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鄉野姑娘素芬為追求自由與愛情,不顧爹孃反對,冇要一分彩禮,冇辦婚宴,跟著心上人陳春生私奔到了碼頭。
兩人在棚屋安了家,陳春生扛糧袋掙血汗錢,素芬縫補漿洗補貼家用,清苦日子裡滿是盼頭。
可等陳春生攢了些小錢,心就野了,被城裡花枝招展的姑娘纏上,夜不歸宿成了常態。
素芬懷上孩子,哭著勸他回頭,換來的卻是陳春生的打罵。
爭執間,她被推倒在地,孩子冇了,多年的感情終究是錯付了。
素芬走投無路回了老家,她早已名聲掃地……
從此,素芬孤身一人,白天撿垃圾、收廢品,夜裡提著籃子走街串巷賣打火機。
風餐露宿、受儘白眼,這個苦命的女人憑著一股韌勁,在塵埃裡掙紮求生,隻為守住最後一點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