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京市的人都知道,喬清莞為了嫁給江聿川,每年都要遭受嚴苛的懲戒。隻因喬家作為傳承百年的豪門世家,祖訓規定,繼承人需到祖祠親自求得上上簽,才能結婚。然而喬清莞接連三年進祖祠,求得的卻都是下下簽第一年,她跪在祖祠三天三夜,滴水未進,最終暈倒被送進醫院。第二年,她遭受五十鞭家法,後背被打得皮開肉綻。第三年,她頂著高燒跪在冰天雪地裡,雙腿差點不保。然而,每年都以祖訓決不可廢而失敗告終。直到第四年,江聿川決定如果再次求得下下簽,他便和喬清莞一起受罰,求得喬家破例允許他3IPe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