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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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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哢嚓——”

天穹被劈開一道鋸齒狀的聲痕。

四道驚恐的目光,齊齊向吳酸看過去。

衛澤中:他,他,他在說什麼?

衛東君:我是不是出現了幻聽?

寧方生:人啊,總是那樣的口是心非。

“他因為你而死,你憑什麼對他冇有執念?”

隻有項琰一個人,不遮不掩地把心裡話吼出來:“你的良心都喂狗了嗎,吳大人!”

吳大人臉頰猛地一抽,聲音破碎得不成樣。

“項……項琰,我的執念……都……都……在你身上!”

“你說什麼?”

彆說項琰驚了魂,就是寧方生他們三個,也都臉色大變。

衛澤中:我的娘咧,這個吳大人不會暗中對項夫人有好感吧?

衛東君:我是不是又出現了幻聽?

“吳酸?”

寧方生艱難地吸了口氣,“為什麼你的執念都在項夫人身上?”

為什麼?

……

他是在十七歲那年,才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世。

那天貴人把他叫進書房,除了婚事,除了進京,其實還說了一件事:他的身世。

他的父親並非是個進京趕考的書生,而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倭寇。

倭寇強、奸了娘,纔有了他。

吳酸一歲,老侯爺正好領兵去東南沿海打倭寇。

娘就把吳酸往老侯爺的駐地一扔,說這個孩子將來就讓他參軍打倭寇,頭也不回的就走了。

副官抱著孩子給老侯爺看,老侯爺哭笑不得,命副官找一戶生養不出孩子的人家養著。

三年後,老侯爺打了勝仗回京城覆命,恰好那戶人家的女主人突然有了身孕,就把吳酸送了回來。

老侯爺那時候都已經上馬了,還是福寶的吳酸也不知道怎麼的,突然往馬前一跪。

老侯爺看著瘦了吧唧的吳酸,心想著到底是條人命,就帶回了侯府當下人用,對外隻說是在樂陵府撿到的。

吳酸做夢都冇有想到,自己的身世竟然會是這樣的。

他對自己的童年一點印象都冇有。

依稀隻記得自己總是吃不飽飯,總是捱打,總是坐在一張小板凳上,眼巴巴地等著大人回來,一等就是一天。

貴人的話,冇有一句是隨隨便便說出口的。

吳酸在貴人身邊這麼多年,很清楚在這個時候,貴人把他身世說出來的用意——

你的身世在我手裡捏著,你小子日後好好替我賣命,彆整出什麼幺蛾子來。

一個身世,一個成婚,都是貴人拿捏吳酸的手段。

吳酸不怕貴人拿捏。

這十年,貴人教會了他很多東西,這些東西是很多人窮其一生,都學不到的。

於是,他向貴人提議,既然老侯爺是在樂陵撿到他的,那他成婚後,把家安在樂陵,他一個人進京就行了。

小心駛得萬年船。

雖然貴人能護他左右,但那個時候的吳酸,就下意識覺得要給自己留條後路了。

貴人聽了這一句,看他的眼睛都亮了幾分,對他更為看重。

冇有人知道,其實從這一天起,吳酸心裡又多了一重自卑。

他身上流著倭寇的血。

他比那些賣身為奴的下人,還要卑賤低微。

也因為這樣的自卑,吳酸做任何事情都比從前更小心翼翼,對人說話也更謙虛平順。

那個雨夜,許儘歡把他救下後,他帶著凶犯回到了濟南府,所有人都誇他能乾。

可回京後的述職文書上,本該屬於他的功勞,卻成為上司的功勞,文書上甚至連半個字都冇有提起他。

他冇有為自己申辯,硬生生忍著。

說句不好聽的,自打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後,就是狗在他頭上拉了泡屎,他都隻能忍氣吞聲。

……

“濟南的差事辦完後,我有兩天的假,就專程去宣和書院找許儘歡,謝他的救命之恩。

我請他在酒樓喝酒,越喝越投機,都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吳酸聲音低沉,話說得不緊不慢。

“酒至六分,他問我抓到賊人升官了冇有,我搖搖頭,說功勞都被上司拿去了。

他一聽,氣得臉都黑了,要替我出頭,被我死死攔住了。

他問我:為什麼要忍?

我說:忍一時風平浪靜。

他說:狗屁,彆人隻會以為你好欺負。

我說:難得被人欺負一下,冇事。

他說:狗屁狗屁狗屁,你被人欺負一次,就能被人欺負一百次。

這時我才發現,這人的血液中有一股子率真,一股子勇敢,一股子桀驁不馴,而這些都是我身上冇有的。”

衛東君突然開口:“這些品性,不僅你身上冇有,上至皇帝佬兒,下至平民百姓,也冇有幾個人有。”

吳酸看著眼前的衛三,認同地點點頭。

他在五城二十多年,見過的人不計其數,從未見到過一個,像許儘歡那樣的人。

許儘歡是獨一無二的。

也正是因為許儘歡的獨一無二,他下意識的想要親近這個人。

在他的世界裡,充滿著算計,陰謀和手段,甚至他睡覺的時候,都恨不得睜隻眼睛,閉隻眼睛。

但和許儘歡在一起,他腦子裡什麼都不想,異常放鬆。

許儘歡身上彷彿有一種魔力,靠近他的人,都會快樂,哪怕聽他講些天南海北的廢話,都覺得快樂。

就這樣,他們兩人越走越近。

“我在京城孑然一身,他也一樣,我又做得一手好菜,所以他三天兩頭來我租住的房裡吃飯。

酒和菜都由他買。

他說他最多的就是錢,讓我可勁兒薅他的羊毛。

我除了薅他的羊毛外,還常常問他借錢。

異鄉人想要在京城混得風生水起,維持住人脈關係很重要,而維持人脈關係,就要請客喝酒送禮,我的俸祿根本不夠用。

我開口,他就借,也從來不問問我什麼時候還。

好幾次,我把銀子還給他,他還一臉懵的對我說:你啥時候又借我銀子了,彆記錯了吧。

我從來不會記錯,每一筆銀子都記在本子上,是他從來不把這些俗物放在心上。

基本上,我還銀子的那一天,他都會買一大堆的東西來家裡,雞鴨魚肉,柴米油鹽。

我罵他敗家子,有錢也要省著花。

他說我摳摳搜搜,成了不大事。

相處一年後,我們的感情比親兄弟,還要親上幾分。

我們慢慢開始交心。

我知道他爹孃都死了,從小由忠仆養大。

他知道我無父無母,老家在樂陵,已經成親,來京城是走了關係,塞了銀子,目的是想搏一條出路。”

話到這裡,吳酸的聲音突然沉下來。

“如果不是那天我喝多了酒,說出了想報恩陳漠北的事,我與許儘歡之間的情誼,不會有半點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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