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殺了一個人。
用我救人的手術刀,將他的心臟一點點剝離出來。
放在了福爾馬林裡。
1
手術刀從胸口抽出來的瞬間,血是溫的。
不是電影裡那種噴濺。
心臟停跳之後,血液循環已經終止,血隻是慢慢地、幾乎算得上溫柔地滲出來,順著肋骨的弧度往下淌,洇濕了他那件昂貴的真絲睡衣。
我把刀放在茶幾上,刀尖沾著一點暗紅色的東西,在燈光下看,像是給刀片染上染料。
沈國棟的眼睛還睜著。
死不瞑目這種事,我以前不信。
在醫院那幾年,經手過上百台心臟手術,見過各種各樣的死法。
有安詳的,有痛苦的,有突然的,有漫長的。
但所有人的眼睛都是閉著的。
麻醉師會幫你合上,家屬會幫你合上,實在不行,肌肉鬆弛之後自己也會合上。
沈國棟的眼睛是睜著的。
瞳孔散了,映著天花板上那盞水晶燈的光,像兩顆被打磨過度的玻璃珠。
我把他的心臟取出來了。
完整地,從心包膜裡剝離,剪斷主動脈和肺動脈,捧在手裡的時候還帶著體溫。
人類的成年心臟大約和本人的拳頭一樣大,沈國棟的拳頭不小,但心臟拿在手裡,看起來比他的拳頭大一些。
福爾馬林是提前準備好的。
一個兩升的玻璃罐子,標簽已經貼好了,空著“姓名”那一欄冇寫。
我把心臟放進去的時候,它慢慢地沉到底部,像一顆終於落定的石子。
門虛掩著。
血腥味從門縫裡鑽出去,和走廊裡的空氣消毒水味道攪在一起。
這棟樓的物業每天早晨八點準時噴灑消毒水,現在是晚上七點,味道已經很淡了,但仔細聞還是能分辨出來。
第一個發現的是隔壁的保姆。
她來借醬油,敲了三下門,冇人應。
門自己開了。
她後來說,先是聞到一股鐵鏽味,然後看到地上有腳印。
我殺完人之後去洗了手,拖鞋上沾了血,從客廳到衛生間再到客廳,踩出一條歪歪扭扭的紅線。
她尖叫了大約三十秒,然後開始砸對麵的門。
警察來的時候,我已經洗好手,換了一身乾淨衣服。
沙發上鋪著一次性床單,這也是提前準備好的,我不想把血漬弄到沙發上。
那是沈國棟自己買的意大利真皮沙發,據說花了好幾十萬。
我坐在床單冇鋪到的那一頭,手裡翻著一本《人體解剖學圖譜》,翻到心臟那一章。
胸腔裡的器官,我閉著眼睛都能畫出來。
但這本書是我大學時用的,封麵已經被翻爛了,書脊用透明膠帶纏了三道。
我媽以前說,書爛成這樣還捨不得扔,是個念舊的人。
她不知道,念舊的人最容易殺人。
領頭的警官姓林,四十出頭,國字臉,眉心一道豎紋,像是常年皺眉刻出來的。
他進來的時候先看了我一眼,再看了一眼沙發上的人,臉色變了三變,像一台信號不好的電視機。
“秦牧。”他的聲音從嗓子眼裡擠出來,帶著一種難以置信的顫抖,“你他媽瘋了?”
我冇說話,把書合上,放在膝蓋上。
封麵上那個心臟的彩圖對著他,冠狀動脈的走行清晰可見,紅的動脈,藍的靜脈,像一棵倒著長的樹。
他身後跟著一個年輕警察,看起來不到二十五,臉還帶著嬰兒肥。
他舉著槍,槍口對著我的方向,手指搭在扳機護圈外麵,訓練還算規範。
但他的手在抖,槍口晃出一個微小的圓圈。
“把槍放下。”林警官的聲音沉下來,帶著一種常年辦案的人纔有的鎮定。
他蹲下來檢查沈國棟的生命體征,手指搭在頸動脈上,停了大概五秒,然後閉上眼睛。
再睜開的時候,眼白裡有血絲。
“死了,心臟被摘除了。”
他站起來,看著我膝蓋上的書,看著我手腕上還冇乾的水漬,看著我腳邊那把已經擦乾淨的手術刀。
刀是我自己的,從醫院帶出來的,做了三百多台手術的那一把。
刀刃磨過無數次,比出廠時窄了一圈,但鋒利程度一點冇減。
“帶走。”
手銬是涼的。
金屬貼著腕骨,稍微有點緊,大概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