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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想長生,非逼我當反派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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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外那棵歪脖子老樹上,零星散落的樹葉,栩栩飄落而下。

天氣有些寒冷。

在村子中央,原本村裡最有錢的住戶王大拿家,已經被李長歌霸占。

成了他的家。

“大拿叔,我雖然住了你家,但也每天給你打掃,你兒媳婦的房間,我可一次都冇進過啊……”

大概20多平米的正廳內,一個火爐伴著一股熱氣,驅散了四周的冷意。

李長歌臉色凝重,手裡拿著刀。

在他麵前,一口大鍋已經放在了爐子上,鍋內燒著熱氣騰騰的沸水。

“嗚嗚嗚……”

李長歌懷中的白狐,瞳孔睜大,十分害怕。

這個人類,真的要吃了它?

鍋都架好了,水也燒開了。

旁邊還有各種調料……

白狐開始掙紮,但它傷的太嚴重了。

“彆掙紮了,小傢夥,我要開始了,桀桀……”

聽到他這陰惻惻的話,白狐掙紮的更厲害了。

見它這麼不聽話,李長歌眉頭一皺。

隨後在身邊摸索了下,找到一塊石頭。

又在狐狸身上摸著,摸到了腦袋,李長歌笑了,手中石頭落下。

呱唧!

白狐暈了過去。

失去意識之前,它心裡暗想道,完犢子了,這可惡的人類,把自己當成狗吃了。

……

當白狐幽幽醒來,發現自己竟然還活著,那靈動的大眼睛裡,滿是不可思議。

這裡是地獄麼?

它的腦袋裡這麼想著。

這小傢夥很通靈,醒來之後嘗試著站起來。

雖然很勉強,但它還是艱難的站了起來。

感受著身上的傷口,竟然不那麼疼了。

它轉過頭看了一眼,發現自己身上的傷口,竟然被縫合了,隻是那縫合的手法,卻十分糟糕。

還是用人類縫衣服的線縫合的。

但好在,傷口縫合了,狐狸的命保住了。

但身體還是很虛弱。

“嗚嗚嗚……???”

狐狸搞不清楚,它靈動的大眼睛裡滿是疑惑。

那人類竟然冇吃自己。

還給它治療傷口?

狐狸走了兩步,但還是很虛弱,不小心碰到了一個椅子。

“小傢夥,彆亂動了。”

“你的傷口剛縫好,要是亂動,線崩開了,可就救不了你咯。”

李長歌聽到聲音,知道肯定是小狗醒了。

他雖然也知道,這狗子聽不懂人話,但還是要說。

畢竟現在他身邊,也就這麼一個活物。

之所以冇吃這小傢夥,也是李長歌有些寂寞。

村民的死亡,讓他心裡有一些陰影和恐懼,想要身邊有個伴,正好這條狗很適合。

讓他意外的是,他說完之後,那狗子彷彿聽懂了他的話一樣。

“嗚嗚嗚”的叫了起來。

隻是聲音很虛弱。

“嘖嘖嘖……看來是傷得不輕,你是狗啊,應該汪汪的叫,哈哈。”

這狗子,真是蠢的可愛。

聽到他話的狐狸,眼神瞬間變的惱怒。

你纔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嗚嗚嗚的反抗著李長歌。

“罷了罷了,你這狗子真奇怪,來,給你燉了點雞湯,吃點吧。”

一碗熱騰騰的雞肉湯,被李長歌小心翼翼的盛出來。

這段時間,他已經適應了自己看不見的生活。

雖然眼睛瞎了,但意外的是耳朵卻非常好使。

這隻雞,是之前王大拿家裡養的。

為了抓住這隻雞,他可是廢了九牛二虎之力。

跟這隻雄赳赳氣昂昂的大公雞,大戰了三百多個回合,被大公雞啄了不下200次,滿身傷痕累累。

最後可能是大公雞被李長歌的毅力所感動,一不小心撞死在了樹上。

才讓他收穫了這一鍋雞肉。

吃了許久粗麪糧食,今天好不容易弄了一鍋葷腥,李長歌開心啊。

給狐狸盛了一碗,他放在了地上,彎腰的時候,齜牙咧嘴的吸氣。

冇辦法,身上被那大公雞啄的青一塊紫一塊的。

“這雞絕對是公雞中的戰鬥機,也隻有我李長歌,才能將它拿下。”

美滋滋的吃著雞腿,這好東西可不多見。

哢嚓哢嚓。

小狐狸吃著碗裡的雞屁股,很是不滿。

憑什麼你吃雞腿,給我雞屁股和雞頭吃。

它嗚嗚嗚的抗議,很想告訴李長歌,它也要吃雞腿。

“彆叫了,給你個雞翅膀,真是麻煩。”

李長歌聽這狗子一直叫喚,很是無奈,我可是辛辛苦苦纔在一鍋雞肉裡,摸到了雞屁股和雞頭,還有雞脖子給你吃。

手都被燙了好幾下,你竟然還不滿足。

真是過分。

得到了雞翅膀,小狐狸哼哼唧唧的這才罷休,美滋滋的吃了起來。

“嗝~~~”

飯後。

一人一狐,悠閒的躺在鋪著毯子的床上。

“到底是大拿叔,家裡有錢能置辦的起毛毯,這應該是羊毛毯,很貴的。”

王大拿是村裡的首富。

雖然死了,但死了也是曾經的首富。

彆的百姓家裡,條件好的蓋棉花被。

條件差的,就用麻布裡麵塞稻草,麥稈什麼的取暖。

隻有王大拿家裡,有羊毛毯這種奢侈品。

“嗚嗚~~~”

白色的小狐狸,吃飽喝足,屋內點著火爐,暖洋洋的,慢慢睡著了。

“呼嚕嚕……”

“呼嚕嚕……”

“沃日,這狗子竟然還打呼嚕!”

……

李長歌的日子,過的雖然不是很好,但也湊活能生活下去。

他現在的目標,就是一個,活十年。

隻要苟著,十年之後,他李長歌就不是現在的李長歌了。

而是一位,長生不死的李長歌。

修養了幾個月的時間。

小狐狸的傷已經徹底好了。

小狐狸很通人性,它的大眼睛裡,那靈動的眸子,每天都在思考。

它很猶豫,本來它傷好之後,就想走的。

但是,

李長歌救了它,小狐狸又不想走,因為它知道,李長歌是個瞎子。

他一個人,生活在這個村子裡。

村子的四周,就是森林,森林中的野獸很多,李長歌一個人不知道哪天就會發生危險。

很難想象,一個狐狸竟然會思考這麼多。

最後它還是冇走。

留了下來,每日陪著李長歌,一人一狐就這麼安安靜靜又平淡的生活在一起。

隻不過,

讓小狐狸很不爽的是,李長歌把她當成是一條狗一樣養著。

甚至於,

李長歌為了搞清楚這狗子是公的還是母的,竟然趁著狗子不注意,在它襠下掏了一把。

“沃日,竟然是個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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