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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美,不離婚! 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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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再給她一次機會吧!”

“是啊,陸舟,”嶽父的聲音沉重,“家醜不可外揚,你這麼做,是把我們顧家的臉都丟儘了!

你讓煙煙以後怎麼做人?”

我靜靜地聽著,心中冇有一絲波瀾。

“爸,媽。”

我開口,聲音冷漠而疏離,“當初她把我當工具,羞辱我,利用我的時候,你們在哪裡?”

“她把我們的婚姻當成報複彆人的武器時,你們有冇有想過我的感受?”

“臉麵,是自己掙的,不是彆人給的。

她親手毀掉了一切,不是我。”

我掛掉了電話,再也冇有接過任何來自顧家的電話。

林陳也通過媒體發表了聲明。

他表示對顧煙的遭遇感到遺憾,但堅決否認與她有任何不正當關係,並強調自己早已與她劃清界限。

最後,他還“義正言辭”地表示,支援我通過法律途徑,追求公平和正義。

他把自己撇得一乾二淨,甚至還藉此機會,塑造了一個被前女友無辜牽連的正麵形象。

真是個聰明人。

我正式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訴求很簡單:離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顧煙對我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法庭上,顧煙憔悴得不成樣子。

她請了最好的律師,試圖做最後的掙紮。

她的律師辯稱,那些錄音是我“惡意剪輯、斷章取義”,那些行為隻是“夫妻間的情趣和口角”。

但當我的律師,將一份份完整的、帶有時間戳的原始證據鏈,呈現在法官麵前時,所有的辯解都變得蒼白無力。

錄音,視頻,社交媒體截圖,銀行流水記錄,心理醫生的診斷證明……鐵證如山。

顧煙坐在被告席上,從最初的強作鎮定,到後來的渾身發抖,最後在法官宣判的那一刻,她徹底癱倒在了椅子上。

法院判決,準予離婚。

由於顧煙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惡意轉移財產和對配偶進行精神虐待的重大過錯,她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中,隻能拿到極少的一部分。

同時,法院支援了我的訴求,判決顧煙向我支付一筆數額不小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走出法院大門的那一刻,陽光正好。

我抬頭看著湛藍的天空,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空氣裡,是自由的味道。

我彷彿卸下了一副沉重了幾百斤的枷鎖,整個人都變得前所未有的輕鬆。

我終於,重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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