墟萸 第38章 斑鳩與俠客
籮筐背簍裡的男孩突然出聲,清脆的嗓音裡裹著幾分戲謔:“他們是能打得過你的人,比弗林錫那些隻會耍嘴皮子的領主厲害多了!”
耕田男人往後退了兩步,握著長劍的手悄然收緊,他目光死死鎖著赫斯,腦海中模糊的記憶碎片如碎鏡般漸漸拚湊:“你是……我好像在達克森林見過你?就是那個差點被毒雨燒死的家夥,對不對?”
赫斯緩緩將洛茲短劍收入後腰劍鞘,語氣平和得像雪雨河的流水,向耕田男人解釋道:“阿契琉斯,我不是你的敵人,也不想打擾你現在的生活,隻是恰好路過這片麥田,沒想到會遇到你。”
阿契琉斯上下打量著赫斯與阿基裡塔斯,眉頭微挑,眼神裡滿是懷疑:“你們怎麼知道我的名字?不對……你們認錯人了!我隻是個普通農夫,不是你們說的那個阿契琉斯!”他刻意避開赫斯的目光,下頜線繃得筆直,顯然在刻意隱瞞身份——彷彿隻要不承認,就能徹底擺脫過去的影子。
籮筐背簍裡的小弗拉修斯又一次拆台,扯著嗓子大聲嘲諷道:“彆裝了!你的惡名早就傳遍了天下,誰不知道你是迷霧山出來的匪徒,殺人如麻的惡魔!當年在邊城,你可是搶了不少過路商販的錢,連他藏在鞋底的銀幣都不放過!”
阿契琉斯眉頭擰成疙瘩,詫異地瞪了眼籮筐裡的小弗拉修斯,眼神裡滿是警告——他沒想到這個孩子會這麼不給自己留麵子,專挑最不堪的過往說。隨後又看向赫斯平靜的臉,那雙眼睛裡沒有敵意,隻有坦然。阿契琉斯似乎鬆了口氣,向身後那座石牆茅草屋指了指,語氣緩和了些道:“如果你們真的沒有惡意,可以到我家裡吃點東西,歇歇腳。但記住剛才這孩子的話——我脾氣不好,彆惹我。”說罷背起那個帶遮陽棚的籮筐背簍,光腳踩在濕潤的泥土路上,留下一串淺淺的腳印。
赫斯與阿基裡塔斯牽著馬跟在他身後,黑斑棕馬好奇地甩著尾巴,馬鬃掃過路邊的狗尾草,不時低頭啃食幾株鮮嫩的青草。籮筐背簍裡的小弗拉修斯悄悄探出頭,小手扒著背簍邊緣,壓低聲音向赫斯絮叨:“你彆信他的話!這個茅草屋根本不是他的!阿契琉斯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匪徒,非常兇殘,殺人不眨眼,以前還綁架過我,逼我爹拿錢贖人,是個十足的惡棍!”
阿契琉斯突然回頭,眼神裡藏著淡淡的恐嚇:“小弗,彆在背後說人壞話!雖然你腦子偶爾會出問題,但這次說的倒是實話——我以前確實不是什麼好人。”他的語氣半真半假,像蒙著一層霧,讓人猜不透到底是坦然還是嘲諷。
三人剛走到茅草屋前,木門“吱呀”一聲被推開,一個滿臉雀斑、身材高大壯實的女人走了出來。她穿著灰布圍裙,圍裙上沾著麵粉,手裡還拿著塊揉麵的木板,看到阿契琉斯身後的赫斯與阿基裡塔斯,先是愣了一下,隨即臉上堆起熱情的笑:“快進屋坐!外麵風大,吹得人骨頭疼,我剛燉好了肉,正好一起吃!”
眾人跟著她走進屋,屋內空間不大,空氣中飄著淡淡的柴火味。隻有一張粗糙的木桌和幾把缺了腿的椅子,椅子腿下還墊著石頭找平。女人在僅有個小視窗的茅草屋內點上盞油燈——昏黃的燈光像一團暖霧,照亮了屋內的角落,牆上掛著些風乾的草藥和幾張野兔皮,野兔皮的毛被打理得很順,看得出主人很愛惜。女人用圍裙擦了擦手,笑著道:“稍等,飯菜馬上就好!我去把燉肉端過來,再拿幾個剛烤的麥餅。”
被阿契琉斯抱起來放在椅子上的小弗拉修斯,偷偷瞟了眼那個女人的背影,小聲嘟囔:“肯定又是土豆燉山羊肉,要麼就是豬皮野菜芋頭,她就隻會做這些沒營養的東西,連點新鮮的蔬菜都沒有!”
“小弗,你又錯了!”胖胖的女人端著一個黑陶盆走出來,陶盆邊緣還冒著熱氣,她瞪了眼孩子,又將手在麻布裙上擦了擦,語氣帶著幾分得意,“這次是燒野兔和燉斑鳩,裡麵還加了我早上剛抓的鵪鶉和豬油,用雪雨河的水燉了兩個時辰,鮮得很!”
濃鬱的肉香瞬間彌漫在小屋裡,帶著山野的鮮氣,勾得人胃裡直冒酸水。阿契琉斯早已穿好了馬靴,靴筒上還沾著泥土,此刻眼睛頓時亮了起來,像看到獵物的鷹,之前的陰鬱一掃而空。他挽起袖子,露出結實的小臂,搓了搓手興奮道:“真不錯!斑鳩可是最美味的野味,肉質嫩得能掐出水,就連那些住在城堡裡的王公貴族,也未必能經常嘗到!這味道,簡直比邊城最有名的油渣蠶豆飯還美味!”
小弗拉修斯卻毫不留情地嗆聲道:“那是你沒見過世麵!王室餐桌上的殘羹剩飯,都比你這粗茶淡飯精緻,更彆說真正的皇家盛宴了——我爹說過,皇家宴會上有烤天鵝、燉鹿腿,還有撒了金箔的蛋糕!”
阿契琉斯在女人端來的木盆中洗了洗手,水花濺到袖口上也不在意,又在衣服上隨意擦了擦,不服氣地反駁:“我見過世麵!我冬天吃過新鮮的櫻桃,是用冰窖藏著的那種,甜得能粘住牙;我還在小奧古斯塔城堡,和所有領主們一起共進晚餐,而且是很多次!那規格,就是標準的皇家盛宴,桌子上擺的銀餐具,比這木碗亮十倍!”
“快得了吧!”小弗拉修斯從懷裡掏出塊疊得整齊的亞麻小餐巾,小心翼翼地塞進自己脖領,雪白的布料襯得他臉色愈發蒼白,語氣裡的不屑卻像淬了冰:“我可是聽我爹說過,那次你們是被厄姆尼人的軍隊圍困在小奧古斯塔城堡裡,連發黴的麵包都快吃不上了,還敢吹噓是什麼皇家盛宴?分明是餓肚子餓昏了頭,把野菜湯當成了珍饈!”
阿契琉斯的目光死死黏在胖女人端上來的黑陶盆上——盆裡的野兔燉得酥爛,輕輕一戳就能撕下肉來,斑鳩的肉塊浸在油亮的湯汁裡,還飄著幾顆圓潤的野蘑菇。他喉結上下滾動,吞嚥著洶湧的口水,再也沒心思和小弗拉修斯爭辯,含糊地嘟囔:“你個毛都沒長齊的小孩子懂什麼!吃飯纔是頭等大事,我還是先喂飽我的肚子再說!”說著將粗糙的大手就朝著陶盆裡的斑鳩伸去,指節上還沾著早上耕地的泥土。
“等等!”小弗拉修斯突然皺緊眉頭,清亮的眼睛盯著阿契琉斯的手,語氣裡滿是不滿:“你忘了這裡還有客人嗎?這麼沒禮貌,先自己搶著吃,難怪沒人願意和你做朋友!”
阿契琉斯的手僵在半空,臉上閃過絲尷尬,他慌忙收回手,在粗布衣衫上蹭了蹭,向赫斯與阿基裡塔斯拱了拱手:“先生們,抱歉抱歉!是我太魯莽了,餓壞了腦子。今天我做東,你們快嘗嘗這燉肉,彆客氣!”話音剛落,他再也按捺不住,飛快地拿起一隻還冒著熱氣的斑鳩,塞進嘴裡大口咀嚼,肥美的湯汁順著嘴角往下淌,沾濕了下巴,臉上滿是滿足的神情,彷彿在享用世間最珍貴的美味。
小弗拉修斯卻沒再理會他,臉上露出溫和的笑容,朝著赫斯輕輕點頭示意,又努力夠著身子,用把小巧的銀質叉子,叉起隻燉得金黃油亮的鵪鶉——鵪鶉肉燉得入口即化,連骨頭都透著鮮味。他小心翼翼地將鵪鶉遞到赫斯麵前的木盤裡,語氣帶著幾分真誠:“先生,您嘗嘗這個,斑鳩湯的鮮味兒都滲進鵪鶉裡了,比平時的土豆泥好吃多了。”
阿契琉斯正埋頭啃著手裡的斑鳩,油汁順著指縫往下滴,他瞥見小弗拉修斯的舉動,嘴裡塞滿食物,含糊不清地揶揄:“你再怎麼巴結也沒用,他根本不會帶你走。誰會願意帶著個連路都不能走的殘廢小孩在身邊?隻會拖累人!”
小弗拉修斯冷冷地掃了眼阿契琉斯,放下手中的刀叉,雙臂環抱在胸前,靠在椅背上,小小的身子卻透著一股倔強的氣場,語氣帶著幾分不屑:“但我相信,這位沼澤先生和雞冠頭先生,都能輕鬆把你揍趴下。不像某些人,隻會嘴上逞強,遇到真本事的人就露怯。”
阿契琉斯不屑一顧地聳聳肩,拿起木勺舀起勺軟糯的土豆泥,裹住塊爛熟的野兔肉塞進嘴裡,被燙得連連哈氣,卻依舊捨不得吐出來,含糊地反駁道:“隨便啊,很多人都能把我揍趴下,但那又怎麼樣?他們還是不會要你這個殘疾孩子!就算是最黑心的奴隸販子,也會嫌棄你,因為你連一文錢都不值,連最簡單的活都乾不了!”
小弗拉修斯氣得攥緊拳頭,拿起刀叉狠狠切著盤子裡的土豆,“咚咚”的聲響在狹小的茅屋裡格外清晰,像是在發泄心中的怒火。他把切得細碎的土豆放進嘴裡,用力地嚼著,腮幫子鼓鼓的,語氣卻依舊堅定:“沒關係,我可以等。我肯定能等到那一天——你總有老得打不動的那天,到時候沒有了力氣,看誰還會奉養你這個曾經的匪徒?”
阿契琉斯卻毫不在意,又舀了勺濃鬱的肉湯送進嘴裡,滿足地眯起眼睛,彷彿沒聽見小弗拉修斯的話:“等待……確實是件美妙的事情!就像等這鍋燉肉慢慢熟透,等麥田裡的麥子從青轉黃,總有驚喜在後麵等著,急什麼?”
“好了!”胖壯的女人端著一籃烤得金黃的麥餅走進來,麥餅的香氣混著肉香,讓整個屋子都變得溫暖。她聽到兩人又在爭吵,終於忍不住皺起眉頭,額頭上的雀斑擠在一起,不滿地嘮叨道:“我已經夠煩的了,每天要出去挖菜摘果、洗衣做飯,忙得腳不沾地,你們兩個還一天天吵來吵去,難道我燉的這麼美味的肉,還堵不住你們的嘴?”
阿契琉斯見狀,急忙放下手中的木勺,像個做錯事的孩子般不停點頭,臉上堆起討好的笑容,語氣裡滿是誇讚:“非常好吃!尤其是你在燉斑鳩湯裡放的豬皮,燉得又軟又糯,入口即化,簡直能讓我把肚皮撐爆!比我以前在邊城吃的任何東西都香,就連弗林錫酒館裡最有名的燉羊肉,都比不上你的手藝!”
胖女人聽了這番誇獎,臉上的怒氣頓時消散得無影無蹤,她微微扯了扯沾著麵粉的麻布裙擺,有些羞澀地彎腰行了個禮,語氣帶著幾分欣喜:“謝謝您的誇獎,隻要您喜歡,以後我每天都給您做!晚上要是餓了,我還能給您加夜宵,煮點甜薯粥或者烤點堅果,保證讓您吃得舒服。”
“你這樣會把他喂成豬的!”小弗拉修斯毫不留情地拆台,眼神裡滿是鄙夷地撇撇嘴道,“等哪天高地野人從烏骨山下來侵襲,他就得挺著圓滾滾的肚皮挨宰!連跑都跑不了,到時候,你們這些奉養他的人,也會跟著倒黴!”
肥壯女人頓時惱怒起來,雙手叉腰,胸膛劇烈起伏,瞪著小弗拉修斯的眼睛裡滿是怒火,聲音拔高了幾分:“閉嘴吧你這個小寄生蟲!要不是阿契琉斯先生好心收留你、養著你,你早就在野地裡餓死了!我們心甘情願奉養阿契琉斯先生,因為他保護我們不受惡霸欺負,輪不到你在這裡說三道四!”
眼看胖女人與小弗拉修斯的爭吵就要升級,阿契琉斯急忙放下手中的刀叉,木叉與陶盤碰撞發出“叮”的輕響。他飛快地扭過臉,目光落在赫斯身上,刻意轉移話題:“閣下尊姓大名?剛才光顧著拌嘴,竟忘了請教,實在是失禮了。”說罷,還象征性地拱了拱手,粗糲的臉上難得擠出幾分客氣。
赫斯用小弗拉修斯遞來的餐巾上擦了擦手指。他語氣平和,緩緩開口道:“我叫赫斯?喬瑪,從尹更斯湖來。”話音落時,目光始終緊鎖著阿契琉斯的眼睛,仔細捕捉對方每一絲神情變化,想從那雙灰藍色的眸子裡,找到過往交集的痕跡。
“喬瑪家?尹更斯湖的喬瑪家?”阿契琉斯的眼睛驟然亮了起來,像是聽到了熟悉的舊聞,他輕輕點頭,語氣裡多了幾分真切的興奮:“太棒了!我早就聽說過你們部族的大名,尤其是前段時間的長灘大戰,據說打得天昏地暗!我之前還跟著我們傭兵隊的老大去過尹更斯湖,本來想湊湊熱哄參戰,結果剛到湖邊,就被老大叫回去了——他說那場仗會非常凶險,那裡的沼澤就是吃人的泥潭,沒必要白白送死。不過我猜,那場仗肯定打得特彆慘烈吧?”
正將燉肉塞滿腮幫子的阿基裡塔斯,突然含糊地插了話,嘴角還沾著肉汁:“當然慘烈!那可是場惡戰!我們所有部族的男人幾乎都上了戰場,白皮人死光了,厄姆尼人也沒剩下幾個。後來後來我也死了但又活了!”
“死去活來的故事,最有意思!”阿契琉斯長舒口氣,緊繃的肩膀放鬆下來,他靠在椅背上,從懷裡掏出那隻打磨光滑的煙鬥,填上煙葉點燃。煙霧嫋嫋升起,模糊了他的神情,他吞雲吐霧道:“不過說真的,要不是那場仗打得慘烈,我也不可能在這裡享受安穩日子。就是因為那些領主、貴族們都戰死了,沒人再來管我們這些‘小人物’,我才能來到這裡,每天安安靜靜地種地、吃燉肉,不用再提著腦袋打打殺殺。”
赫斯看著阿契琉斯滿臉滿足的模樣,又轉頭望向窗外——茅草屋的小視窗外,夕陽的餘暉正緩緩灑在那肥沃的土地上,如同鍍上了層溫暖的金芒,偶爾有幾隻歸巢的麻雀掠過,翅膀劃過空氣的聲音隱約可聞。他嘴角勾起抹淺淡的笑容,輕聲問道:“看來你在這裡的時光,過得很嫻靜。和以前的時候比,應該舒服很多!”
阿契琉斯用力點頭,指尖輕輕敲了敲桌角那柄鏽跡斑斑的長劍——劍刃上的鏽痕像褐色的蛛網,在油燈昏黃的光線下泛著暗沉的光,連曾經鋒利的劍尖,都蒙了層灰。他語氣裡滿是對當下的珍視:“可不是嘛!你沒看到我的長劍都懶得打磨了嗎?現在不管是田野還是村鎮,到處都是一片祥和。畢竟打仗死的人太多了,尤其是那些高高在上的領主貴族,不管是弗林錫的丹家族,小奧古斯塔的伯爵,還是坎帕尼的男爵,就連天鵝堡、大穀倉、凜條克這些重鎮,也幾乎失去了所有貴族。現在隻剩下些沒什麼實權的小鄉紳,湊湊合合地管著地方,誰也沒心思找事,或者說還沒有積聚起足夠的事情找事。”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窗外漸漸沉入黑暗的田野,繼續道:“而且現在也沒了外敵——厄姆尼人被徹底打垮;聽說烏坎那斯人的主力也在伯尼薩的泥沼裡淹死了,整個草原都空了大半。現在到處人煙稀少,哪裡都缺人:牧場裡的牛羊沒人放牧,都快跑到田裡啃麥苗了;農田裡的土地沒人耕種,荒了一大片;官府也沒人收賦稅、派苦役,更不用被逼著當兵打仗。隻要有把子力氣,就能對付那些偷雞摸狗的小毛賊,所以現在不管是山間還是河畔,簡直都變成了世外桃源!”
赫斯讚同地點點頭,指尖輕輕摩挲著木碗的邊緣——杯壁上還沾著斑鳩湯的油星,散發出淡淡的肉香。他輕聲道:“人少了確實有好處,少了紛爭,多了安穩,連空氣都比以前清新。”
胖壯的女人端著碟醃得翠綠的野菜走過來,坐在餐桌旁,她嘟著嘴,臉上滿是委屈,抱怨的聲音裡帶著幾分無奈:“那是其他地方!我們弗林錫可不行!自從領主們在長灘大戰裡一去不回,鎮上就冒出了好些惡霸,比以前的小布林?丹還兇殘——就是那個冒充丹家族後裔,到處搶糧、搶牛羊的家夥!而且這些惡霸膽子小得很,隻要聽說高地野人從烏骨山下來了,就趕緊躲進地窖裡不敢出來;等高地野人燒殺搶掠夠了,回山裡去了,他們就又跳出來折騰我們這些老實人,搶我們辛苦種的糧食,牽我們養的牛羊,一點兒活路都不給留!”
她話鋒突然一轉,眼神裡多了幾分感激,看向阿契琉斯時,連語氣都軟了下來:“幸虧我們這片有阿契琉斯這條好漢!他不貪婪,隻要每天能吃飽吃好,就會拚儘全力保護我們。不管來的惡霸有多少人,隻要他拔出劍,那些家夥就得趴下,連還手的力氣都沒有!上次羅豬哥帶了二十多個人來搶糧,被他三兩下就打跑了,還斷了羅豬哥一條胳膊!”
阿契琉斯聽得眉飛色舞,得意地將腳搭在桌子上,晃蕩著那雙帶著鋥光瓦亮馬刺的高筒馬靴——靴麵是緊實的黑色皮革,邊緣縫著細密的線,馬刺上的銅飾在油燈下閃著亮眼的光。他語氣帶著幾分不屑:“都是些沒見過血的小毛賊,最多不過幾十人,手裡拿的不是鏽得掉渣的刀,就是劈柴用的木棍,根本不是打仗的料。就連那些看著凶狠的高地野人,也隻是些會耍花架子的家夥,隻會嗷嗷叫著衝上來,和迷霧山那些老匪徒比,差太遠了!我以前在迷霧山,對付過比他們凶十倍的劫匪!”說著彎腰摸了摸馬靴的靴筒,指尖劃過光滑的皮革,臉上的笑容愈發得意:“而且這裡的人也懂事,知道我好體麵,還特意給我添置新衣服。尤其是送來這雙帶馬刺的馬靴,靴麵縫得密不透風,馬刺擦得能照見人影,簡直是貴族專屬的物件!我聽人說,連邊城最大的地主,都沒穿過這麼精緻的靴子!”
“所以你就借著保護的名義,壓榨周圍這些老實的農夫?”小弗拉修斯突然開口,清亮的聲音裡裹著幾分怨恨,他死死盯著阿契琉斯,滿是怨憤道:“吃他們辛苦種的糧食、養的豬羊,還逼著他們上山給你抓斑鳩、套野兔!要是誰不願意,你就故意縱容小毛賊去偷他們的東西,轉頭再以‘保護者’的身份要好處,你以為彆人都不知道嗎?”
還沒等阿契琉斯開口反駁,胖壯的女人“啪”地一拍桌子,陶碗都被震得跳了跳,她大聲道:“住口!你這個不知好歹的小崽子!阿契琉斯大人拚死保護我們的安全,上次羅豬哥帶人來搶糧,要是沒有他,我們的麥子早就被搶光了!我們自願把最好的東西給他吃,這是應得的!倒是你,整天腦子裡就想著忽悠阿契琉斯大人去鎮裡,攪合彆人的渾水,好趁機擺脫他!可阿契琉斯大人纔不傻,他纔不想去那些亂糟糟的地方受氣!”
阿契琉斯也跟著點頭,語氣帶著幾分堅定,指頭還在桌沿輕輕敲著:“是啊!這裡多自在,每天有熱飯熱湯,還能去雪雨河裡洗澡,水清得能看見魚。我可不想去弗林錫摻和那些破事,你爭我奪的沒意思。之前我已經乾掉了羅豬哥和卡豬哥兩夥惡霸,本以為能清淨幾天,結果現在又跳出個什麼瘸幺罕,到處搶地盤、收保護費。我要是再去管,最後還不得被人推著當惡霸?我可乾不了那樣的事。這裡多輕鬆,晚上能睡安穩覺,吃飯的時候還能聽著麥田裡的蟲鳴,比什麼都強!”
胖女人生怕赫斯與阿基裡塔斯誤會,急忙放下手中的陶碗,碗底與桌麵碰撞發出輕響,她連忙補充道:“兩位先生彆聽這孩子亂說,阿契琉斯先生說的‘羅豬哥’‘卡豬哥’,其實是弗林錫以前最囂張的兩夥惡霸——一夥是羅斯斯帶領的,專在商道上攔路搶劫,連過往的醫館藥材都搶;另一夥由卡杜領頭,經常半夜闖進農戶家裡偷糧,還放火燒房子。我們的保護神阿契琉斯先生,向來不喜歡直呼這些惡霸的名字,覺得臟了自己的嘴,所以才給他們起了這樣的綽號,聽著解氣,也免得記住那些壞人的名字。”
小弗拉修斯卻滿臉厭惡地皺緊眉頭,手指緊緊攥著桌布的一角,語氣裡的嘲諷毫不掩飾:“他哪裡是不喜歡記名字,分明是蠢得記不住!現在躲在這裡當縮頭烏龜,窩囊等死也就罷了,還看不清局勢——那些惡霸就像野草,拔了一茬還有一茬!要是不徹底鏟除弗林錫所有的惡霸,他們遲早會把禍水引到這裡來!你以為你現在能安穩過日子,其實你早就是他們的眼中釘、肉中刺,等他們騰出手來,第一個要拔掉的就是你!”
“能有現在的日子,已經很不錯了。”阿契琉斯卻毫不在意,他靠在椅背上,身體放鬆地向後仰著,語氣裡滿是滿足:“我當初來弗林錫的時候,還以為要去礦山當礦工,整天在黑黢黢的洞裡挖石頭,或者在鐵匠鋪裡打鐵,掄著錘子累死累活,最後還填不飽肚子。沒想到隻是打退了幾次高地野人的偷襲,就能過上這麼舒適的生活——有吃有喝,還有人伺候,這樣的日子,我以前想都不敢想。”
他頓了頓,目光落在小弗拉修斯的腿上,眼神柔和了幾分,連聲音都放輕了:“反正我是厭倦了做雇傭兵的日子,腦袋彆在腰帶上,說不定哪天就死在哪個不知名的角落裡,連個收屍的人都沒有。而且我絕對不會再去參與鎮子裡的爭鬥,更不想當什麼弗林錫之主,太累了,勾心鬥角的日子過夠了。或許等明年糧食豐收了,我就能讓人去雪雨灣請那些最厲害的巫醫來,治好你的腿傷。到時候看著你慢慢長大,學會騎馬射箭,再娶個漂亮媳婦,過安穩日子,多好。”說罷得意洋洋摸著自己衣衫下那條厄姆尼紋飾的鑲金腰帶。
“我纔不想當任人宰割的農夫!”小弗拉修斯氣呼呼地拍了下桌子,碗碟被震得“叮當”作響,他狠狠瞪了眼阿契琉斯,又將矛頭轉向肥壯女人,語氣帶著幾分尖銳道:“你們彆高興得太早!烏骨山的野人最記仇,上次被你打退了,肯定會回來報複!總有一天,他們會成群結隊從山上衝下來,燒房子、搶糧食!到時候你們這個所謂的‘救世主’,肯定會丟下所有人,背著我一個人逃之夭夭!”
肥壯女人立刻皺起眉頭,雙手叉腰,胸膛都氣得微微起伏反駁道:“你這孩子怎麼淨說喪氣話!放心,不會有那一天的!前段時間烏骨山著了大山火,聽說把野人燒死了一多半,剩下的也沒多少力氣折騰了,連山洞都被燒塌了不少。而且昨天路過的大篷車商販還傳來訊息,曼丁人已經開始向雪雨灣遷移了——他們不是來打仗的,是要和烏坎那斯人合並。等他們來了,烏骨山的野人根本不敢下山,到時候阿契琉斯大人就能一直住在這裡,想耕地就耕,不想耕地,我們整個村子的人都願意供養他,每天給他燉肉吃!”
“供養他?”小弗拉修斯突然冷笑起來,笑聲裡滿是不屑,像極了冬日裡的寒風:“你們不過是怕高地野人,才借著‘供養’的名義,讓他當你們的擋箭牌!要是哪一天高地野人不再來侵襲,一切都恢複平靜,不出三天,你們就會為了剩下那三粟兩米而找個藉口——比如‘脾氣不好’,把他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