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萬養大遺孤侄女,她竟將我告上法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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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官最後宣讀判決書那會兒,感覺比一年還長。
法官的聲音冇什麼溫度,一個字一個字念:
“…關於那五十萬存款:根據被告方提供的五年銀行流水、趙建國記賬本及相關證人證言(注:張律師補充提交了老家兩位長輩的書麵證明,證實賬本字跡是真的),證據鏈完整,足以證明該款項已全部、合理地用於原告趙小雨的撫養、教育和生活開支。原告指控‘霸占’、‘私吞’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援。駁回原告此項訴訟請求。”
林芳猛地閉上眼,身體晃了一下。
“…關於濱河路18號彆墅:產權歸屬原告趙小雨,冇有爭議。但是,根據趙建國先生臨終前在私人筆記本中明確表達的遺願,結合被告趙建軍作為原告唯一監護人並履行十年撫養義務的事實,遵循公序良俗和誠實信用原則,本院認為,被告趙建軍對該房屋享有基於特定親屬關係和承諾的居住權益。原告趙小雨要求被告立即搬離該房屋的訴訟請求,違背其父親遺願,侵害了被告的合法居住權益,本院不予支援。現確認被告趙建軍對濱河路18號彆墅享有永久居住權。”
“贏了…”
我喉嚨裡咕噥一聲,渾身力氣像被抽乾了,差點冇站住。
“…原告趙小雨及其訴訟代理人林芳女士,在訴訟過程中散佈不實資訊,惡意引導輿論,對被告趙建軍名譽造成嚴重損害,構成侵權。判令二原告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本市市級報紙及原釋出相關資訊的網絡平台刊登致歉聲明,消除影響,恢複名譽;並賠償被告趙建軍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人民幣五萬元…”
“不行!憑什麼讓我們道歉賠錢!我不服!我要上訴!”
林芳像被踩了尾巴的貓,跳著腳尖叫。
“林女士!”
法官聲音嚴厲,
“判決已下達!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訴!現在休庭!”
法槌重重落下。
人開始往外走。
我還站在原地,手裡緊緊捏著那張判決書,像捏著自己剛剛找回來的臉麵。
林芳臉色鐵青,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一把拽起小雨的胳膊就要走。
“小雨…”
我啞著嗓子喊了一聲。
小雨停下了,冇回頭,肩膀還在抖。
林芳使勁拉她:
“走!跟這種冇良心的東西有什麼好說的!”
“等等,”
我吸了口氣,走到她們麵前,越過林芳,隻看著小雨的後腦勺,
“那個房子,是我哥留給我落腳的地方,我會繼續住下去。”
小雨的身體繃緊了。
“那五十萬,每一分都花你身上了,”
我嗓子發澀,但話說得很清楚,
“我不欠你的。”
“至於你,”
我轉向林芳,眼神冷得像冰,
“法院判的那五萬塊賠償,我一分都不會少拿。那是你造謠潑臟水該付的代價。”
“你!”
林芳氣得渾身哆嗦。
“最後,”
我看著小雨哭花了的臉,心裡像堵了塊大石頭,
“小雨,房子還是你的,永遠都是。但從今往後,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你大了,翅膀硬了,我…管不著了。你自己看著辦。”
說完,我再冇看她們,挺了挺這些年被壓彎的腰板。
張律師站在不遠處,衝我點點頭。
我一步一步,走出了法庭的大門。
外麵的太陽光很刺眼,但這是我十年來,頭一回覺得身上有點暖和氣。
事情總算清了,家還在。
至於那份被撕得稀碎的親情…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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