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海洋裏生出了點點銀光,遠望像極了散發著瑰迷氣息的夜色博物館,但走近了瞧,卻是滿含著年少的梔子在深夜盛開。
在其中的一朵中,透過半生不熟的花瓣,略略能掀開的是一段鎏金的純白脈絡。
一條條脈絡都滾動著同一個男孩子的神態——張揚肆意的,意氣風發的,視而不見的,淡漠冷靜的。
身邊的人一眨眼便經過無數個,可終有一絲淡淡的香氣縈繞在他身邊,他不知,可走過他身邊的人都會嗅見。
你問盛溫雨從什麽時候喜歡潘梓光,第一眼就喜歡。
從盛溫雨坐到初中教室,見到斜前方的潘梓光的第一眼,不外乎見色起意,一眼便一見鍾情。
更喜歡是初中兩年多的潛移默化,沒什麽英雄救美的橋段,盛溫雨最開始也不是張揚肆意的性格。
更確切地說,盛溫雨骨子裏是小心怯懦的人,有理也不敢爭三分,小學同學在最心愛的粉色衣服後背塗滿顏色也隻會窩窩囊囊地回家,連媽媽都不敢告訴,躲在衛生間用小小的手搓筆墨。
可是還是搓不掉,也被媽媽發現了,媽媽讓去找老師也沒敢去,在辦公室外轉了幾圈拐彎去了廁所,抱著的衣服後背還有淡淡的印記,盛溫雨再也沒穿過那件衣服。
可是潘梓光不一樣。
他的張揚,他天資與生俱來,他會大膽的表達他的看法他的見解,加之他的溫柔他的耐心,和他帥氣的眉眼合在一起,讓人第一眼見他就會愛。
越沒有的越渴望,盛溫雨更不例外。有一種喜歡,叫提及你時,我總比你先抬頭。
盛溫雨的數學差得模模糊糊,第一次月考考了63也沒覺得有什麽。
但是當盛溫雨看到潘梓光的名字掛在第一個,自己的分數乘二都沒有他高,兩人之間的距離二十個手指頭都數不過來。
在自己還沒看懂題幹的時候,黑板前的潘梓光已經解完了題。
盛溫雨這才清楚自己和他的差距,兩家雖相隔不到十分鍾的路程,但他們之間有一條鴻溝正在慢慢拉開。
盛溫雨對潘梓光的喜歡慢慢低進塵埃裏,盛溫雨不會再拽著潘梓光聊天,給他扔小紙團,雖然潘梓光也不怎麽搭理。
喜歡會讓一個人日複一日吸取養分,能和潘梓光並肩成了盛溫雨坐在桌子前的動力,但是可不可以,盛溫雨也沒有底,潘梓光太耀眼了,光會吸引所有人,同樣會灼傷每個人。
直到今日盛溫雨都摸不清對潘梓光的喜歡到底是什麽為主,可能是saint和deliever吧,盛溫雨輕巧地說,笑著看對麵已經在瘋狂思考的蕭梓。
“我並不在乎他身邊有誰,也不在乎他變成什麽樣子,或許現在我的成績已經比他優秀,但如果沒有對他的喜歡和追逐他的決心,我做不到這一步。”
“他並沒有說鼓勵我的話,但是他站在那裏,就會催促著我往前跑。”
“或許有一天我摘下眼鏡,發現在我視界裏閃閃發光的東西不過是某天濺到鏡麵上的一滴水,但是在我醒悟之前,我會將它奉為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