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還沒亮,李正就被一陣劇烈的疼痛疼醒了。
膝蓋像被人用火燒一樣,從骨頭裏麵往外疼。他咬著牙,沒出聲,慢慢睜開眼睛。火堆已經燒成了一堆暗紅色的炭火,程雷靠在對麵的一棵樹上,頭歪著,睡著了。匕首還握在手裏,放在膝蓋上。
李正沒有叫醒他。他慢慢坐起來,把蓋在膝蓋上的背囊拿開,低頭看了一眼。
他的心跳漏了一拍。
膝蓋腫得比昨天大了一圈,麵板被撐得發亮,像裏麵灌滿了水。繃帶已經被血水和組織液浸透了,變成暗黃色,和麵板粘在一起。他用手指輕輕碰了一下,麵板下麵的硬塊更大了,按下去的時候,能感覺到裏麵有液體在晃動。
他把褲腿放下來,深吸了一口氣。他想起雷震說過的話——狼牙不要廢了的兵。如果軍醫看到這個膝蓋,一定會讓他退出集訓。
不能退出。不能。
他從背囊裏摸出那瓶雲南白藥,擰開蓋子,把裏麵的藥粉倒了一些在手掌上。藥粉是灰白色的,有一股很濃的中藥味。他把藥粉按在膝蓋上,疼得他倒吸一口冷氣,額頭上瞬間冒出一層冷汗。
藥粉碰到麵板的時候,像有人在傷口上撒了一把鹽。他的手指在發抖,但他咬著牙,一點一點地把藥粉按進繃帶的縫隙裏。
疼。疼得他眼前發黑。
但他沒有停。
程雷還在睡。李正不想吵醒他。他把藥瓶塞回背囊,重新把褲腿放下來,然後慢慢地、一點一點地站起來。
膝蓋不敢受力。他幾乎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了右腿上,左腿隻是輕輕地點在地上,像一根柺杖。
他試著走了兩步。
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但他走了。一瘸一拐地,走到了溪邊。
天邊剛露出一絲魚肚白,溪水在晨光中泛著青灰色的光。他蹲下來——蹲下的過程比走路還疼——用手捧了一捧水,洗了一把臉。水很涼,涼得他打了個哆嗦。
他低頭看著水裏的倒影。水裏的人瘦了一圈,顴骨突出來了,眼眶凹下去了,嘴唇幹裂起皮,下巴上是三天沒刮的胡茬。
但他還活著。
他回到營地的時候,程雷已經醒了。正在往火堆裏添柴,看見他走過來,皺了皺眉頭。
“你什麽時候起來的?”
“剛醒。”李正在火堆旁坐下,“去洗了把臉。”
程雷盯著他看了兩秒,目光在他的膝蓋上停了一下,但沒說什麽。他從背囊裏拿出水壺,放在火上加熱。
“今天先去檢查兔子套?”程雷問。
“嗯。”李正點頭,“如果套到了,就有肉吃了。”
水燒熱了,兩個人輪流喝了幾口。熱水下肚,胃裏暖洋洋的,人也精神了一些。李正把昨天剩下的幾根蕨菜烤了,一人分了兩根,算是早飯。
吃完東西,兩個人收拾好營地,滅掉火堆,開始往回走。
昨天從第一道山梁下來的時候,李正記得路。他們沿著山腳走了一個多小時,找到了昨天放兔子套的那片灌木叢。
李正走在前麵,彎著腰,一個一個地檢查套子。
前兩個是空的。套子沒有被觸發,樹枝上掛著的藤條還是原樣。李正的心往下沉了一點。
第三個套子,被觸發了。
李正蹲下來,仔細看了看。藤條被扯斷了,地上的樹葉被翻得亂七八糟,有一些灰褐色的毛發粘在樹枝上。
“跑了嗎?”程雷在後麵問。
李正沒說話,順著地上的痕跡往前找。兔子被套住之後會拚命掙紮,在地上留下拖拽的痕跡。他跟著痕跡走了十幾步,在一叢荊棘下麵停住了。
荊棘的枝條上掛著一團灰褐色的毛,還有幾滴已經幹了的血。
“跑了。”李正站起來,拍了拍手上的土,“套子沒綁牢,被它掙脫了。”
程雷歎了口氣:“可惜了。”
李正沒說話,繼續檢查剩下的套子。
第四個,空的。
第五個,也是空的。
他走到最後一個套子前麵的時候,已經不抱什麽希望了。但他還是彎下腰,撥開了蓋在套子上的樹葉。
然後他愣住了。
套子裏掛著一隻兔子。不大,大概兩三斤重,灰褐色的毛,後腿被藤條纏住了,整條腿腫得老粗。兔子還活著,眼睛睜著,身體在微微發抖。
“套到了!”程雷在後麵喊了一聲,聲音裏帶著興奮。
李正蹲下來,伸手去抓兔子。兔子本能地掙紮了一下,但已經沒有力氣了。它的後腿被纏了不知道多久,血液不流通,那條腿已經壞死了。
李正抓住兔子的身體,另一隻手握住它的頭,用力一擰。
哢嗒一聲。兔子的身體抽搐了幾下,然後不動了。
程雷走過來,蹲在他旁邊。兩個人看著那隻死兔子,沉默了幾秒。
“別想太多。”程雷說,“不吃它,咱們就得餓死。”
“我知道。”李正把兔子塞進背囊,站起來,“走吧,找個地方處理一下。”
兩個人在溪邊找了一塊平坦的地方。李正用匕首把兔子的皮剝下來,動作很熟練。他在老家的時候跟村裏那個打魚的老頭學過剝皮——老頭不光打魚,也打獵,冬天的時候上山下套子,套到兔子、黃鼠狼,皮子能賣錢。
兔皮很薄,要很小心纔不會割破。李正的手很穩,刀刃貼著皮和肉之間的筋膜,一點一點地往前推。程雷在旁邊看著,幫不上忙,就去撿了一些幹柴,生了一堆火。
剝完皮,李正把兔子的內髒掏出來。心、肝、肺,他留了下來,其他的扔進溪水裏衝走。兔肉不多,但骨架上的肉剔下來,夠兩個人吃兩頓。
他把兔肉切成小塊,穿在樹枝上,放在火上烤。肉碰到火的時候,發出滋滋的聲音,油脂滴在炭火上,冒出一股白煙。
那股煙的味道,讓李正的胃猛烈地抽搐了一下。
他已經三天沒吃過肉了。
程雷坐在火堆對麵,眼睛盯著烤肉,喉結上下滾動。
“別急。”李正說,“烤熟了才能吃。生的吃了拉肚子,在這地方拉肚子,等於送命。”
程雷嚥了一口口水,點了點頭。
肉烤了大概二十分鍾,表麵變成了焦褐色,油脂不斷地冒出來,滴在火上,發出劈裏啪啦的聲音。李正用匕首切了一小塊,看了看裏麵的顏色。
“熟了。”
他把第一塊肉遞給程雷。程雷接過來,顧不上燙,塞進嘴裏。他的眼睛瞬間亮了,嚼了幾下,嚥下去,長長地撥出一口氣。
“好吃。”他說,聲音有點抖,“真他媽好吃。”
李正也切了一塊,放進嘴裏。肉很柴,沒有鹽,隻有一股焦糊味。但嚼在嘴裏的時候,他的眼眶忽然有點熱。
不是因為好吃。是因為他還活著,還能吃到肉。
兩個人把兔子身上的肉吃得幹幹淨淨,連骨頭上的筋膜都用牙刮下來吃了。兔心和兔肝也烤了,一人分了一半。心是硬的,嚼起來像橡皮;肝是粉的,入口就化,帶著一股淡淡的腥味。
但都吃完了。一點都沒剩。
吃飽之後,兩個人坐在溪邊,看著水流發呆。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照下來,在水麵上畫出一個個光斑。
“李正。”程雷忽然開口。
“嗯?”
“你說,咱們以後出去了,會不會懷念現在這個時候?”
李正想了想:“不會。”
“為什麽?”
“因為我不想再挨餓了。”李正笑了,“我想吃我媽做的麵條,手擀的,寬寬的,澆上肉鹵子,能吃兩大碗。”
程雷也笑了:“我想吃餃子。豬肉白菜餡的,蘸醋,我能吃五十個。”
“五十個?你吹牛吧。”
“沒吹牛。我真能吃五十個。”程雷認真地說,“有一年過年,我媽包了餃子,我一個人吃了五盤。我爸說我是豬。”
李正笑了。笑聲在溪穀裏回蕩,驚起幾隻喝水的小鳥,撲棱棱地飛走了。
休息了半個小時,兩個人收拾好東西,開始往第二個坐標點走。
李正的膝蓋又開始疼了。吃飽了飯,身體有力氣了,但膝蓋不會因為你有力氣就不疼。他咬著牙,一步一步地走,盡量不讓程雷看出來。
第二個坐標點在地圖上的標注是一片鬆林。李正帶著程雷翻過第二道山梁,走進了一片密密的老鬆林。
鬆樹很高,最高的有十幾米,樹幹筆直,樹冠連在一起,把天空遮得嚴嚴實實。地上鋪著厚厚的鬆針,踩上去軟綿綿的,一點聲音都沒有。空氣裏全是鬆脂的味道,濃得發苦。
“在這兒。”李正指著一棵老鬆樹的樹幹。
樹幹上刻著一個狼頭圖案,和第一個坐標點的一模一樣。圖案下麵的箭頭指向北邊。
兩個人順著箭頭走了大概五百米,在一堆亂石中找到了第二麵旗子。
“兩個了。”程雷把旗子遞給李正,“還有三個。”
李正把旗子塞進背囊,看了看天色。太陽已經偏西了,大概下午三點多。天黑之前還有三個多小時,如果抓緊時間,可以再往前走一段。
“今天不走了。”他做了決定,“找個地方過夜,明天一早出發。”
“為什麽?還能走兩三個小時呢。”
“膝蓋。”李正說了實話,“再走就撐不住了。”
程雷看著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點了點頭。
“行。你說了算。”
兩個人在鬆林裏找了一處背風的地方。李正選了一棵大樹,樹根下麵有一個天然的凹坑,夠兩個人躺進去。他用匕首砍了一些鬆枝,鋪在坑底,又砍了一些樹枝,搭在坑上麵做頂。
鬆枝鋪在地上,比昨天的岩石和泥地舒服多了。李正躺下去試了試,軟軟的,還有鬆脂的香味。
“今晚能睡個好覺了。”他說。
程雷在附近撿了一些幹柴,生了一堆火。火光照在鬆樹上,樹幹上的鬆脂被火烤得冒泡,發出滋滋的聲音。
晚飯是剩下的兔肉。李正把肉從背囊裏拿出來,穿在樹枝上,放在火上烤熱。肉不多,每人分了三小塊。兩個人就著熱水,慢慢地吃完了。
“明天去找第三個坐標點。”李正說,“按照地圖,在西北方向,大概二十公裏。”
“二十公裏,翻山的話,得走一天。”
“嗯。順利的話,明天晚上能到。後天往回走。”李正看著火堆,“五天之內能回去。”
“然後呢?”
“然後?然後集訓繼續。”李正靠在樹根上,仰頭看著頭頂的鬆枝,“還有好多關要過呢。”
程雷沉默了一會兒:“你說,咱們能撐到最後嗎?”
李正沒有馬上回答。他想了想,說:“能。”
“你怎麽這麽確定?”
“因為我不想輸。”李正轉過頭看著他,火光映在他的眼睛裏,亮亮的,“你也不想輸。”
程雷看著他,忽然笑了。
“你說得對。”他說,“我不想輸。”
夜深了。鬆林裏很安靜,連蟲鳴聲都很少。也許是因為鬆脂的味道太重,蟲子不喜歡待在這裏。
李正躺在鬆枝鋪的“床”上,膝蓋墊在背囊上,抬高了。程雷守上半夜,他閉上眼睛,聽著火堆劈裏啪啦的聲音,慢慢地睡著了。
這一夜,他沒有做夢。
(第十二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