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喜是跟喬治笙聊天的時候,無意中聽他說了一句:“聽說富潤和萬恒的合作沒談。”
喬治笙道:“什麼原因不知道,之前說是板上釘釘的,不知中間出了什麼差錯。”
喬治笙道:“也未必是私人原因,沒準兒就是合作出了問題。”
喬治笙又不是萬恒和富潤的,哪裡知道的這麼仔細,剛要說找人幫問問,宋喜是個急子,翻拿起手機道:“我問問東旭。”
顧東旭回道:洗澡呢,怎麼了?
顧東旭說:掰了。
顧東旭道:苗苗爸那意思,讓我跟胖春分手跟他兒在一起,我直接給懟了,懟完就掰了唄。
顧東旭道:跟說什麼,頭腦簡單四肢發達,說不定還要找苗苗家評理去。
顧東旭道:塞上耳朵挨頓罵就完了,你別告訴,省得心眼兒小,自己瞎琢磨。
顧東旭說:怎麼著,你還以為我會見異思遷嗎?
顧東旭說:不敢,怕你跟王妃撕了我。
等到顧東旭說韓春萌洗完澡出來了,宋喜纔打了聲招呼收起手機,頭一歪靠在喬治笙上,角勾起好看的弧度,出聲道:“等到東旭和大萌萌結婚的時候,你要以小舅的份出席,我要以十年好閨好兄弟的份出席。”
宋喜揚頭道:“我們不是結婚了嗎?”
不提還好,提起來宋喜就生氣,轉躺回自己的位置,也不管七喜樂不樂意,一把攬進懷中。
原本宋喜已經閉上眼睛,聞言,睫了,幾秒後終是忍不住睜開,偏頭道:“你跟我一起去?”
喬治笙聽了心疼,‘嗯’了一聲:“我們去辦張新的。”
喬治笙說:“以前那張不算。”
喬治笙說:“就算沒證你也是我老婆,誰敢說不算?”
雖說到了,形式可以忽略,可有哪個人不重視自己的婚姻呢?沒有婚禮不穿婚紗也就算了,就連結婚證都是跟另外一個男人去辦的,說出去也不像話。
宋喜來大姨媽,最近幾天喬治笙過著和尚一般的生活,夜裡睡覺,前摟著貓,頭頂趴著貓,後被他抱著,四周都很暖和,迷迷糊糊快要睡著之際,好像聽到喬治笙在耳邊唸叨了一句:“老婆,我你。”
週末,民政局放假的日子,宋喜跟喬治笙乘車來辦證,他穿著黑襯衫,乍一看一如既往的不茍言笑,但細看之下,渾的氣場跟從前已截然不同,多了為某人而沉澱的溫順。
兩人上樓的時候,喬治笙不說話,宋喜側頭道:“心裡想什麼呢?”
這倒是宋喜沒想到的,當即樂了一聲,開口說:“我就不張,畢竟不是第一次。”
然而喬治笙是真的張,說不出為什麼,跟宋喜同一屋簷下這麼久,當夫妻也不是一天兩天,說重新辦證也是他的提議,但此時往樓上走,竟然……微微的有些抖。
喬治笙拉著的手一,側頭問:“還好嗎?”
“我需不需要化妝?”
兩人說說笑笑來到二樓照相室,一個陌生男人微笑著跟兩人打招呼:“笙哥,嫂子。”
兩人坐下,宋喜很自然的勾起角,麵前攝影師說:“笙哥跟嫂子再靠近一點兒……欸,好,笙哥可以微笑一下嗎?”
如今讓他對著攝像頭笑,他試著牽角,自己都覺著有些僵,攝影師沒敢挑刺兒,拍了幾張讓宋喜和喬治笙自己看。
照片拍了好幾次,宋喜都不大滿意,最後隻能威脅喬治笙說:“你不笑得自然一點兒,我們就要一直拍,你會更尷尬。”
照片拍完,剩下的就是製作結婚證,還有宣誓。
偌大的地方隻有三個人,剛剛幫他們拍照的人暫代頒證員的職務,出聲問:“喬先生,宋小姐,請問你們是自願結婚嗎?”
“下麵請二位麵朝國旗,跟著我一起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