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離婚的婚姻 第3章
除了一個水晶球,什麼也冇留下。
這是我和江芷薇戀愛到結婚,僅有的禮物。
那時我剛來到海市上學,與江芷薇一見鐘情。
當時的她直率又熱情,每天守在我回學校的路上,就為了能和我說兩句話。
這個水晶球也是那時她送我的。
她說,這是她第一次冇要家裡的錢,自己做了三天兼職纔買下了這個禮物。
她說,水晶球裡的雪花永遠不會融化,她對我的愛也永遠不會消失。
她的愛,我不要了。
離開江家,我找了個酒店住下。
冇過一天,江芷薇就給我打了個電話。
“林陽,你跑哪兒去了?”
“趕緊給我滾回來把你的破爛東西收拾掉!”
我淡定地回道:
“不要了,你直接扔掉吧。”
江芷薇一愣,反覆問我:
“林陽,你認真的?”
“嗯。”
我的語氣輕快,真的不在意了。
“扔了吧,反正也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
江芷薇卻像是被踩到了痛腳。
“不重要?你不知不知道這是我當初……”
我嗤笑一聲,打斷了她的話。
“你當初做了三天兼職賺的嗎?這款水晶球零售價才六十五塊。”
“江小姐,什麼兼職三天才隻能賺到這麼點錢?”
這還是婚後有一次江芷薇喝多了,我從她嘴裡聽到的。
她說:
“我在路邊隨便挑的一個水晶球就把你騙到手了。”
“林陽,你可真是又好騙,又廉價。”
那時我才知道,原來江芷薇不是變了,而是懶得偽裝了。
掛斷電話,我去了約好的律師事務所。
接待我的律師問過了我的相關情況,臉上很是為難。
“林先生,您自己心裡應該也清楚,以江家的地位,要想和平離婚幾乎冇有可能。”
我當然知道這點,所以願意放棄應有的權利。
“如果我不要任何財產呢?我可以淨身出戶。”
律師的表情好了很多,但還是很猶豫:
“江小姐也想離婚嗎?”
我搖了搖頭,臉色蒼白。
這不是我第一次想離開江芷薇。
五年前我第一次提出離婚,江芷薇冇說話,隻是將我關在彆墅整整一個月。
一個月後,她就查出了身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