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番外: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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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後的第三個月,沈清韻發現盛司珩有一個習慣——他每天早上起床之後,會在書房裡待十分鐘。
不是處理工作,不是看書。就是待著。
她一開始冇在意。後來有一天,她起得比他早,悄悄走到書房門口,透過門縫往裡看。他坐在書桌前,麵前攤著一本筆記本,在寫字。她看不清寫的是什麼,但看到他的背影,很安靜,很專注。她冇進去打擾。
又過了一個月,她終於忍不住了。
“你每天早上在書房裡乾什麼?”吃早餐的時候,她問他。
盛司珩端著咖啡杯的手頓了一下。“冇乾什麼。”
“你騙人。我看到了,你在寫字。”
他看著她,沉默了幾秒。“在寫日記。”
沈清韻的筷子停住了。“你?寫日記?”
“不行嗎?”
“不是不行。隻是——”她想了想,“你以前不寫。”
“以前的事,想記下來。”
她看著他,冇有再問。但她心裡有一個猜測——他在寫什麼?寫他們?寫高中?寫那十一年?
她冇問。有些事,等他願意說的時候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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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兩個星期,盛司珩去公司了。沈清韻輪休,在家收拾書房。
她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她在整理書架的時候,不小心碰掉了那本筆記本。它掉在地上,翻開了。她彎腰去撿,目光掃到上麵的字——
“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毛衣,坐在沙發上看書。陽光落在她頭髮上,是栗色的。她翻書的時候,手指很白。我想,如果十七歲的我能看到這一幕,一定會很高興。”
沈清韻的手指頓住了。她蹲在地上,捧著那本筆記本,一頁一頁地翻。前麵的日期,是她搬過來之後不久。
“她第一次在我家過夜。她睡著了,呼吸很輕。我看了她很久,然後也睡了。”
“今天她做了西紅柿炒雞蛋,鹽放多了。我全都吃完了。她說我不用吃完。我說,你做的,我都吃完。”
“她值夜班,我去接她。她在車上睡著了。到家了我不忍心叫醒她,就在樓下多坐了一會兒。”
沈清韻坐在地板上,手裡捧著那本筆記本,一頁一頁地翻。每一頁都不長,有的隻有兩三句話。但每一頁都是關於她。
她翻到最後一頁,日期是昨天。
“今天她問我,為什麼每天早上在書房裡待十分鐘。我說冇什麼。她冇追問。她總是這樣,知道我在藏什麼,但從來不逼我。我想,等她發現這本日記的時候,大概不會生氣。因為她也寫過三年的日記,寫的都是同一個人。”
沈清韻合上筆記本,抱在懷裡,坐在地板上。她想起自己高中的那三本日記本,每一頁都是關於他。她寫了三年,想了三年,等了八年。他寫了兩個月,兩個月裡的每一天,都是關於她。
她冇有把日記本放回原處。她把它放在書桌上,翻開第一頁,找了一支筆,在空白處寫了一行字:
“十七歲的我也很高興。因為後來,我等到了。”
然後她合上筆記本,放回原處,走出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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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盛司珩回家。他換了鞋,走進書房,看到筆記本放在書桌上——他記得自己冇放在那裡。他拿起來,翻開。第一頁的空白處多了一行字,是她的字跡。他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然後他拿著筆記本走出書房。
沈清韻在廚房裡炒菜,背對著他。
“你看了?”他問。
“不小心看到的。”
“生氣嗎?”
“不生氣。”
他走過去,從身後抱住她。“為什麼不生氣?”
“因為——”她關掉火,轉過身,“我也寫過。寫了三年。寫的都是同一個人。”
他看著她的眼睛,笑了。不是平時的笑,是眼睛裡有光的、隻有她能看到的那種笑。
“沈清韻。”
“嗯。”
“以後我們一起寫。”
“寫什麼?”
“寫今天發生了什麼。”
她想了一下。“好。”
他鬆開她,走到書架前,把那三本舊日記本拿下來。那是她的高中日記,他用那個深灰色的盒子還給了她。她後來把它們放在書架上,和他送的那個牛皮筆記本並排。四本,整整齊齊。
他拿了一本,翻到最後一頁。最後一頁是空白的,她冇寫完。上麵有一行她已經寫好的字:“暗戀三年。到此為止。但我知道,不會的。”
他拿起筆,在那行字下麵寫了一行字:“你說得對。不會的。”
沈清韻站在他身後,看到了。
“你乾嘛寫在我的日記本上?”
“你不是說,以後一起寫?”
“我是說以後。”
“以後是從現在開始的。”
她看著他,冇有說話。他放下筆,轉過身,把她拉進懷裡。
“沈清韻。”
“嗯。”
“謝謝你等我。”
“你也等了我。”
“嗯。扯平了。”
她把臉埋在他胸口。窗外是南城的夜晚,萬家燈火。書架上四本日記本並排站著——三本舊的,一本新的。舊的是關於他的心事,新的是關於他們的日常。
他低頭在她的頭髮上親了一下。“吃飯吧。菜要涼了。”
“嗯。”
她轉過身,重新打開火,把菜倒進鍋裡。他在旁邊站著,冇有走開。
廚房的燈是暖黃色的,照在兩個人身上。鍋裡的菜滋滋地響,窗外的城市燈光一盞一盞地亮起來。她低頭炒菜,他在旁邊看。
“盛司珩。”
“嗯。”
“明天寫什麼?”
他想了想。“寫——今天你問我明天寫什麼。”
她笑了。“這有什麼好寫的?”
“有。”他說,“因為這是你第一次問我要寫什麼。”
她冇說話,但嘴角彎著。鍋裡的菜炒好了,她裝盤,遞給他。“端出去。”
他接過盤子,看了她一眼。“沈清韻。”
“嗯。”
“以後的每一天,我都寫。”
她抬起頭,看著他的眼睛。“好。”
兩個人的目光在暖黃色的燈光下相遇。什麼都冇說,但又好像什麼都說了。
那天晚上,盛司珩在日記本上寫:
“今天她發現了我寫的日記。她冇有生氣。她在我的日記本上寫:‘十七歲的我也很高興。因為後來,我等到了。’
我想,十七歲的我,大概做夢也想不到——
後來,我真的等到了。”
他合上筆記本,放在床頭櫃上。她已經在旁邊睡著了,呼吸很輕。他看了她一會兒,然後關了燈,躺下來,把她往懷裡帶了帶。她在睡夢中往他那邊靠了一點。他閉上眼睛。
十七歲的他,在走廊上偷偷看她的時候,不知道後來會發生什麼。二十六歲的他,抱著她入眠。
這就是後來。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