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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不用謝。”陳嘉銘冷臉把東西收下,塞進口袋,“舉手之勞。”
“現在我們是一家人了。”
陳嘉銘不動聲色地夾起燒麥,陽光下有灰塵翻滾,捲起兩人之間無聲的試探和防備。
“黎生對我很放心。”
黎承璽給他一個無懈可擊的微笑,他自覺自己展現了百分百的魅力和英俊。
“生意人,畏畏縮縮成不了事。”
黎承璽靜靜地看著陳嘉銘把餐碟和杯子收走,逆著明媚的陽光,一切都模糊得像遙遠的往事,他心上的褶皺被撫得像冬天的燈芯絨床墊,平滑柔軟。他突然意識到,自己渴望從來不是多麼驚心動魄的愛情,不是非要像小說一樣搞得傾覆一座城才罷休。他想要的就是這樣一個陽光和煦的早晨,吃著不儘人意但飽腹的早餐,嚮明年借來一段短暫的春天,和一個人,共享這段偷來的時光。就算窗外疾風驟雨,窗內仍是他們心照不宣的片刻安寧。
寧港如今,太平盛世,這便是一段最感人的佳話了。
陳嘉銘回到客房,從行李箱的夾層裡,摸出一張泛黃的舊照片,照片上是一個穿著白大褂的年輕男人。他用手指輕輕拂過那張笑臉,眼神冰冷。
“我住進黎承璽的家了,很快就能為你報仇。”
黎承璽回國後先是在老宅住了一段時間,後來總覺得下人太多,住得不自在,再加上黎夫人總愛在黎宅舉行晚宴或沙龍,家裡隔三差五地有闊太名媛明星甚至媒體大駕光臨,珠光寶氣長槍短炮,黎承璽辦公到一半突然被媽媽拉下去說媒,身上穿著件襯衫就周旋在各種金枝玉葉的貴女之間,還要被諷一句黎生冇有新聞裡看起來高。
因為我還穿著拖鞋啊……
這種日子過了半個月,黎承璽一等到柯士甸山道的彆墅簡裝好便立即搬進去,徹底與上流社會的流光溢彩聲色犬馬訣彆。
黎承璽這棟房子的內部遠冇有外部看起來光鮮得體,床沙發櫃子桌子椅子,都是統一選購的配套傢俱,裝修公司說是最時興的款式,英式的,反正一直冇有人蒞臨,黎承璽也就無所謂這棟天價寒舍的裝修如何,便隨他們佈置了。
1997年10月31日,十月的最後一天,黎承璽確認自己的寒舍被殖民了。
客廳落地窗前的一角,窗明幾淨,下午的餘暉像菲林底片上的柔光,投過百葉窗,在柚木地板上灑下斑馬紋似的,暖色的光帶。冬日白晝短,天漸漸昏暗,依稀見得空氣裡漂浮著細小灰塵,一併的還有新傢俱蠟的檸檬味,以及一種清淡的,獨屬於陳嘉銘的,像是雨後植物根莖折斷的氣息。這味道盤踞在空氣裡,與黎承璽熟悉的,他自身的菸草和木質香味分庭抗禮。
陳嘉銘穿著一件略顯寬大的灰色毛衣,窩在棕黃色的單人小沙發裡看書,麵前是一塊小茶幾,擺了甜點和阿華田,還有一台收音機,放著電台廣播,是卡百利樂隊的drea,dolores空靈朦朧的歌聲伴隨著悠揚的旋律流出,讓黎承璽有一瞬如在夢中的漂浮。
“oh,ylifeischangveryday…”
聽到開門的動靜,陳嘉銘才從窩裡探出頭來。
“黎生,回來了。”
黎承璽站在玄關處,一邊扶著鞋櫃換上拖鞋,一邊四處打量這個有了小變動的家。首先是客廳落地窗那塊,窗戶一打開就能走到院子裡,陽光充足,視野開闊,陳嘉銘選擇這裡作為殖民據點,單人沙發和小茶幾是他自己購置的,仔細一看茶幾下還墊了一塊棕紅色地毯,方便人赤著腳在上麵走。客廳裡多了幾幅風格各異的油畫,黎承璽還在疑惑為何風格那麼跳脫,直到發現每張畫裡,都有一隻形態各異的貓。
酒櫃空的一層擺了幾個仿古董質感的瓷花瓶,做成了貓的形狀,稀奇古怪,裡麵插著乾插花。
黎承璽低頭把皮鞋放進鞋櫃,再抬頭時才發現鞋櫃上也擺了一排瓷製的貓擺件,站著趴著坐著躺著,花色五花八門,醜得千奇百怪。
家裡看起來倒是溫馨許多,就是硬生生成了貓窩。
他目光移向沙發裡蜷縮起來的陳嘉銘,他正一手用手指繞著頸後微長的髮尾,一手拿著漫畫書看,陽光照在他身上,他懶洋洋地躺在自己的窩裡。
哦,貓咪王。
“真的是……”黎承璽拿起其中一隻最好看的白貓,那隻貓高傲地舔著爪子睥睨著人,黎承璽在心裡盤算下次去慈善拍賣會,可以留意一下有冇有古董的貓雕塑,可以買回來向貓咪王進貢,“有那麼喜歡貓嗎?”
“往左看。”陳嘉銘從書裡抬起頭來,淡淡道。
黎承璽往左看,有一隻同樣看不出麵目的瓷做的狗。
“那裡有一隻狗,跟你養的那隻一樣,順手買了。”
“你見到olive了?”
聽到自己的名字,德牧從三樓噔噔噔踏著樓梯跑下來,吐著舌頭哼哧哼哧跑到客廳。
“olive,好狗狗,過來抱一下。”黎承璽朝它伸出手,示意他過來給自己摸摸。
德牧在樓梯口急刹,頭左轉右轉,看看黎承璽,又看看陳嘉銘,在經過不到三秒的思索後撒蹄子跑到陳嘉銘身邊。
陳嘉銘冇有太多驚訝,隻是淡淡伸出手給olive摸摸頭,有順了順他背上油光水滑的毛。“乖。”
然後黎承璽就眼睜睜地看著他養了三年的狗順從地躺下來,在陳嘉銘手下撒嬌打滾,甚至討好地舔陳嘉銘的手,舔得濕漉漉的,最後被陳嘉銘錘了下頭,委屈地哼唧兩聲,然後將功補過似的躺在地上給陳嘉銘墊腿。
背叛!黎承璽先是憤憤地唾棄olive這種向認識了不到一天的,陌生人俯首稱臣的行為,然後又想它憑什麼可以被陳嘉銘摸頭。
“你今天去買傢俱了?”
黎承璽有些慶幸家居城冇有賣太多和貓有關的東西,不然他的房子看起來還能更古怪。古怪到數十年後寧港出現都市傳說,講半山上有一座藏在霧中的房子,是貓妖變的,人一靠近就會變成貓糧。
“嗯,隨便添置了一點。還在你常去的店買了一些冬裝,用的是你先前留在那裡的尺碼,應該合身。我掛在衣帽間的衣櫃裡了,黎生可以看看,不喜歡我再拿去退了買新的。”
“……衣服上麵冇有印上貓吧?”
“什麼?”
“冇什麼,我說,”黎承璽脫掉西服外套,掛在玄關處的衣帽架上,“你看什麼書?”
“漫畫。路過看到就買了。”陳嘉銘翻過一頁,“好有意思的,很感人。”
黎承璽一看封麵,《古惑仔》。好吧,年輕人特有的江湖情懷,他小時候也有過一段這種嚮往打打殺殺兄弟情義的日子,甚至差點跑去爺爺的幫派當繼承人,被揍了一頓後就乖乖回去上學了。
至少不是畫著貓咪的漫畫。
“看看可以,不要學壞哦。”黎承璽把客廳吊燈打開,解開袖口,把襯衫袖子挽起,露出附著肌肉線條的小臂,“你的傷口怎麼樣了?還很痛嗎?”
“中午我換了一次藥,已經好了很多,不痛。”陳嘉銘折了一下書角,合,起身,赤腳踩在厚實的羊毛地毯上,“你餓不餓,阿姨剛剛做好了晚飯,現在應該還冇涼透,上去吃吧。”
“阿姨今晚做了什麼?”
“雞飯,她說你愛吃。還有煎肉餅和排骨湯。”陳嘉銘將毛衣領口下拉了些,黎承璽才發現他的臉被烘得有些發紅,應該是家裡客廳不通風,氧氣不足,他順手把窗戶推開一條縫。
兩人一狗上了樓梯,來到餐廳,黎承璽和陳嘉銘相對坐在餐桌兩端,olive也端坐在自己的食盆前。
桌上飯菜熱氣未散,雞皮是誘人的嫩黃色,像上了一層清油般緊繃而富有光澤,肉質鮮嫩,骨頭周圍泛著血的嫩粉色,筷子一撥,鮮嫩多汁肉便順從地沿著紋理分離。米飯粒粒分明,浸潤了雞油,呈現出溫暖的金黃,拌上蒜蓉和香茅,入口便是濃鬱的香氣,雞湯的鮮美從雞肉和飯中溢位,在口腔裡層層展開。
黎承璽一邊心滿意足地享受雞飯的鮮美,一邊偷偷抬眼觀察陳嘉銘,發現他把雞肉都挑出來堆在盤子一端,另一端是飯。
“不喜歡吃雞肉?那以後不讓阿姨做了。”
“不是,我吃東西習慣把肉放在後麵吃。”
陳嘉銘總覺得好吃的要放在最後一齊享受,這樣纔不會覺得可惜,他一直遵循著先苦後甜的吃飯原則,從小到大都是如此。
他想起小時候和他媽媽同吃一碗叉燒粉,他就把叉燒留到最後,媽媽以為他不愛吃,就自己吃完了,次次如此,直到七歲前陳嘉銘都冇吃過叉燒,七歲後媽媽死了,他才第一次吃到。
也許她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愛吃叉燒吧。
陳嘉銘垂下眼,低頭吃了一口飯,覺得吃起來有點淡,他自己從廚房拿了黑醬油,淋了半調羹上去,濃稠醇厚,散發出焦糖般的微甜,他用勺子把飯和醬油拌勻了送進嘴裡,微不可聞地眯了眯眼,黎承璽猜他是喜歡那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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