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抬起戴著手銬的手,輕輕比劃了一下:「那天晚上我從工地大門進來,沿著這邊走,看到這堆磚,就彎腰撿了一塊,大概這麼大,沉甸甸的,表麵很粗糙,邊緣有稜角。」他比畫的磚塊尺寸約 20×10×5厘米,與法醫張凱解剖時判斷的「致傷鈍器為中型紅磚」完全一致;而他指認的撿磚位置,距離楊林之前提取沾血磚塊的地點,誤差不超過 1米,且地麵殘留的紅磚碎屑成分,與李勝利顳部創口內的碎屑成分完全吻合。
「然後你帶著磚塊去了哪裡?在哪裡見到的李勝利?」張輝繼續追問。周明轉身,指向建築垃圾堆北側的一片空地:「我在這裡等他,他是從那邊的小路過來的,背著黑色工具包,老遠就喊我『周老闆,排煙設備在哪』。我跟他說『在後麵,跟我來』,就帶著他往這邊走。」他指的路線,與技術科在地麵提取的「43碼網格紋鞋印」軌跡完全重合,鞋印延伸方向正是空地北側的小路,且小路入口處的泥土裡,還殘留著李勝利工具包上的帆布纖維——與前期勘查結果完全一致。
走到空地中央,周明停下腳步,雙腿微微彎曲,像是在模擬當時的動作:「就是在這裡,我趁他不注意,從背後舉起磚塊,對著他的頭砸了下去。他『啊』了一聲,往前踉蹌了兩步,就倒在地上,頭磕在這塊石頭上。」他指向地麵一塊半埋在泥土裡的青石,石頭表麵有一處暗紅色印記,經前期檢測,正是李勝利的血跡。而此處距離楊林標記的「血跡中心點」,僅相差 30厘米,與法醫判斷的「李勝利頭部受鈍器打擊後倒地位置」完全吻合。
「你砸了他之後,又做了什麼?工具包是在哪裡打開的?」楊林補充問道。周明轉向旁邊的一堆水泥袋:「我怕他冇死,又砸了一下,然後把他的工具包拿下來,放在這堆水泥袋上,拉開拉鏈,拿走了裡麵的扳手和螺絲刀,扔在那邊的垃圾堆裡。」他指認的水泥袋位置,表麵殘留著淡淡的帆布纖維痕跡,與李勝利工具包的材質一致;而「扔工具的垃圾堆」,正是前期勘查時找到工具包的地點,扳手、螺絲刀的丟棄位置,與周明的指認完全相符。
離開拆遷工地,車隊前往第二站——排水渠拋屍點。此時雨勢漸大,渠水變得更加渾濁,泛著墨綠色的泡沫,與周明供述的「案發當晚渠水渾濁,適合隱藏屍體」的描述一致。警車停在排水渠上遊的岸邊,這裡是周明供述的「拋屍位置」,也是環衛工人張斌發現李勝利屍體的上遊 100米處。
周明被押到渠邊,雨水打濕了他的頭髮和囚服,他卻渾然不覺,隻是死死盯著渠水,眼神裡充滿了恐懼。「就是這裡……我把他從車上拖下來,用帆布布袋裹起來,扔下去的。」他的聲音帶著顫抖,指向渠水中央的一處漩渦,「當時我把車停在岸邊,因為下雨,地麵很滑,我費了好大勁才把他拖到這裡,布袋口用尼龍繩捆了個活結,怕掉下去散開。」
楊林立即拿出前期勘查時繪製的「拋屍點示意圖」,對照周明指認的位置:「你扔下去之後,屍體有冇有被水流沖走?你有冇有做其他處理?」周明搖頭:「扔下去之後,我看著屍體往下漂了一點,被渠底的石頭卡住了,我就冇管,開車走了。尼龍繩是我從餐館倉庫拿的,平時用來捆菜的,跟裹屍體的帆布布袋一樣,都是餐館裡常用的東西。」
他的描述與前期勘查結果高度吻合——排水渠上遊的水流速度較慢,渠底多岩石,屍體容易被卡住;而現場提取的尼龍繩,經檢測與「川味小館」倉庫裡的尼龍繩成分完全一致,帆布布袋的材質也與餐館常用的「裝菜布袋」相同。此外,周明指認的「停車位置」,地麵殘留著黑色麵包車的輪胎印,輪胎花紋與他名下麵包車的輪胎花紋完全匹配,印子旁的泥土裡,還檢測出與李勝利手錶表鏈一致的黃銅粉末——正是周明拖拽屍體時,李勝利腕部的手錶表鏈斷裂,碎片掉落形成的。
「你當時是怎麼把屍體從車上拖下來的?有冇有使用工具?」張輝追問,同時示意技術科人員對周明指認的「停車位置」進行再次採樣。周明比劃著名:「我冇用車上的工具,就是用手拖的,他很重,我拖的時候,他的手臂蹭到了岸邊的雜草,可能把衣服勾破了。」他指的「雜草區域」,前期勘查時確實發現有雜草被碾壓、勾扯的痕跡,雜草上殘留的灰色纖維,與李勝利失蹤時穿著的「黑色外套」材質一致,進一步印證了他的供述。
最後,警方押著周明前往排水渠下遊的「屍體發現點」——環衛工人張斌最初發現李勝利屍體的位置。周明站在岸邊,看著渾濁的渠水,身體止不住地發抖:「我冇想到……屍體居然會被衝到這裡,我以為會一直卡在上遊的石頭縫裡。」他的語氣裡帶著一絲僥倖,又有一絲恐懼。
楊林拿出屍體解剖報告的照片,指著李勝利頸部的帶狀壓痕:「你供述的『用外套衣袖勒頸』,與我們解剖發現的『頸部 0.8厘米寬棉質壓痕』完全一致,外套纖維也與你餐館裡找到的褐色工裝外套成分相同;你說的『砸傷後擔心李勝利未死,再次勒頸』,也與解剖發現的『顳部鈍器損傷為非致命傷,真正死因是機械性窒息』相符。這些細節,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周明低頭看著地麵,雨水順著他的臉頰滑落,混著不知是淚水還是雨水的液體:「冇有補充的了……我說的都是真的,每一個地方、每一個動作,都跟我當時做的一樣,你們找到的證據,也都是我留下的,我認了。」
指認過程持續了兩個多小時,從拆遷工地的「第一案發現場」到排水渠的「拋屍點」「屍體發現點」,周明指認的每一個細節,都與前期現場勘查、屍體解剖的結果完全吻合。(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