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悅暢小說 > 其他 > 悟道:向王陽明學習成為一個很厲害的人 > 重視宣傳,美化風俗
加入收藏 錯誤舉報

悟道:向王陽明學習成為一個很厲害的人 重視宣傳,美化風俗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

重視宣傳,美化風俗

【王陽明語錄】

教化興行,風俗可美。後之守令,不知教化為先,徒恃刑驅勢迫,由其無愛民之實心。若使果然視民如己子,亦安忍不施教誨勸勉,而輒加棰楚鞭撻?孟子雲:“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況非善政乎?守令之有誌於愛民者,其盍思之!——《申行十家牌法》

【語錄精解】

教化工作開展起來後,可以使風俗和美。後來的太守、縣令,不懂得以教為先,隻知道依恃刑法驅使、強勢逼迫,那是因為他們冇有愛民的真心。倘若真的視百姓如己子,哪忍心不先行教誨、勸勉,而總是加以棒打鞭笞的呢?孟子說:“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何況不是善政呢?有誌於愛民的太守、縣令們,好好想想吧!

儒家重教化,用現代話來說,重視宣傳工作。孔子說:“不教而殺謂之虐。”不先進行教化就運用刑罰,謂之暴虐,那是有良心的官員不肯做的事。通過教化,改變人們的觀念,改善當地的風氣,該用刑法懲治的頑劣之徒自然就少了。因教化可以使很多人得到“挽救”而免於刑罰,不失為善政。

王陽明是儒士,熟悉儒家的教化之道,並且心首肯之。所以他每到一地為官,“為政不事威刑,推以開導人心為本”,都從教化開始。他任廬陵知縣七個月,便發了十三道文告。當時冇有報紙、電視,文告是對百姓的主要宣傳工具。後來他官任巡撫,軍務、政務繁忙,仍親自寫作文告,散發各地,廣告周知。

王陽明寫文告,從不寫那些讀之令人生厭的陳詞濫調,其文風平實,明白易懂,不賣弄詞藻,功力深厚,讀來朗朗上口,時有真知灼見,而且他往往擺事實、講道理,讀來令人信服,何況內容確實跟民眾切身相關,對民眾生活有益,自然不會引起民眾的反感。人們爭相傳抄,很快就能傳遍境內。

例如,為了取消神會、禁止迷信,他發了一篇《告諭》:

告諭百姓,風俗不美,亂所由興。今民窮苦已甚,而又競為淫侈,豈不重自睏乏。夫民習染既久,亦難一旦儘變,吾姑就其易改者,漸次誨爾:

吾民居喪不得用鼓樂,為佛事,竭貲分帛,費財於無用之地,而儉於其親之身,投之水火,亦獨何心!病者宜求醫藥,不得聽信邪術,專事巫禱。嫁娶之家,豐儉稱貲,不得計論聘財妝奩,不得大會賓客,酒食連朝。親戚隨時相問,惟貴誠心實禮,不得徒師虛文,為送節等名目,奢靡相尚。街市村坊,不得迎神賽會,百千成群。凡此皆靡費無益……

為了勸民眾息訟止爭,他寫了《告諭各府父老子弟》,循循勸道:

“告諭父老子弟,今兵荒之餘,困苦良甚,其各休養生息,相勉於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從,長惠幼順,勤儉以守家業,謙和以處鄉裡,心要平怒,毋懷險譎,事貴含忍,毋輕鬥爭。父老子弟曾見有溫良遜讓、卑己尊人而人不敬愛者乎?曾見有凶狠貪暴、利己侵人而人不疾怨者乎?夫囂訟之人爭利而未必得利,求伸而未必能伸,外見疾於官府,內破敗其家業,上辱父祖,下累兒孫,何苦而為此乎?”

王陽明不僅教化民眾,也教化官吏,經常官民同教。為了籌措軍糧、軍餉,他不得不下令加重對商人的征收,但同時下令主管官吏不得對商人橫征暴斂、任意侵擾,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商人的權益。他在《禁約榷商官吏》說:“照得商人比諸農夫固為逐末,然其終歲棄離家室,辛苦道途,以營什一之利,良亦可憫!但因南贛軍資無所措備,未免加賦於民,不得已而為此,本亦寬恤貧民之意。奈何奉行官吏,不能防禁奸弊……今後商稅,遵照奏行事例抽收,不許多取毫厘;其餘雜貨,俱照舊例三分抽一,若資本微細,柴炭雞鴨之類,一概免抽。橋子人等止許關口把守開放,不得擅登商船,假以查盤為名,侵淩騷擾,違者許赴軍門口告,照依軍法拿問。其客商人等亦要從實開報,不得聽信哄誘,隱匿規避,因小失大,事發照例問罪,客貨入官……”

王陽明的教化之方,不僅僅是發文告而已,他每到一地,往往推行以下三法:

一是頒佈“鄉約”,建立約長製度,指導和督促民眾自治;

二是恢複社學(官督民辦的義學),聘請名師,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好的教育;

三是推行“十家牌法”,這是他模仿古代的連坐法而創的一種新法,其要求是“有不率教者,十家牌鄰互相糾察;容隱不舉正者,十家均罪”。此法在今天來說不合理,但在當時來說,倒也是一個“以毒攻毒”的方子。不過隻能治標,不能治本。王陽明並不喜歡用這種法子,隻是不得已而為之罷了。

跟王陽明學絕學:王陽明“懇切開諭”,施教化之功,不僅是他為政治民的方法,也是他“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道德實踐。他的成功,可以告訴人們一件事:加強道德修養、學問修養確實有用,還可以對那些“讀書無用論”者摑上一記耳光!

-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