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宜本草 第1章
十歲那年。
歲大饑,人相食。
人牙子抓了我跟阿醜,她為了護我,發狠咬斷了人牙子一根手指。
我因為長得和將軍府上的郡主有幾分相似,被選中成了浣女。
直到將軍府滿門流放,我帶著郡主出逃,撞見了阿醜。
她渾身是血,遞給我半塊胡餅:「當年你被人販子拐走,是我對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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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登基的第三年,我和同村的阿醜在田裡扣樹皮果腹時,被人販子擄走。
亂世擋道,民不聊生,唯有青樓歌舞昇平一片昌盛景象。
人牙子說,就我倆的賤命,得份去青樓賣身子的行當都算是祖上冒青煙。
我倆被關進了柴房,人牙子記恨阿醜咬斷手指,生生挑斷了她的腳筋。
我一邊捧著柴灰往她傷口處捂,一邊止不住的落淚。
阿醜大我三歲,卻擔起了姐姐的責任。
她咬牙忍痛安慰我:
「相宜,你今年不過十歲,萬萬不該留在這地方,再白的布入了染缸都是要變色的。」
「外麵院中西南角有個狗洞,方纔人牙子割我腳筋時我才知道的,相宜,聽我一句話,天一黑你就逃,逃的越遠越好。」
我愕然:「為何不是我們一起逃走?」
阿醜搖頭壓低了聲音:「彆犯傻,若我們兩個都走了,人伢子顆粒無收定會四處尋人,況且我跛了腳跑不遠,反而會拖累了你。」
我哽嚥著咬住下唇倔犟的不肯改變主意。
「我揹你走,你的腳是為了護我才被人挑了筋的,我怎能狼心狗肺的扔下你不管呢!」
阿醜忽然攥住我的肩膀,厲聲嗬斥:
「你非要兩個人都爛在這泥裡才甘心嗎?你得逃出去,日後賺了錢找個好郎中,隻有這樣我的腳纔有得救!」
我低頭不語一味的流淚。
阿醜見我委屈又軟下來脾氣,好生哄我道:
「相宜放心,我娘把我生的醜,你看我的臉上有這麼大一塊紅痣,現在又跛了腳,不會有客人喜歡我,我在青樓定能吃飽能穿好,日子可比在家更好混些。」
「我的腳你不必自責,被人伢子拐走是我對不住你,護你周全便是理所應當。」
「你年歲尚小未明是非,即便是出去討飯也總比在青樓裡強,聽阿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