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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吏周然,叩見道台大人!
縣牢,在縣衙的前院。
提人、到堂,前後耗時不過一刻。
當週然被兩名衙役帶到後,在其行叩拜禮時,李斌正從衙役手中收回令簽。
平身吧。
李斌隨手將令簽扔回令筒,朱唇輕啟,話音中略帶一絲歎息。
時至如今,案子的真相是什麼,李斌尚且不好定論。
但慈溪本地的態度,李斌卻是明白了個十足十。
從身在獄中的周然,能準確道出自己的官名;到其渾身上下,冇有一絲動刑的痕跡...
這你要說不是慈溪本地偏袒,那真是狗都不信。
畢竟,在《大明律》中,規定很明確:殺人、搶劫等重刑犯,必須嚴刑拷訊;其餘案件,亦可用鞭撲常刑。
所謂鞭撲常刑,就是古裝劇中常見的夾棍、拶指等刑罰。
在刑偵技術落後的明代,口供被視為證據之王。而要得口供,哪有那麼容易
前後兩次審理,一個本應該上刑的人,此時卻毫髮無損。
明顯,高港在審理此案時,也注意到了慈溪縣的態度,冇敢同慈溪這邊撕破臉,按照製度規定,用刑問案。
本官乃浙江按察僉事,領寧紹台分巡道。為本案主審,二位若對此無異議,就直接問案了。
案由,本部院就不再提了。鹽課司周然,分彆說說,三年十月十一日醜時三刻(1:45);十一月九日子時五刻(0:15);十二月十日醜時四刻(2:00),你都在哪在乾嘛可有人證吧。
回道台大人話,除十一月九日,某在鳴鶴鹽司的同僚齊然家中吃酒並宿醉外,其餘兩日,均在家中歇息。
也就是說,除你鹽司同僚,與你內子外,爾之所行,並無人證
李斌輕飄飄地反問道,同時手上同步翻閱著前兩次審問時的卷宗,覈對著周然之敘述有無錯漏。
可麻煩的點,也在這...
道台大人說得是,畢竟是深夜,鳴鶴場又在郊外,遠不如縣中繁華。鹽場的灶戶們,更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十一月九日時,若不是齊然之子週歲宴請,某也該早早睡下。
周然麵色不變,躬身答話時,一口咬定其情況屬於有人證,但這些人證都和他有關係,屬於證詞不足以取信,最終並無人證的狀態。
道理是有道理,但周然啊!你這樣,讓本部院很難辦啊!
某觀你不似身強體壯之人,貿然動刑,恐傷爾身。可若不上刑,你這一無人證、二無物證的,這案子叫本部院怎麼判
你且先想想,看看是否有些佐證你在那幾天裡,並無私販官鹽之嫌疑的證據,再報於本部院。
狀態慵懶地說完這段話後,李斌將目光轉向秦時昌。
俱狀人秦時昌,本部院聽聞,爾狀告鹽司周然,是因你開中取引後,在紹興批驗所那支給不到,這才懷疑是周然搞鬼,實情可是如此
回大老爺,確實如此。大老爺明鑒,草民自小便與這周然結識,其是什麼人,草民最清楚不過。
早先,草民與周然相交莫逆。從小一塊下河摸魚、上樹擒鳥,自兒時起,這周然便膽大妄為。及成丁腰深的河,旁的孩童不敢下,他敢;高過三丈的大樹,旁人不敢上者,他敢。
其最出格的舉動,莫過於領著草民等一眾小孩,去偷拿大使家中母雞。草民還記得,那時周然被其父,打得滿團亂竄...
照你這麼說,你二人應是發小,關係不說親如兄弟,也不至於對簿公堂吧爾之意,本部院已經知曉,你是想說,這周然自小大膽妄為、品行不端,是以,他完全做得出監守自盜的事,可對
大老爺慧眼如炬,草民正是此意。
或許是李斌這懶洋洋的,宛如村口老頭八卦般的親和架勢起了作用,緊張感稍去的秦時昌,也跟李斌講起了他們兩人之間的恩怨。
這周、秦二人,恩怨的源頭倒也經典:女人。
自小一塊長大的兩人,在情竇初開的年紀,同時看上了一灶戶人家的閨女。而這兩人,一人是總催家的兒子,一人是鹽司吏員的兒子...
如果把鳴鶴鹽場比喻為鳴鶴鹽業公司,那麼總催就相當於這個製鹽工廠裡的生產車間主任;而鹽司吏員,則相當於公司管理層。
身為普通工人的灶戶,那是哪一邊都得罪不起,隻能含糊其詞,說讓小女自己決定意中人。
於是乎,兄弟倆就開始了爭奇鬥豔。
一開始,情況還算可控。
可當某一天,那周然在單獨與灶戶女相會(底層民間大防不多,女子也要乾活)時,或許隻是話題聊到後那麼隨口一說,碰巧將秦時昌兒時的一些糗事,講給了那女子知曉。
後來,那女子在與秦時昌交談時,將這事告訴了秦時昌。
君子怎麼能揹著人講壞話呢!你周然不講武德!
氣憤之下,秦時昌也開始逮著周然過往的糗事不放。從偷看寡婦洗澡、到偷狗吃肉,主打一個怎麼損人,怎麼來...
就此,兄弟隔牆。
甚至隨著兩人互相揭短,越來越多的糗事爆出,父輩也受了影響。比如周父夜登寡婦門等等...
有些事吧,屬於看透不說透。
在這生產力低下的年代,有些寡婦為了換口吃食、拉扯孩子,會做那麼些出格的事。
這在農村、在鹽場,並不是秘密。
可你也不能到處亂嚷嚷啊!
輿論上的事,往往都是越描越黑。被波及到的周父,辯解肯定是辯解不了的,彆說他確實做過這事了,就是冇做過,他也是有口難言。
可憑白蒙受這無妄之災,對在鹽場裡吆五喝六慣了的周父來說,又不亞於奇恥大辱。
為了出氣,周父親自下場,給那灶戶施壓。
得知兒子將周父夜登寡婦門的事都嚷了出來,為給周父出氣,為大事化小。秦父主動提出辭職,讓位給兒子。而那灶戶女,也最終嫁入周家。
秦父的辭職是其主動的、聰明的、趨利避害的選擇,可這事落在秦時昌眼裡,那就是:
先有父親被迫早退、後有心上人嫁入周家。
再加上娶到心上人後的周然,有事冇事就在秦時昌麵前嘚瑟。
無比的屈辱感,讓秦時昌愈發憎恨周然,更是動用自己時為總催的權力,打壓那女子家人。
然後女子給周然吹枕邊風,周然找其父...
三番五次下,周父也被這兩個小輩之間的恩怨整麻了。加上名聲有損,在鹽司工作時,總感覺有奚落的目光瞧著自己。
於是,周父也緊跟著早退,讓兒子接班,主打一個小輩要打就讓他們自己打,自己一把年紀了,躲個清淨...
客觀來說,老一輩的人,哪怕有恩怨,多少都有些分寸感。
比如周父對秦時昌有不滿時,秦父主動低頭辭職,周父也冇有說要對其趕儘殺絕、追著不放。
可當這鹽司的吏員和其下六團的總催換成了兩個本就有積怨,還都是氣血方剛、不知分寸的小輩...
那真是**,一點就著。
隨後,便有了秦時昌不堪受辱,出走鳴鶴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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