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東西叫龍鱷最合適不過了,這東西綜合能力很強,能下水,還能上岸,在陸地上能跑能跳,這可不是鱷魚能做到的。鱷魚要是上了岸,那就是一個廢物,一個成年人手裡有個鐵鍬就能打敗它。
但是這個不行,這傢夥的腿很長,跑起來的時候更像是一隻羊。蹦蹦跳跳就朝著我們過來了。
綜合這傢夥頭上的角,我意識到,這可能和鹿有點關係。
鹿是長蹄子的,鹿的腳是豎起來的,看起來成了腿的一部分,這樣能讓腿變得更長一些,腿長了跑的也就更快了。鹿不隻是腳豎起來了,腳指頭也豎起來了,用指甲挨著地,這樣腿顯得就更長了,其實我們認為的鹿腿不是真正的腿,裡麪包括鹿的腳,還有鹿的腳指頭。
狗和鹿是有區彆的,狗隻是把腳掌豎起來了,讓腳指頭挨著地,它是用腳指頭抓地奔跑的,狗的指甲輔助奔跑。狗的指甲不鋒利,它捕獵也不會用指甲,而是用嘴巴咬。
貓就不一樣了,貓也是把腳豎起來,這樣腿顯得更長,但是它是完全用腳指頭奔跑,它的指甲是用來捕獵的,平時縮起來,捕獵的時候纔會伸出來,特彆鋒利,用來抓獵物很好用。比如小貓會用爪子來抓老鼠,大貓的話,就是花豹,美洲豹和老虎這些了,用爪子可以抓羊,抓鹿,甚至可以抓野豬。
人是兩條腿走路的,為了站得穩,就必須用整個腳走路,不然這站不穩啊!人為了追求高度,放棄了速度,為瞭解放雙手,也放棄了速度。
這樣的進化明顯是成功的。不過人站起來到底是不是進化還不好說,也許人真的是被某個先進的文明設計出來的,或者是我們人類自己設計了人類。
其實我更相信是人類自己設計了人類,尤其是身上冇有毛這件事就很難理解,人身體上冇有毛,怎麼熬過一個個的嚴寒的呢?要說生活在熱帶的人身上冇有毛我能理解,但是生活在亞熱帶和寒帶的人呢?要是進化的話,這一身毛是怎麼進化下去的呢?
我深深地覺得,應該是很久之前的文明,當他們學會穿衣服之後,覺得人類的毛變得冇有作用了,所以修改了基因,讓人變得光溜溜,讓人徹底冇了那一身毛。
從我們普通人的邏輯來說,身上冇有毛,肯定不利於生存的,比如在森林裡,冇有毛就很容易被蚊蟲叮咬,那是一天都待不下去。到了冬天倒是冇有蚊蟲了,難道不會被凍死嗎?難道到了冬天,人就一直躲在山洞裡烤火嗎?不出來打獵嗎?
要說夏天太熱,完全可以采用貓狗的策略,到了冬天就長很多絨毛,到了夏天就褪毛。徹底冇有毛,根本就冇有一點生存優勢。當然,人學會穿衣服之後就不一樣了,這層衣服完全就能取代毛的作用。
那麼,人可能是學會穿衣服之後,才一點點把毛進化掉的嗎?人要是有毛,為啥要穿衣服呢?比如我有一身毛,我為啥要穿衣服呢?這裡麵是不是有個邏輯悖論啊?
再說了,對於一個動物來說,穿衣服是很大的負擔啊,人穿上衣服之後,不可能比不穿衣服更靈活。所以,人冇有毛這件事,大概率不是自然進化的結果,而是人為編輯的。
這鱷魚朝著我就撲了過來,我轉身就跑,儘量吸引這傢夥追我,這傢夥要是追那七個孩子,這七個傢夥一點反抗的能力都冇有。我這時候扔了手裡的獵槍,把鏟子拽了出來,跑到岩壁下的時候,我猛地轉身,背靠岩壁,雙手握著鏟子,直接砍向了這貨的頭。
這傢夥皮真厚啊!
它的慣性很大,一雙爪子朝著我就壓了下來。我要是被這爪子按住,估計直接就被按扁了。
我往下一蹲。一雙胳膊用力舉起了鏟子,硬是頂住了這傢夥的下壓。
這就是這時候,泉兒的繩子到了,繩子前麵是爪,直接纏住了後腿,爪最後就抓住了這貨的後腿,他們一群人用力往後拉。
我發現在最前麵的竟然是崴了腳的抗美,抗美後麵是建國,衛紅根本就嚇傻了,雙手抱著頭蹲在一旁。
很多人覺得膽小是性格問題,我以前也這麼認為,通過書生的研究根本就不是,膽小其實是生理問題,是血液裡的激素含量問題。
所以,我也不覺得衛紅膽小是什麼毛病,相反,我覺得這樣的人通常能活得更久。
龍鱷的嘴巴張開,上下是兩排鋒利的牙齒,它的牙齒和水狗的完全不一樣。水狗的牙齒接近等邊三角形,它的更像是一個個圓錐,十厘米長,能咬穿一切動物的防禦。
這傢夥要是咬住我的頭,幾乎一瞬間我的頭就碎了。
這大嘴離著我的頭隻有十厘米,他們在後麵拽龍鱷的後腿,我用鏟子擋著這傢夥的前爪子。
就在這關鍵時候,我就聽到槍響了。
是泉兒,他竟然把槍碓到了龍鱷的屁股上,一槍打進了這貨的腸子,打爛了這貨的肚子,這子彈竟然直接從這貨的嘴巴裡出來了,不僅出來了,還帶出來一團血肉。
這子彈是翻滾著出來的,我雖然看不到,但是從這一團血肉出來的狀態就判斷的出來,這子彈擦著我的頭皮就過去了,一大團的血肉噴在我的臉上,身上。同時,這傢夥的身體突然一軟,把我一雙腿壓在了它的屍體下麵。
大家過來,七手八腳把我拽了出來。
我這時候看向了衛紅,她竟然嚇得暈了過去,倒在了地上,褲子都尿濕了。
抗美抓著我的衣服喊我:“王叔,王叔。”
我說:“彆喊了,我冇事。”
我這一身血呼啦的,把他們嚇壞了。
這些人開始用手絹啥的擦我的頭,確定我的腦袋冇受傷,大家才放下心來。
島美和那瑩瑩絕對有戰士基因,倆人麵不改色心不跳,泉兒也冇事,泉兒笑著說:“師父,我這一槍你覺得咋樣?”
我用毛巾一邊擦脖子裡的血肉,一邊說:“要不是大家拉著,你能打這麼準?”
泉兒笑著說:“我們在後麵拽,這貨竟然把尾巴翹起來了,試圖用尾巴甩我們。剛好露出來了,我一槍就打進去了,當時冇想那麼多,見到軟的地方就開火了。”
我說:“差點把我一起帶走。”
我擦完了,走到了岩壁腳下,在這裡,我找到了那一枚已經扭曲的彈頭。
我拿在手裡,然後扔在了腳下。我說:“要是有火的話,我們就可以烤肉了,我幾乎能肯定,這傢夥的肉會非常好吃,味道接近牛肉,但是又比牛肉更嫩。”
援朝說:“是啊,關鍵是這裡冇有柴火,不然高低煮一鍋肉。”
我說:“按理說,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火,這裡冇有火,我覺得大概率冇有人啊!”
那瑩瑩說:“彆忘了,這裡是有柴火的,那黃金樹其實就是最好的柴火,隻要我們砍一棵樹,就有燒的了。”
偏偏這時候,我目之所及的遠處,我好像看到了一棵樹,我指著說:“那是什麼樹?”
這棵黃金樹的葉子不是黃色的,而是藍色的,它長在湖邊,很粗,足足有兩米直徑。這樹是冇有樹藤的,也冇有長在草地上,而是直接長在沙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