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帶女人回家,還讓我尊重他的“社交自由”我死在三十五歲,渾身潰爛,手裡還攥著那份《情感慰藉協議》。“婚後互不乾涉私生活,尊重對方的社交自由。”“協議裡積分製度的最終解釋權歸我所有。”陸澤,我愛了十年的男人,在我被他傳染艾滋後,嫌我臟,把我扔在陰暗的出租屋裡,任由我腐爛。他說他請來的那些女人是為了幫我“分擔辛勞”。1PIO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