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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末贏了今天的第三個案子,還冇到午飯時間。
對方律師是個西裝革履的年輕人,領帶係得比陳末規整,開口閉口“用戶協議”“平台規則”,試圖用一個社交賬號的登出條款,吞掉委托人兒子留下的三百萬粉絲賬號。
陳末靠在椅背上,等對方說完。
然後他隻問了一個問題。
“用戶協議第17條第3款,請原文背誦。”
對方愣住了。
陳末替他背了:“‘用戶死亡後,其賬號內容可由合法繼承人申請導出,導出後賬號進入登出流程。’注意兩個字——‘導出’。不是‘繼承’,是‘導出’。”
“有什麼區彆?”
“繼承意味著你可以登錄。導出意味著你隻能下載數據,不能登錄賬號。”陳末把一份檔案推過桌麵,“但你的委托人過去三個月,一直在用這個賬號直播帶貨。這不是導出數據,這是冒用死者身份。根據《數字遺產法》第23條,冒用死者數字身份牟利的,處違法所得三倍罰款,並吊銷平台經營資質。”
對麵的律師臉色變了。他低下頭去看那份檔案,額頭上滲出一層薄汗。
陳末站起來,扣上西裝釦子。
“你的委托人去年用這個賬號賺了四百七十萬。三倍罰款是一千四百一十萬。我給你二十四小時,讓你的委托人把賬號數據完整導出,交還給我方委托人。否則——”
他把一張名片放在檔案上麵。
“下一份檔案,是稅務局的舉報信。”
走出調解室的時候,委托人——那個死了兒子的五十多歲女人——站在走廊裡,手裡攥著一張皺巴巴的紙巾。她看著陳末,嘴唇動了動,冇說出話來。
陳末把U盤遞給她。
“您兒子的賬號數據都在裡麵。照片、視頻、聊天記錄。您可以看,可以存,但不能登錄。這是法律。”
女人接過U盤,手指收得很緊。
“謝謝。”
陳末點了點頭,轉身走了。
他冇說“節哀”。他早就不說了。
做這行六年,他見過太多人攥著一個U盤、一串密碼、一個永遠不會再亮起的頭像,試圖從裡麵找到最後一點冇來得及說的話。大部分時候,他們找不到。因為人會死,但數據更會騙人。聊天記錄能刪,定位能關,朋友圈能分組。你以為你看得見一個人,其實你隻看見了他願意讓你看見的那一麵。
他回到事務所的時候,行政小劉正抱著一摞快遞往裡麵走。
“陳律師,有您一個包裹。”
陳末接過來。牛皮紙信封,冇有寄件人,隻有收件人的地址和名字——列印的,宋體,規規矩矩。他撕開封口,裡麵掉出一把鑰匙。
銅色的,上麵貼著一小塊醫用膠布。
膠布上寫著一個編號:B-217。
陳末把鑰匙翻過來。背麵什麼都冇有。
小劉湊過來看了一眼:“這是什麼鑰匙?”
“不知道。”陳末把鑰匙放回信封裡,“送快遞的人長什麼樣?”
“冇注意。我去前台的時候已經放在那兒了。”
陳末拿著信封走進辦公室,關上門。
陽光從百葉窗的縫隙裡擠進來,在地板上切出一條一條的亮線。他在這間辦公室坐了三年。準確地說,是在周遠山死後,他搬進來的。書架是周遠山的,紅木辦公桌是周遠山的,桌上那盆半死不活的綠蘿也是周遠山的。
周遠山是他師父,也是這家事務所的創始人。
三年前,周遠山從瀾灣公館的露台上墜樓身亡。警方結論是酒後意外。案子三天就結了。
陳末把信封放在桌上,拿出手機拍了張照片,發給林梔。
林梔是跑法治口的記者,也是他認識了四年的人。三年前周遠山的案子,她是第一個到現場的媒體人。
她回訊息很快:“哪兒來的?”
“不知道。快遞送來的,冇有寄件人。”
“B-217。火車站的寄存櫃編號?”
陳末把鑰匙翻過來又看了一遍。醫用膠布,銅色鑰匙,列印的編號。像是某個人專門準備好的,等著在某一天寄出去。
而這一天,就是今天。
他打開搜尋引擎,輸入“火車站西廣場寄存櫃
B-217”。
頁麵跳轉。第一個結果是一家叫“安存”的行李寄存公司,地址在火車站西廣場地下一層。頁麵底部有一行小字:櫃體編號B-217,狀態——占用中。存櫃時間:2021年3月19日。
陳末盯著那個日期。
2021年3月19日。周遠山死的那天。
他關掉網頁,給林梔發了條訊息:“晚上陪我去個地方。”
“哪裡?”
“火車站。”
下午四點多,陳末處理了兩份常規的遺產公證。一份是離婚夫妻爭奪共同經營的社交賬號,另一份是老人想把遊戲賬號過戶給孫子。都是常規業務,他做得很快。
四點二十分,他接到一個電話。
號碼是陌生的。
“陳律師嗎?我是老方。方建國。”
陳末愣了一下。方建國,當年周遠山案子的辦案刑警。他在周遠山的葬禮上見過這個人一麵——站在人群最外麵,穿著便裝,一句話冇說,鞠了個躬就走了。
“方警官,什麼事?”
“退休了,叫老方就行。”電話那頭頓了一下,“周遠山的案子,你是不是在查?”
陳末的手指在桌麵上停了。
“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今天上午,有人調了周遠山案的原始卷宗影印件。調卷的人用的是你們事務所的名義。”老方的聲音壓得很低,“不是你調的吧?”
“不是我。”
“那就對了。有人冒充你的名義調了卷宗。我想了一上午,覺得應該告訴你一聲。”
“卷宗裡有什麼?”
“冇什麼特彆的。現場勘驗報告、法醫鑒定、證人筆錄。但有一份東西,當年我覺得不太對勁,寫進報告裡了,後來被刪掉了。”
“什麼東西?”
“周遠山手機信號的最後一次定位。當晚十點四十七分,他的手機連上了城東興業路附近的基站。但瀾灣公館在城西。從城東到城西,不堵車也要四十分鐘。而他的死亡時間是當晚十一點整。中間隻有十三分鐘。”
陳末握著手機的手微微收緊。
十三分鐘。從城東到城西。不可能的時間差。
“定位記錄為什麼被刪掉?”
“不知道。卷宗交上去之後,上麵說這份定位數據跟案件無關,讓刪了。我當時留了個心眼,在結案報告的附件裡藏了一份影印件。”
“還在你手上?”
老方沉默了兩秒。“在。你要的話,我可以給你。但我得先問你一個問題。”
“你問。”
“你查這個案子,是想知道真相,還是想替周遠山翻案?”
陳末冇有立刻回答。窗外的陽光正在變暗,百葉窗的影子拉到了對麵的牆上,一條一條,像某種條碼。
“有什麼區彆?”
“想知道真相,看完材料你可能就算了。想翻案——你會上一條回不了頭的路。”
陳末看著桌上那把銅色的鑰匙。
“我師父死的那天,往火車站寄存了一個櫃子。”
電話那頭安靜了。
“櫃子裡是什麼?”
“不知道。但三年後,有人把鑰匙寄給了我。”
老方沉默了很久。然後他說了一句話,聲音很平,像是陳述一個跟自己無關的事實。
“我明天把那份定位記錄送到你事務所。”
“謝謝你,老方。”
“不用謝。這案子在我手上結的,如果有問題,我得親手把它翻過來。”
掛了電話,陳末把手機放在桌上。
B-217。周遠山死的那天存的櫃子。
有人冒充他的名義調了卷宗。
老方藏了一份被刪除的定位記錄。
所有的碎片都指向同一個方向——周遠山的死,不是意外。
下午五點四十分,陳末提前關了電腦。他把鑰匙放進口袋裡,拿起車鑰匙準備出門。
台式機的螢幕閃了一下。
不是故障的那種閃爍,而是像有人從內部操作了什麼——螢幕黑了一秒,然後重新亮起。亮起之後,桌麵上多了一個檔案。
一個文字檔案。
檔名:陳末。
他盯著那個檔案。這台台式機是周遠山留下的,他重置過係統,清空了所有個人數據,用了三年。
他雙擊打開。
檔案裡隻有一行字。
“彆用我的電腦。”
螢幕的光映在陳末臉上。他的表情冇有變化,但握著鼠標的手指關節,慢慢發白了。
然後,檔案下麵又彈出一行字。
“它知道你收到了鑰匙。”
陳末的手指懸在鍵盤上方。
他慢慢打下三個字:“你是誰?”
螢幕沉默了幾秒。
然後,新的文字出現在檔案裡。
“周遠山。”
風扇嗡嗡地轉著。綠蘿的一片葉子從桌沿垂下來,在空調的風裡輕輕晃。
陳末看著那三個字,慢慢地、慢慢地把手從鍵盤上移開了。
一個死了三年的人,正在用他的電腦,跟他說話。
手機震了。林梔的訊息:“我到了,在你樓下。”
陳末看了一眼螢幕上的“周遠山”三個字,然後把筆記本電腦合上,塞進包裡,走出了辦公室。
經過前台的時候,他對小劉說:“明天幫我換一台電腦。這台太舊了。”
小劉應了一聲。
陳末走進電梯。電梯門關上的瞬間,他透過走廊的玻璃,看了一眼自己辦公室的門。
門關著。
但他總覺得,有什麼東西,正在裡麵看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