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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裡短的故事 第10章 下定決心要說法,諮詢律師準備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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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閨蜜約好中午見,我上午上班都有些心中午焉。手裡翻著檔案,腦子裡卻在盤算諮詢律師要問的問題。我怕遺漏關鍵資訊,還特意在手機備忘錄裡,一條一條記下事情的來龍去脈:結婚三年、二十萬夫妻共同財產、老公瞞著我轉給婆婆、錢被用來給小叔子買車、多次溝通無果、冷戰加被嘲諷……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下班,我匆匆收拾好東西,就往律師事務所趕。閨蜜已經在門口等我,看到我來,趕緊迎上來:“怎麼樣?昨晚睡得好嗎?”

“挺好的,”我笑了笑,這是這段時間以來,我第一次真心笑出來,“心裡踏實了,就睡得香。”

“那就好,”閨蜜拍了拍我的肩膀,“律師我已經提前聯係好了,是我一個朋友推薦的,專門打婚姻家事官司,經驗很足。”

我們一起走進律師事務所,前台工作人員引導我們到了會客室。沒過多久,一位穿著西裝、看起來很乾練的女律師走了進來,她笑著跟我們打招呼:“你們好,我是李律師。請坐,慢慢說。”

我們坐下後,我深吸一口氣,把事情的經過從頭到尾,原原本本地告訴了李律師。我沒有添油加醋,隻是客觀地陳述事實:老公什麼時候轉的錢、我怎麼發現的、多次溝通時他們一家人的態度、冷戰的情況、小叔子的嘲諷,還有婆婆的威脅。

李律師聽得很認真,時不時會打斷我,問一些關鍵問題:“轉賬記錄你還儲存著嗎?”“有沒有跟老公或者婆婆的聊天記錄,能證明這筆錢是用來給小叔子買車的?”“老公有沒有承認過,這筆錢沒有經過你的同意?”

我一一回答:“轉賬記錄在銀行app裡能查到,我也列印了流水單。聊天記錄沒有直接證明的,但我去婆家的時候,聽到婆婆和小叔子親口說的,而且我閨蜜也知道這件事。老公承認過沒跟我商量,隻是說怕我不同意。”

李律師點點頭,在紙上記下一些關鍵點:“好的,情況我大概瞭解了。首先,這筆二十萬的錢,確實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你老公在沒有經過你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大額共同財產轉給他人,屬於無權處分,你有權要求返還。”

聽到“有權要求返還”這幾個字,我心裡一下子踏實了很多,眼眶有點發熱。這段時間受的委屈、憋的氣,好像終於有了可以訴說的地方,也終於有了可以依靠的法律依據。

“那我能要回全部二十萬嗎?”我忍不住問。

“不一定能要回全部,”李律師坦誠地說,“因為你老公轉錢的物件是他的母親,而且錢已經用來購買車輛,車輛也已經登記在小叔子名下。這種情況下,通常會認定為你老公對母親的贈與,但這份贈與侵犯了你的財產權益,所以你可以要求返還屬於你的那一半,也就是十萬塊錢。”

“十萬也可以,”我連忙說,“我本來就是想拿回屬於我的那部分。隻要能證明我是對的,隻要能讓他們知道,他們不能隨便侵犯我的權益,我就滿足了。”

“你有這個想法就好,”李律師笑了笑,“接下來,我們需要準備一些證據。第一,銀行轉賬流水單,證明轉賬事實和金額。第二,你和老公的婚姻證明,也就是結婚證,證明你們的夫妻關係。第三,能證明這筆錢用於給小叔子買車的證據,比如你聽到的對話,如果有錄音最好,沒有的話,你閨蜜可以作為證人。第四,和老公溝通時的聊天記錄、錄音等,證明他承認沒經過你同意。”

“錄音我沒有,”我有點著急,“聊天記錄也很少,他後來就不跟我聊這件事了。”

“沒關係,”李律師安慰我,“銀行流水單是最關鍵的證據,隻要有這個,就能證明轉賬事實。其他證據我們儘量補充,就算沒有,也不影響基本事實的認定。”

閨蜜在一旁說:“我可以作證,我知道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也知道她老公是瞞著她轉的錢。”

“可以,”李律師說,“證人證言也是證據的一種,到時候需要你出庭作證。”

接下來,李律師又跟我們詳細說了後續的流程:“首先,我們可以發一封律師函給你老公和婆婆,告知他們的行為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要求他們在規定時間內返還十萬塊錢。如果他們同意返還,事情就解決了,不用走訴訟程式。如果他們不同意,我們就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你的權益。”

“發律師函需要多久?”我問。

“我們今天就能準備好,明天就能發出去,”李律師說,“給他們三天時間考慮,如果三天後沒有回複,或者回複不同意,我們就啟動訴訟程式。”

“好,”我堅定地說,“那就麻煩李律師了,我們按這個流程來。”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我心裡充滿了底氣。之前的迷茫、無助、害怕,都煙消雲散了。我知道,有法律在為我撐腰,有閨蜜在支援我,我不再是一個人戰鬥。

“怎麼樣?心裡踏實多了吧?”閨蜜笑著問。

“嗯,太踏實了,”我點點頭,“剛才李律師說我有權要求返還,我一下子就覺得,之前受的委屈都值了。”

“那是當然,”閨蜜說,“本來就是他們的錯,法律肯定會站在你這邊。我們去吃點東西吧,我請客,就當是為你打氣。”

我們找了一家餐廳,點了幾個菜。吃飯的時候,我心情很好,胃口也比之前好了很多。我跟閨蜜說:“等這件事解決了,我想換個房子,換個環境,重新開始。”

“好啊,”閨蜜說,“到時候我幫你一起找。換個新環境,遠離那些糟心的人,你肯定能過得更好。”

吃完飯,我回到公司繼續上班。下午的工作效率很高,之前因為家裡的事分心,很多工作都堆積了,現在我一門心思撲在工作上,很快就把堆積的工作處理完了。

下班回家的路上,我沒有像之前那樣感到壓抑,反而覺得輕鬆自在。我甚至開始規劃離婚後的生活:努力工作,爭取升職加薪;換一個離公司近一點的房子,不用每天擠地鐵;週末可以跟閨蜜一起去逛街、旅遊,或者報個興趣班,提升自己。

回到家,我開啟門,看到老公竟然在家。他坐在沙發上,麵前放著一杯水,看起來心事重重。

我沒有理他,徑直走到臥室,繼續整理自己的東西。他聽到動靜,站起身,走到臥室門口:“你今天去哪裡了?中午沒回家吃飯。”

“跟朋友出去了,”我淡淡地說,沒有停下手裡的動作。

“跟什麼朋友?”他追問,“是不是跟你那個閨蜜一起?你們是不是去諮詢律師了?”

我停下動作,轉過身看著他:“是。我諮詢律師了。我要拿回屬於我的十萬塊錢,還要跟你離婚。”

他的臉色一下子變了,眼神裡充滿了震驚和慌亂:“你真的要這麼做?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就因為這十萬塊錢,你就要毀了它?”

“不是因為十萬塊錢,”我說,“是因為你欺騙我、不尊重我,是因為你們一家人根本沒把我當回事。這段感情,早就被你們毀了,不是我。”

“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他走上前,想拉我的手,“你彆起訴我行不行?我們好好商量,錢我會想辦法給你,我們不離婚,好不好?”

我躲開他的手:“現在說這些已經晚了。當初我給過你機會,你沒有珍惜。現在,我隻想通過法律途徑,拿回屬於我的東西。”

“你非要做得這麼絕嗎?”他的聲音帶著一絲哀求,“我們夫妻一場,你就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

“機會不是靠求來的,是靠自己爭取的,”我說,“當初你做決定的時候,怎麼沒想過給我一次機會?當初你欺騙我的時候,怎麼沒想過我們夫妻一場?”

他低下頭,不再說話。我能看到他的肩膀在微微顫抖,不知道是生氣,還是後悔。

我轉過身,繼續整理東西:“律師函明天就會寄給你和婆婆。我希望你們能主動返還十萬塊錢,這樣大家都不用撕破臉。如果你們不返還,我就隻能起訴了。”

他猛地抬起頭,看著我:“你真的要寄律師函?你就不怕媽去你公司哄?”

“我不怕,”我堅定地說,“她要是敢去我公司哄,我就報警。而且,我相信我的公司和同事,會看清事情的真相,不會因為她的撒潑耍賴就否定我。”

他看著我,眼神裡充滿了失望和無奈:“我沒想到,你會變得這麼狠心。”

“我不是狠心,”我說,“我隻是不想再委屈自己了。我已經忍了太久,也讓了太多。現在,我隻想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

說完,我不再理他,繼續整理自己的東西。他站在臥室門口,看了我很久,然後默默地轉身走出了臥室。

客廳裡傳來他打電話的聲音,聽語氣,應該是在跟婆婆打電話,說律師函的事。我沒有仔細聽,也不想聽。不管他們怎麼商量,我都不會改變主意了。

晚上,我躺在床上,很快就睡著了。夢裡,我夢見自己拿到了屬於我的十萬塊錢,夢見自己換了一個漂亮的新房子,夢見自己過得很開心。沒有欺騙,沒有冷戰,沒有委屈,隻有平靜和幸福。

第二天早上,我醒來後,心情很好。我洗漱完,吃完早飯,就去上班了。到了公司,我剛坐下,就收到了李律師的資訊,說律師函已經寄出去了,讓我注意查收對方的回複。

我回複了“好的,謝謝”,然後就開始工作。我知道,接下來可能會麵臨婆婆的撒潑耍賴,可能會麵臨老公的苦苦哀求,但我已經做好了準備。不管他們怎麼哄,我都不會退縮。我要為自己而活,要活出自己的尊嚴和底氣。

中午的時候,老公給我打了個電話。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接了。

“老婆,”他的聲音帶著一絲疲憊,“律師函我收到了。媽很生氣,說絕對不會還錢。你能不能跟律師說一下,撤回律師函?我們再好好商量。”

“我不會撤回的,”我說,“商量的機會我已經給過你們很多次了,是你們自己不珍惜。現在,我隻相信法律。”

“你真的要逼死我們嗎?”他說。

“我沒有逼你們,”我說,“我隻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你們現在返還十萬塊錢,一切都還來得及。如果你們不返還,法院會做出公正的判決。到時候,你們不僅要還錢,還要承擔訴訟費用,得不償失。”

他沉默了很久,然後說:“我再跟媽商量一下。”

“好,”我說,“我給你們三天時間。三天後,如果你們還不返還,我就會讓律師啟動訴訟程式。”

掛了電話,我心裡沒有一絲波瀾。我知道,他們可能還會抱有僥幸心理,可能還會想通過撒潑耍賴來讓我妥協,但我已經不是以前那個軟弱可欺的我了。我有法律做後盾,有閨蜜做支援,我什麼都不怕。

接下來的三天,我正常上班、下班,平靜地生活。老公沒有再給我打電話,婆婆也沒有來公司哄。我不知道他們在商量什麼,也不想知道。我隻知道,三天後,如果他們還不還錢,我就會毫不猶豫地起訴。

我已經做好了一切準備,迎接即將到來的挑戰。我相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我也相信,通過自己的努力,我一定能拿回屬於我的東西,一定能擺脫這段痛苦的婚姻,開始新的、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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