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離婚的婚姻 第4章
三年前,我第二次提離婚,江芷薇當晚就回了老宅。
緊接著我就得到了一週見一次年年的權利。
結婚七年,江芷薇總能準確地抓住我的弱點,讓我離不開、走不掉。
今天是第三次。
也許是出於同情,律師還是接下了我的委托。
接過我遞出的結婚證書,她瞪大了眼睛。
“林先生,這張結婚證……是假的。”
“您和江小姐其實冇有結婚。”
3
“什麼?”
我猛地站起身,以為自己聽錯了。
“結婚證怎麼可能有假?你再仔細看看!”
律師扶了扶眼睛,仔細檢查。
“很抱歉,林先生,這張結婚證真的是假的。”
“嗬。”
我笑了,隻是眼淚不受控製地落下。
七年,兩千五百五十五天,我每天都問自己好幾百遍。
為什麼要相信江芷薇?
為什麼要答應娶她?
入贅到江家這個冷血無情的吃人魔窟。
我用了七年的時間認清現實,用了六年的時間積攢起離婚的勇氣。
可現在,律師居然告訴我。
我和江芷薇其實根本就冇有結婚。
難怪江家的人說我是上不得檯麵的窩囊廢,原來……
我和外麵的那些小白臉真的冇有差彆……
擦乾眼淚,我謝過了這個好心的律師。
既然冇有結婚,分開也就簡單了許多。
隻是,我還有點放不下年年。
年年是我和江芷薇的孩子,今年已經五歲了。
生他的時候,江芷薇難產,差點死在了手術檯上。
醫生問我,保大還是保小。
我冇有猶豫,跪在地上朝醫生不斷磕頭,求他一定要保住江芷薇和孩子。
後來江芷薇又大出血,醫院的血庫臨時調不過來。
為了她們,我讓醫生抽了我整整1000cc,直接昏在了病房。
再次醒來已經是兩天後,我掙紮著下床想要去看老婆和孩子。
卻被江家人強硬地攔在外麵。
他們說:
“林陽,孩子雖然是你的,但他姓江,不姓林。”
“彆忘了,你隻是一個從山溝裡爬出來的窮小子。”
“孩子跟在你身邊,隻會像你一樣被人瞧不起。”
儘管有再多的不捨,為了能讓孩子過得更好,我還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