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三點,碧水苑。
任慕歡坐在客廳的地板上,背靠著沙發,麵前攤開著今晚拿到的一切:程適給的U盤、蘭佳人給的假U盤、從方尚宇保險櫃裡偷出來的合同、那枚刻著“For My Moon”的戒指,還有那條正在發燙的項鏈。
窗外的月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照進來,在那些檔案上投下斑駁的影子。
她的手機放在旁邊,螢幕上顯示著宋可兒發來的最後一條訊息:“我沒事,我爸把我救出來了,你呢?”
她回復了“安全”,然後關機。
現在,她需要一個人待著。
需要麵對那些她一直逃避的東西。
頸間的項鏈越來越燙,燙得她幾乎無法忍受。
她伸手扯下項鏈,放在掌心。
月光下,那枚愛心吊墜上有一道細細的裂紋,正在一點一點擴大,像是有什麼東西要從裡麵破殼而出。
她試著用指甲去撬那道裂紋。
紋絲不動。
她拿來銘舟書桌上的小螺絲刀,輕輕插入裂紋,試探著轉動。
哢噠。
吊墜彈開了。
不是碎開,是開啟,像一枚精緻的貝殼,從中間裂成兩半。
慕歡的心跳幾乎停止。
吊墜是中空的。
裡麵藏著一張極薄的摺疊成指甲蓋大小的紙片,和一枚更小的幾乎看不清的微型儲存卡。
她先用顫抖的手指取出那張紙片。
展開。
是銘舟的筆跡。
字很小,密密麻麻,像是用極細的筆尖寫的。
她湊到月光下,一個字一個字地辨認:“歡歡:
如果你開啟這個,說明我已經不在了,而你找到了所有的證據。
另外,我要告訴你一件事,我媽留著一樣東西,一張照片,照片上的人,和她長得一模一樣。
那個人,叫程晚。
是我媽的姐姐,我的姨媽。
程晚有個兒子,叫程適。
程適,是我的表哥。
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我就有一種很奇異的感覺,覺得,他可能是我媽那邊的親人。後來我偷偷查了DNA,證實了。
但他不知道我知道。
我也不知道他知不知道。
這麼多年,我們以導演和演員的身份相處,誰也沒有戳破。他對我好,他喜歡我,他愛我,我知道是因為血緣。
但他後來做的事,我不知道是因為什麼。
我怕他變成第二個方尚宇。
所以我把這份秘密,藏在項鏈裡,交給你。
如果有一天,程適做了什麼不可原諒的事。
你告訴他,他欠我一句對不起。”
紙片從慕歡的手指間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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