。

卷吏似是被這沉默壓得心虛,片刻後終低聲道:“此卷……梁大人點名索要,今晚就要送去。

”喬知遙聽到後,神色如常,冇有追問,也冇有任何表情波動。

隻輕聲道了句“多謝。



便轉身離去。

點名說明什麼?說明這頁“喬昶偽署”一事,已非無聲疑點,而是真正進入了誥錄權力之眼。

而她所落下的那一行“疑為後補代書,存刻意移改之嫌”,也不再是私人記錄,而是可能被采信、被問責、甚至被追查的文字判斷。

這是喬知遙第一次,感受到“字”可以通向上審。

喬知遙目送那捲被收入信袋,封口封得極緊,像是將她的所有疑問都打入黑夜深處。

信袋的封蠟呈墨紅色,乃誥錄署特用的密級封印,在送達主官案前,任何屬吏不得私拆。

她從前也偶見此物,但那時是旁人之卷。

而今,那信袋裡,裝著的是她落下評註的案文。

喬知遙不是不明白這代表什麼。

那句評註落筆之初,隻是基於紙墨之實、卷軌之疑而作;可一旦此卷被主官認定為需追查之卷,那麼這句評註所指出的“喬昶代署”,將不僅是書寫上的問題,而是曆史記錄上的顛覆。

喬知遙緩緩收回視線,覺得自己彷彿站在一場局的中心。

這不是她主動揭案,更不是她請命而查。

她不過是翻了前人寫過的話,落了幾句注。

可就是這幾句,穿透了日常,落入了高位。

她逐漸開始意識到,那些被掩蓋的落款,那些被合頁壓下的空白,並不是偶然。

三年來,它們都在被人為收束,隻是不知是誰收、為何收。

而她這一筆,如石入靜水。

不是因她筆鋒如何,而是正逢其時,局動在先。

喬知遙低頭看了一眼空下來的案前,隻覺得指尖尚有筆墨餘溫。

她如今的位置,已不同於以往。

以往,她是一個被調來的協修,名義上查卷、實際隻為抄錄;今日,她雖仍無實權,但她寫的字,已經被梁主官所看。

誥錄之眼不會隨意回頭,一旦落眼,便是立卷之重。

她知自己已無退處。

目送那封卷的背影離開之時,喬知遙在心中默默想道:若我不寫,那“銀賬已撥”就將永久蓋在父親名下;可我一旦寫了,便再無法隻為自己抄字。

”燈火映雪,簷角寂靜。

喬知遙站在封卷之後,不言不動,卻已被捲入一道看不見的渦心。

喬知遙出誥錄署時,雪已歇。

夜風清透,宮牆之外月光淺淺,一道熟悉身影立於外廊之下,似是等候多時。

是謝瓚。

謝瓚站得極穩,身姿筆直,像習慣了風裡雪裡等待命令的吏者,也像在等她給出自己的答卷。

喬知遙在謝瓚身前站定,語氣平靜卻帶著試探:“這卷,是你送到我案上的?”謝瓚望著她,神色不變,答得直接:“不是我,是顧大人允的。

”喬知遙眸光一斂,語氣壓低:“……顧大人讓你放的?”謝瓚輕聲應道:“他隻說一句——你若識得出這一頁,他便不插手。

”喬知遙垂眸,沉靜片刻,才輕聲問:“若我識不出呢?”謝瓚冇有立刻答,隻看著她,語氣平靜,卻透著幾分意味:“那這一頁,就會像之前許多頁一樣,被歸入常卷,無人再提。

”喬知遙冇有再問。

風過廊下,卷軸未息,燈火未滅。

喬知遙回頭望了誥錄署一眼,神色未動,心緒卻已不同於方纔。

顧之晏,一直未現身,卻始終在場。

他不出麵、不指引,隻放一頁在她案前,看她能否識出,敢不敢落筆。

她曾警惕於他沉默中的鋒芒,如今卻不得不承認,在這座宮牆重疊、權力交錯的誥錄署中,他是少數冇有阻攔她的人。

而在這個朝局之中,能做到“不阻止”本身,已經是一種極大的偏袒。

喬知遙想起那頁副錄,若不是顧之晏放出這卷,她永遠不會知道,這三年前的喬昶之筆,竟是一場精心設計的代書。

而她落筆的這一頁,也不會進入梁秉昭案前,成為真正能被看見的判斷。

她曾以為,自己對他隻有疑心,但到了此刻,她才意識到,那份疑心之下,其實還有更多不能說出口的情緒:是審慎,是警覺,也是某種必須承認的依憑。

喬知遙知道,從今往後,她已不再隻是抄字之人。

她所落之筆,將被更多人所見,也會被更多人記錄;而她再看到“喬昶”這個名字時,或許就不止是辨偽與否,而是要麵對那背後,真正動筆之人。

她站在廊燈之下,眼神極靜,卻無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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