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支隊審訊室的燈光冷得像冰,周明坐在金屬審訊椅上,雙手被手銬牢牢鎖在扶手上。他穿著一身皺巴巴的黑色外套,領口還沾著餐館的油汙,頭髮淩亂地貼在額頭上,眼神卻帶著一絲刻意的倔犟——剛被押進來時,他還在走廊裡嚷嚷「你們抓錯人了」,此刻麵對審訊桌後的張輝,這份倔強裡藏著掩不住的慌亂,手指無意識地在膝蓋上摩挲,留下一道道淺淺的痕跡。
張輝翻開麵前的卷宗,指尖在「沾血磚塊檢測報告」上輕輕敲了敲,聲音平靜卻帶著穿透力:「周明,姓名、年齡、職業,還有 6天前晚上 8點到淩晨 2點,你在哪裡、做了什麼,不用我再重複吧?」
周明的喉結劇烈滾動了一下,頭往一側偏了偏,避開張輝的目光,聲音沙啞得幾乎聽不見:「我叫周明,42歲,開『川味小館』的。那天晚上我在餐館算帳,算到 10點就回家了,跟李勝利的事冇關係,你們別冤枉我……」他的肩膀微微顫抖,說「冇關係」時,聲音明顯弱了下去,眼神不自覺地瞟向審訊室的牆角,像是在逃避什麼。
「在餐館算帳?」張輝拿起一張照片,推到周明眼前,畫麵裡是拆遷工地建築垃圾堆裡的黑色工具包,上麵「川味」兩個字清晰可見,「這是李勝利失蹤時攜帶的工具包,經他妻子確認,上麵的『川味』刺繡是你餐館的標誌,技術科在包帶和拉鏈上提取到了你的指紋,你怎麼解釋?」
周明的身體猛地一僵,像被人抽走了所有力氣,剛纔還強撐的鎮定瞬間垮了一半。他盯著照片裡的工具包,嘴唇哆嗦著,半天說不出一句話,臉色從蒼白慢慢變成鐵青,豆大的汗珠從額頭滑落,滴在審訊記錄上,暈開一小片水漬。「我……我就是之前幫李勝利修過廚房設備,碰過他的工具包,指紋可能那時候留下的,這不能證明我殺了他!」他突然拔高聲音,像是在給自己壯膽,但攥緊褲子的手卻暴露了他的緊張,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幫他修廚房設備?」張輝拿出第二份證據——趙剛的證言筆錄,「你發小趙剛說,6天前晚上 8點多,你去了他負責的拆遷工地,說『要拿點東西』,之後你就帶著磚塊和李勝利去了排水渠方向。你拿的『東西』,就是用來砸傷李勝利的磚塊吧?」
周明的哭聲突然爆發出來,他雙手捂住臉,肩膀劇烈地顫抖著,壓抑的嗚咽聲從指縫裡傳出來:「不是的!我就是去工地找趙剛喝酒,冇拿什麼磚塊!趙剛記錯了,他肯定記錯了!」他的哭聲裡帶著絕望,卻不敢抬頭看張輝,彷彿隻要不承認,就能推翻這些證據。
張輝冇有急著追問,而是拿出第三份證據——褐色棉質工裝外套的照片:「在你餐館廚房儲物櫃裡找到的這件外套,纖維成分與排水渠現場發現的褐色粗纖維完全一致,外套袖口還有少量未清洗乾淨的暗紅色痕跡,經檢測是李勝利的血跡。你說你冇殺他,那他的血跡怎麼會在你衣服上?」
這句話像一把鋒利的刀,瞬間刺破了周明最後的偽裝。他的哭聲突然停了,雙手從臉上放下,眼睛通紅,佈滿血絲,眼神裡充滿了恐懼和悔恨。「我錯了……我不該殺他……是他逼我的……」他的聲音斷斷續續,身體因為激動而劇烈搖晃,手銬在扶手上撞出「哐哐」的響聲,在寂靜的審訊室裡格外刺耳。
張輝遞給周明一張紙巾,等他情緒稍微平復些,才緩緩開口:「把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說清楚,包括你為什麼殺他,怎麼騙他去拆遷工地,怎麼砸傷他、勒死他,之後又怎麼拋屍的。現在坦白,還能爭取寬大處理,別想著隱瞞,所有證據我們都掌握了。」
周明擦了擦眼淚,深吸一口氣,聲音帶著濃重的鼻音,開始斷斷續續地交代:「我欠李勝利三個月工資,一共 1.5萬,他天天跟我要,我這餐館這兩年生意不好,根本冇錢給他。前陣子他說『再不發工資,就去勞動部門舉報我,還要去市場監管局告我,說我餐館衛生不合格』,我知道他說到做到,要是真被舉報了,我這餐館肯定要被查封,我一家人就冇活路了……」
他頓了頓,眼神裡閃過一絲狠厲:「我就想,不如找個辦法讓他閉嘴。我知道他是個實在人,隻要說有活乾、能結工資,他肯定會去。6天前下午,我給他打電話,說『郊區分店排煙設備壞了,你去修一下,修完我給你結 5000塊,剩下的以後再給』,他想都冇想就答應了。」
「你根本冇有郊區分店吧?」張輝追問,手裡的筆在筆記本上快速記錄。
周明點點頭,聲音更低了:「冇有,就是騙他的。我跟他說晚上 8點在拆遷工地見麵,那裡偏,冇什麼人,方便動手。晚上 7點多,我先去工地找趙剛,說『拿點東西』,其實就是想找塊磚塊,趙剛冇多問就讓我進去了,我在工地角落裡撿了塊結實的紅磚,藏在衣服裡,然後就在工地等李勝利。」
「他到了之後,你們發生了什麼?」張輝繼續追問,語氣裡帶著一絲沉重。
周明的身體又開始發抖,像是在回憶當時恐怖的場景:「晚上 8點左右,李勝利背著工具包來了,問我『排煙設備在哪』,我跟他說『在工地後麵,跟我來』。走到工地西側的建築垃圾堆旁,我趁他不注意,從背後拿起磚塊,對著他的頭砸了下去。他『啊』了一聲,就倒在地上,頭上流了好多血。」
他的聲音越來越小,眼神裡充滿了恐懼:「我怕他冇死,又砸了一下,他躺在地上不動了。我當時慌了,不知道該怎麼辦,想了半天,纔想起把他的工具包打開,拿走裡麵的扳手、螺絲刀,扔在工地的垃圾堆裡,然後把他的屍體拖到我的麵包車上——我怕他的工具留下我的指紋,也怕別人通過工具認出他的身份。」(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