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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章 如果我報案能直接呈交省檢嗎按規定需要先由市檢察院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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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點證人》

第一章雨夜來訪

2022年秋,臨江市的雨水比往年都多。深夜十一點,刑事辯護律師陳正站在辦公室落地窗前,看著樓下街道上被雨水沖刷得模糊不清的車燈,像一條流動的光河。

電話鈴聲突兀響起時,他剛整理完明天開庭的材料。

“陳律師,我需要您幫助。”電話那頭的聲音刻意壓低,帶著不易察覺的顫抖,“我有江海集團董事長趙明軒犯罪的證據,但他們要殺我滅口。”

陳正心頭一緊。趙明軒,臨江市首富,省政協委員,慈善家,頭頂光環無數。三個月前,他的女兒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喪生,警方調查後認定是意外。但坊間一直有傳言,那場“意外”實則是趙明軒對手的報複。

“您是誰?”陳正問。

“我叫李國華,曾是江海集團的財務副總監。我知道那場車禍的真相,還有更多。”電話那頭的聲音更加急促,“明天上午十點,臨江公園東側第三個長椅,我把東西交給您。我隻相信您,因為我知道您女兒的案子。”

陳正的手猛地攥緊了手機。他女兒三年前死於一場離奇的醫療事故,至今真相未明。這個人怎麼會知道?

“你怎麼知道……”陳正話未說完,電話那頭傳來一聲悶響,接著是重物倒地的聲音,隨後通話中斷。

陳正盯著手機螢幕上陌生的號碼,心跳如鼓。他立即回撥,但語音提示已關機。他迅速打開電腦,搜尋“江海集團李國華”,網頁上隻有寥寥數條無關資訊,其中一條是三年前江海集團人事變動的簡短報道,提到“財務副總監李國華因個人原因離職”。

窗外,雨下得更大了。

第二章公園交接

翌日,臨江公園秋葉滿地。陳正提前半小時到達,在約定的長椅附近找了個隱蔽位置觀察。九點五十分,一個身穿灰色夾克、頭戴棒球帽的中年男人出現在視野中,他不斷回頭張望,顯得十分緊張。

男人坐到第三個長椅上,從懷裡掏出一個牛皮紙袋,緊緊抱在胸前。

陳正看了看錶,九點五十八分。他正要上前,兩輛黑色SUV突然從公園兩側快速駛入,徑直衝向長椅。車門打開,四名黑衣壯漢迅速下車圍向李國華。

李國華猛地起身想跑,但被其中兩人一左一右架住。掙紮中,牛皮紙袋掉落在地,被另一人迅速撿起。

“警察!放開他!”陳正來不及多想,大喊著衝出去,同時舉起手機錄像。

黑衣人們明顯一愣,就在這瞬間,李國華掙脫出一隻手,將一個U盤塞進旁邊的排水口縫隙,動作快到幾乎無人察覺。然後他被強行塞進車裡,兩輛SUV絕塵而去。

陳正記下車牌號,立即報警。等警察趕到時,現場隻留下他一個人和空曠的公園。

“陳律師,你說有人被綁架,有證據嗎?”負責詢問的警官表情平靜得有些不自然。

“我拍了視頻,還有車牌號。”陳正拿出手機,卻震驚地發現剛纔錄製的視頻檔案已損壞無法打開。他報出車牌號,警官在係統中查詢後,抬起頭:“這些車牌不存在,要麼你看錯了,要麼是假牌。”

陳正感到一陣寒意。他走到排水口,蹲下身摸索,指尖觸到一個冰冷的金屬物體。他迅速將U盤藏入手心,起身時儘量保持表情自然。

“可能是誤會,也許我太緊張了。”陳正對警察說。

警察意味深長地看了他一眼:“陳律師,有些誤會最好不要發生。您是我們市的知名律師,應該知道什麼該管,什麼不該管。”

第三章汙點證據

回到辦公室,陳正反鎖房門,將U盤插入電腦。裡麵隻有一個檔案夾,名為“證據”,包含數十份掃描檔案、錄音和照片。

陳正花了三個小時看完所有材料,背脊陣陣發涼。

李國華提供的證據顯示,三年來,趙明軒通過江海集團洗錢超過十億元,賄賂政府官員,操縱招投標,甚至涉嫌三起謀殺案,其中包括陳正女兒陳雨婷的醫療事故——那根本不是事故,而是因為陳雨婷無意中拍到了趙明軒與市衛生局局長的權錢交易現場。

最令人震驚的是一段錄音,趙明軒與一位被稱為“老闆”的人的對話,內容涉及一起即將進行的“重要交易”,時間就在下週。錄音中趙明軒說:“處理乾淨點,像三年前那場車禍一樣。”

三年前,正是前市長周國平車禍身亡的時間,官方結論是司機酒駕。如果這也是謀殺……

陳正拿起手機,撥通了市檢察院老同學王建軍的電話。

“老王,我手裡有趙明軒的重罪證據,需要緊急保護性措施。”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老陳,這事兒你交給我,我馬上安排。你在哪?我派人去接你。”

“不用,我直接去檢察院找你。”陳正本能地覺得不安。

“也行,我在辦公室等你。對了,證據原件你帶了嗎?”

“帶了。”陳正掛斷電話,卻突然想起王建軍去年曾擔任江海集團一個地產項目的法律顧問。他心裡一沉,決定不直接去檢察院。

他複製了U盤中的所有檔案,將備份上傳到加密雲存儲,然後將原件藏到隻有自己知道的地方。做完這些,他換了身不起眼的衣服,從律所後門離開。

剛走到街角,他就看到兩輛熟悉的黑色SUV停在律所正門前。

第四章逍遙法外

三天後,陳正秘密會見了一位省紀委的朋友。對方看完證據後,神色凝重:“老陳,這些東西如果屬實,將是近十年來我省最大的腐敗窩案。但趙明軒背後的人可能超出你我想象。你需要正式報案,走程式。”

“如果我報案,這些證據能直接呈交省檢嗎?”

“按規定,需要先由市檢察院接收,再根據情況決定是否上報。”朋友頓了頓,“但我會私下向省紀委領導彙報,爭取上級直接督辦。”

陳正決定冒險。在省紀委朋友的安排下,他前往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正式報案。接待他的是支隊長張強,一個以鐵麵著稱的老刑警。

張強看完材料,眉頭緊鎖:“陳律師,這些證據很關鍵,但需要覈實。特彆是這段‘老闆’的錄音,聲音經過處理,無法作為直接證據。我們需要找到李國華本人。”

“李國華被綁架了,就在我眼前。”陳正說。

“我們已經查過,當天臨江公園附近冇有綁架報案記錄,監控也恰好在那段時間維修。”張強看著陳正,“你確定看到的是綁架,而不是普通糾紛?”

陳正正要爭辯,張強的手機響了。他接聽後,表情微變:“是,明白。好,我馬上安排。”

掛斷電話,張強神色複雜地對陳正說:“陳律師,剛剛接到通知,李國華找到了。”

“在哪?”

“他在家中,安然無恙。他說那天隻是和朋友發生爭執,冇有綁架。他還說……”張強頓了頓,“他從冇給過你什麼U盤,也不知道趙明軒有什麼犯罪證據。”

陳正如遭雷擊:“這不可能!他在撒謊!”

“我們的人已經和他談過,他很肯定。而且,”張強壓低聲音,“陳律師,這個案子到此為止吧。有些事情,不是表麵上那麼簡單。”

離開公安局時,陳正感到前所未有的無力。他剛走到停車場,手機響了,是個陌生號碼。

“陳律師,遊戲纔剛剛開始。”電話那頭傳來一個經過處理的聲音,“你女兒的死是意外,記住這一點。如果你還想讓你妻子平安無事,就忘了U盤裡的一切。”

電話掛斷。陳正瘋狂回撥,隻有忙音。他顫抖著手撥打妻子手機,卻一直無人接聽。他衝上車,疾馳回家。

家中一切如常,妻子正在廚房準備晚餐。但餐桌上,放著一個白色信封。陳正打開,裡麵是他女兒陳雨婷生前的照片,照片背後用紅筆寫著一行字:“多美的意外,不是嗎?”

第五章絕地反擊

那天夜裡,陳正做出了決定。他聯絡了幾家國內權威媒體,匿名提供了部分證據。同時,他將完整證據通過特殊渠道呈交中央巡視組。他知道,這可能會讓自己和妻子陷入危險,但若不如此,真相將永遠被掩埋。

一週後,趙明軒被省紀委帶走調查的訊息登上新聞頭條。報道稱,根據群眾舉報和巡視組發現的線索,趙明軒涉嫌嚴重違法違紀。但陳正注意到,報道隻字未提謀殺、洗錢等重罪,僅以“經濟問題”一筆帶過。

三天後,更令人震驚的訊息傳來:趙明軒因“重大立功表現”,被取保候審。所謂“立功”,是揭發了兩名處級乾部的受賄問題。

與此同時,陳正接連接到警告電話,律所也被稅務部門突擊檢查。他知道,這是報複的開始,也是對方在警告他適可而止。

“就這麼算了嗎?”妻子看著他日漸憔悴的臉,輕聲問。

陳正搖頭,目光堅定:“有一個地方,我們還冇去。”

第六章庭審風雲

三個月後,臨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趙明軒案一審開庭,陳正作為受害人陳雨婷家屬委托的訴訟代理人出庭。

庭審現場,媒體雲集。趙明軒在律師陪同下走進法庭,神情自若,甚至對旁聽席上的記者點頭示意。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隻指控趙明軒行賄、偷稅漏稅等罪名,刑期估計不超過十年。陳正當庭提出異議,要求追加故意殺人罪、洗錢罪等指控,並提交了U盤中的部分證據。

“反對!”趙明軒的律師立即起身,“這些證據來源不明,取證程式違法,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法官裁定休庭合議。再次開庭時,法官宣佈:“辯方異議成立,U盤證據因取證程式問題,不予采納。”

旁聽席一片嘩然。陳正早有預料,他站起身:“法官,我還有一份證據。”

他拿出一份檔案:“這是江海集團與海外公司資金往來的完整記錄,來自國際反洗錢組織的數據庫。證據顯示,過去五年,趙明軒通過海外空殼公司洗錢超過十五億元,其中部分資金流向了幾位現任官員的海外賬戶。”

法庭瞬間安靜下來。這份證據是陳正通過國際律師同行,輾轉從海外獲得的。趙明軒的臉色第一次變了。

“此外,”陳正繼續說,“我申請傳喚新證人——前江海集團財務副總監李國華。”

所有人都看向入口。門開了,但走進來的不是李國華,而是兩名法警。他們徑直走向陳正:“陳正,你涉嫌非法獲取他人商業秘密,請跟我們走一趟。”

第七章真相大白

陳正被帶出法庭時,回頭看了一眼。趙明軒的嘴角露出一絲難以察覺的微笑。

然而,就在陳正被帶走後的第二天,事情發生了戲劇性轉折。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臨江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檢察院檢察長等七名官員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通報中特彆提到,這些官員“與不法商人勾結,乾預司法,包庇犯罪”。

一小時後,趙明軒被重新逮捕。這次,逮捕令上列著故意殺人罪、洗錢罪、行賄罪等八項罪名。

一週後,陳正獲釋。原來,他的“被捕”是省紀委與公安機關的聯合行動,目的是麻痹趙明軒及其保護傘,為全麵收網創造條件。李國華在案發後第二天就被秘密保護起來,他交給陳正的U盤隻是複製品,原件早已通過特殊渠道送達北京。

三個月後,趙明軒案二審在省高院開庭。這一次,公訴人當庭出示了完整證據鏈,包括重新鑒定的錄音證據、海外洗錢記錄、以及三名關鍵證人的證言。李國華出庭作證,詳細講述了趙明軒如何策劃謀殺前市長、如何製造車禍殺害競爭對手、如何通過醫療事故殺害陳雨婷。

最後陳述時,趙明軒依然試圖辯解:“我對臨江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這些所謂的罪行,都是為了推動城市發展不得不采取的手段。”

公訴人起身反駁:“冇有任何發展,能以無辜者的生命為代價;冇有任何貢獻,能成為逍遙法外的特權。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這是法治社會的根基。”

法庭最終判處趙明軒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宣判那一刻,旁聽席上許多受害者家屬泣不成聲。

第八章餘波

一年後,臨江市新落成的法治公園裡,陳正站在女兒的照片前。公園中心樹立著一座紀念碑,紀念那些在追求正義道路上付出代價的人們。陳雨婷的照片在中間,下麵刻著她生前最愛的一句話:“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李國華走到他身邊,輕聲說:“陳律師,我要離開臨江了。新身份,新生活。”

“保重。”陳正拍拍他的肩。

“您呢?以後有什麼打算?”

陳正望著遠處正在玩耍的孩子們:“我會繼續做律師,為那些發不出聲音的人說話。法治建設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每個人在每個案件中的堅持。”

夕陽西下,兩人的影子拉得很長。公園入口處,一群小學生正在老師帶領下參觀,老師講解著:“這座公園告訴我們,無論權力多大,財富多少,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這是我們的國家,走向更加公平正義的承諾。”

陳正想起女兒曾經問他:“爸爸,為什麼你總是接那些很難贏的案子?”

他當時回答:“因為如果連律師都隻接容易贏的案子,那些最難的人,就連最後一點希望都冇有了。”

如今,他想對女兒說:你的死不是意外,你的父親證明瞭這一點。而這,隻是開始。

遠處,城市的燈火次第亮起,像無數雙注視著的眼睛,見證著這片土地對法治的艱難求索。每一盞燈下,都有各自的悲歡與堅持,而正是這些微光的彙聚,照亮了通往正義的漫漫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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