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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道:向王陽明學習成為一個很厲害的人 招災惹禍的四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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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災惹禍的四大原因

【王陽明語錄】

殃莫大於叨天之功,罪莫大於掩人之善,惡莫深於襲下之能,辱莫重於忘己之恥,四者備而禍全。——《辭封爵普恩賞以彰國典疏》

【語錄精解】

災禍冇有比貪占天然的功勞更大的,罪行冇有比掩蓋他人的好處更大的,過惡冇有比剽竊下屬的才能更深的,侮辱冇有比忘記自己的羞恥更重的。如果四者皆備,引起災禍的全部條件便成熟了!

王陽明平定寧王朱宸濠叛亂,功莫大焉,嘉靖皇帝詔令“王守仁封伯爵,給與誥券,子孫世世承襲,照舊參讚機務”,不久後,又詔令“王守仁封新建伯,奉天翊衛推誠宣力守正文臣,特進光祿大夫柱國,還兼南京兵部尚書,照舊參讚機務,歲支祿米一千石,三代並妻一體追封”。王陽明接到詔命後,冇有欣喜若狂,冇有自鳴得意,而是誠惶誠恐、忐忑不安,當即上了一道奏疏——《辭封爵普恩賞以彰國典疏》,言詞懇切地請求皇上廢除對自己封賞的恩典。在奏疏中,他留下了一段經典名言:“殃莫大於叨天之功,罪莫大於掩人之善,惡莫深於襲下之能,辱莫重於忘己之恥,四者備而禍全。”

王陽明認為,平叛成功,一是時勢使然,二是大家的努力,並非他一人之功,因此不宜獨受大賞,否則就是“叨天之功”“掩人之善”“襲下之能”而“忘己之恥”了,否則就會自招其禍。

王陽明是惺惺作態、故作謙遜嗎?好像不是。他心體“良知”,對這件大功,有著非常清醒的認識。在奏疏中,他一一分析了不敢受封的理由。

何謂“叨天之功”?他說:“寧藩不軌之謀,積之十數年矣,持滿應機而發,不旬月而敗,此非人力所及也。上天之意,厭亂思治,將啟陛下之神聖,以中興太平之業,故蹶其謀而奪之魄。斯固上天之為之也,而臣欲冒之,是叨天之功矣!”王陽明的話很有道理,當時明朝國運雖已漸衰,官場**昏暗日益嚴重,但全國大部分地方還冇有到民不聊生的程度,希望“變天”的人屬於少數,寧王朱宸濠點起了反叛之火,卻缺少“柴草”,難以燃起燎原之勢。表麵看,局勢由少數精英左右,實際上,國運從來都由廣大民眾主宰。但是,隻有王陽明一流智者能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

何謂“掩人之善”?王陽明說:“先寧藩之未變,朝廷固已陰覺其謀,故改臣以提督之任,假臣以便宜之權,使據上遊以製其勢。故臣雖倉卒遇難,而得以從宜調兵,與之從事。當時帷幄謀議之臣,則有若大學士楊廷和等,該部調度之臣,則有若尚書王瓊等,是皆有先事禦備之謀,所謂發縱指示之功也。今諸臣未蒙顯褒,而臣獨冒膺重賞,是掩人之善矣!”

王陽明將功勞歸於上級領導的“英明決策”,雖有過譽之嫌,也不無道理。尤其是兵部尚書王瓊,慧眼識陽明,併力勸朝廷給予陽明便宜行事的權力,使陽明在平叛過程中能隨心所指,不受掣肘,又在朱宸濠即將發動叛亂時,有意“大材小用”,調陽明去福建平定一個下級軍官的嘩變,使陽明躲過了朱宸濠的挾持。可以說,冇有王瓊的支援和保護,王陽明自身性命尚且難保,哪有成就大功的機會?

何謂“襲下之能”?王陽明說:“變之初起,勢焰焻熾,人心疑懼退沮。當時首從義師,自伍文定、邢珣、徐璉、戴德孺諸人之外,又有知府陳槐、曾璵、胡堯元等,知縣劉源清、馬津、傅南喬、李美、李楫及楊材、王冕、顧佖、劉守緒、王軾等,鄉官都禦史王懋中,編修鄒守益,禦史張鼇山、伍希儒、謝源等,諸人臣今不能悉數,其間或催鋒陷陣,或遮邀伏擊,或讚畫謀議,監錄經紀……夫倡義調兵,雖起於臣,然猶有先事者為之指措。而戮力成功,必賴於眾,則非臣一人之所能獨濟也。乃今諸將士之賞尚多未稱,而臣獨蒙冒重爵,是襲下之能矣!”

王陽明在奏疏中,指出了很多智勇之士的功勞,表明平定叛亂,全靠大家努力,功勞也是大家的。事實也是如此,成就任何事業,都要靠大家齊心協力、眾誌成城。無論領導或下屬,都隻是一台機器中的一個部件,一個部件失靈,便會影響全體;而功勞也不能儘歸於某個“重要零件”。但在現實中,很難真正做到“按勞付酬”,好處往往儘歸於那些領軍人物,這是大家心理上基本可以接受的“分配方式”,但未必公平合理,永遠有改進餘地。許多獨領功勞而大受其益的人,不知自己侵占了他人的功勞和當得利益,反倒沾沾自喜、自誇自傲,未免恬不知恥。王陽明作為受益者,能清醒認識到這一點,難能可貴;能坦然地講出來,其精神境界確實令人敬佩。

何謂“忘己之恥”?王陽明說:“夫周公之功大矣,亦臣子之分所當為。況區區犬馬之微勞,又皆偶逢機會,幸而集事者,奚足以為功乎?臣世受國恩,碎身粉骨,亦無以報。繆當提督重任,承乏戎行,苟免鰥曠,況又超擢本兵,既已叨冒逾分。且臣近年以來,憂病相仍,神昏誌散,目眩耳聾,無複可用於世。兼之親族顛危,命在朝夕。又不度德量分,自知止足,乃冒昧貪進,據非其有,是忘己之恥矣!”

王陽明認為,為臣儘忠,為官辦事,隻是本分上的事,辦好了談不上功勞,況且自己身體不好,應該有自知之明,退休回家。況且父親老病,自己也該回家儘孝,如果貪圖封賞,急功冒進,那就是無恥了。

王陽明能認識到自己所做的事隻是“臣子之分所當為”,難能可貴。

王陽明此次上疏推辭封賞,未準;後來再度上疏辭封,仍不準,皇上還是將他該得的封賞給了他,論實績,他的功勞畢竟很大。

但王陽明跳出自身得失之外,憑“良知”說話,確實說出了禍福的基本道理:人生最幸福且最幸運的事,莫過於做自己該做的事,賺自己該賺的錢,過自己該過的日子,享自己該享的福。如果拿不準當得不當得,不妨學學王陽明,爭低不爭高,爭少不爭多,亦不失為避禍良方。

跟王陽明學絕學:人若是起了貪婪心,希求不當得之名利權勢,離災禍就近了,即使不受明裡的損失,也必遭暗裡的報應,傷身傷心傷神,甚至留下遺毒,害了兒孫。那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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