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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教你讀心悟道 王陽明為官的五大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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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為官的五大高招

【陽明語錄】

是非之心,不慮而知,不學而能,所謂良知也。《知行錄》

【今文翻譯】

知是知非的心,不用思考就知道,不用學習就具備,這就叫“良知”。

真正的智慧,隻是明辨是非。但是非之心往往本自具有,好像天生就知道一樣,你起心人肯定是錯的,你有益於人肯定是對的,有什麼不容易知道的呢?

人人都有是非心,但不一定人人都遵從自己的良知。有個年輕人,偷了東西被逮住,他說自己隻是初中畢業,不知法,不懂法,才犯了錯。偷東西不對,三歲小孩都知道,一個讀了初中的成年人居然不知道,如果不是白癡的話,那就是文過飾非了。

王陽明總是按自己良知去做,言行之間,常存“為善”之念,境界跟普通人大不一樣。他無論在哪個地方為官,通常會采用以下五招:

文詞的修飾,可以擾亂聽眾、讀者的判斷力,掩蓋真實情況,王陽明要求下屬將“水分”擠掉,隻送“乾貨”,有助於保持清醒的判斷力,也可以節省時間,提高效率。這一經驗,值得所有領導者借鑒。

第二招:人情與法度兼顧。

王陽明重視賞罰,他施賞是為了激勵士氣,施罰隻是為了以儆效尤,卻不在於施罰本身,在可能的情況下,他也會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依循人情,儘量減輕懲罰。例如,他率軍平定寧王朱宸濠的叛亂後,捕獲了數百名從逆官員,其中許多人隻是受情勢所迫,為保身家性命,不得不附從寧王,並不是真心反叛。王陽明考慮到這一情況,曾一日連上數疏,請求對其中大部官員減輕處罰。《恤重刑以實審伍疏》羅列了二百多個從逆官員的名單,最後請求說:“參看得裘良輔等俱曾徒逆,應該處斬。但該司參稱寧王平昔威惡慘毒,上下人心罔不震懾;據法在所難容,原情亦非得已。宥之則失於輕,處斬似傷於重,合無俯順輿情,乞敕該部查照酌量,或將各犯免其死罪,令其永遠充軍。不惟情法得以兩儘,抑且軍伍不致缺人。”

《處置從逆官員疏》介紹了一些從逆官員的情況,最後建議說:“取其罪犯之顯暴者,明正典刑,以為臣子不忠之戒;酌其心跡之堪憫者,量加黜謫,以存罪疑惟輕之仁。庶幾奸諛知警,國憲可明。”

《處置府縣從逆官員疏》也介紹了一批從逆官員的情況,最後建議:“參照邢清等被執不死,全無仗節之忠;聞變即逃,莫知討賊之義,俱合重罪。但責任既輕,賊勢複盛,力難設施,情可矜憫。合無行撫按衙門依律問擬,以為將來之戒,惟複彆有定奪。”

王陽明的“罪疑惟輕”跟現代“疑罪從無”的原則頗有神合處,都是人文關懷的體現。在那個流行“亂世用重典”的年代,他能站在人性立場,主張對犯法者從輕處罰,確實難能可貴。從中也可體察“致良知”的妙用。

第三招:廣求意見。

王陽明無論在何地為官,都必然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瞭解情況,而且他樂於傾聽意見,不分官民,凡有意見,他無不歡迎,他還經常釋出公文,廣求意見。他的《十家牌法告諭各府父老子弟》非常謙虛地說:“本院奉命巡撫是方,惟欲剪除盜賊,安養小民。所限才力短淺,智慮不及;雖挾愛民之心,未有愛民之政;父老子弟,凡可以匡我之不逮,苟有益於民者,皆有以告我,我當商度其可,以次舉行。”

王陽明以巡撫之尊,竟然向小民討主意,其虛懷若穀的情懷,不同凡響。相比現在某些官員,隻知坐在辦公室當老爺,對群眾的意見不聞不問,境界真有天壤之彆!

第四招:主動承責。

王陽明為官,凡管轄範圍內的事,冇做好的,他都主動承擔責任,從不推諉;許多事分明與他無關,他也自負其責。例如,天災本是老天爺的過錯,他也要自我批評;兵災雖是**,但並不是由他引起,他也主動承責。他的《批追徵錢糧呈》,對不得不向百姓征收軍糧痛心不已,還說:“目擊貧民之疾苦而不能救,坐視征求之患迫而不能止,徒切痛楚之懷,曾無拯援之術,傷心慘目,汗背赧顏,此皆本院之罪,其亦將誰歸咎!各府州縣官務體此意,雖在催科,恒存‘撫’字。”

王陽明的承責,看似虛偽,其實不然,恰是“以天下為己任”的表現。天下事冇辦好,天下人都有一份責任,按佛家的說法,這是“共業所感”。王陽明是大悟之人,自然能看到自己的責任所在,不會像那些愚人一樣說什麼“這件事跟我無關”。

第五招:通情達理,主動溝通。

王陽明身領重任,職責所在,有時不得不做百姓不滿的事,但他從不恃其強勢,使狠蠻乾,總是主動向百姓說明情況,尋求諒解。他數次統領大軍,平息各路農民起義,以及寧王朱宸濠的叛亂,他當然不能讓屬下官兵餓著肚子打仗,一應軍糧隻能從當地征收,軍隊打擾民眾的生活也在所難免。但他情真意切的解釋,卻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民眾的不滿情緒。

例如,他的《告諭軍民》說:“告諭軍民人等,爾等困苦已極,本院才短知窮,坐視而不能救,徒含羞負愧,言之實切痛心。今京邊官軍。驅馳道路,萬裡遠來,皆無非為朝廷之事,拋父母,棄妻子,被風霜,冒寒暑,顛頓道路,經年不得一顧其家,其為疾苦,殆有不忍言者,豈其心之樂居於此哉!況南方卑濕之地,尤非北人所宜,今春氣漸動,瘴疫將興,久客思歸,情懷益有不堪。爾等居民,念自己不得安寧之苦,即須念諸官軍久離鄉土,拋棄家室之苦,務敦主客之情,勿懷怨恨之意,亮事寧之後,凡遭兵困之民,朝廷必有優恤。今軍馬塞城,有司供應,日不暇給;一應爭門等項詞訟,俱宜含忍止息;勿輒告擾,各安受爾命,寧奈爾心。本院心有餘而力不足,聊布此苦切之情於爾百姓,其各體悉無怨。”

此文實事求是,體諒民眾的苦衷,同時也請民眾體諒官兵的苦衷,相比之下,官兵們遠離父母家鄉,還要冒著生命危險作戰,即使他們給民眾帶來了不便,百姓也容易諒解。何況王陽明治軍,軍紀嚴明,無事不擾民,更容易跟民眾達成情感上的相融。

日後**領導人民軍隊,在通情達理、主動溝通和軍紀嚴明方麵,跟王陽明之法毫無二致。兩者都是從良知出發,把人類道德發揮到了極高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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