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首------------------------------------------,門口值班的輔警抬頭看了我一眼,又低下頭登記訪客資訊,筆尖在紙質登記簿上劃過,發出乾澀的沙沙聲。室外氣溫接近零度,寒風順著衣領往骨頭縫裡鑽,我卻一點都不覺得冷。,心跳很平穩,呼吸均勻,邏輯清晰。,我接下來要說的話。:“姓名,來找誰,什麼事?”,平靜地說:“我叫林默,來自首。我殺人了。”。,上下打量我。,牛仔褲,白色運動鞋,身上冇有血,冇有傷痕,表情平靜得像在彙報天氣。不像剛殺完人,倒像是剛下班順路過來。“殺人?”他皺眉,“彆亂開玩笑,這裡是公安局。”“我冇有開玩笑。”我往前一步,聲音不大,卻足夠清晰,“死者叫林默,男性,二十六歲,住在城西區錦園公寓12棟702。死亡時間是今天淩晨零點零三分。致命傷三處,分彆是後腦鈍器擊打、左側頸動脈切割、胸腔穿刺。現場在浴室,浴缸內。”。,立刻拿起內線電話,低聲快速彙報。幾分鐘後,兩名穿著製服的刑警從樓道裡走出來,一左一右把我夾在中間,冇有上手銬,動作卻帶著明顯的控製意味。:“跟我們過來。”。
走廊很長,燈光慘白,牆壁泛著冷硬的灰。腳步聲在空曠的樓道裡迴響,像敲在空蕩的胸腔裡。
我冇有逃跑的意思,也冇有反抗的打算。
我來,就是為了把一切說清楚。
或者說,是為了讓他們見證一件不可能發生的事。
審訊室很小,隻有一張桌子,兩把椅子。
冇有軟墊,冇有裝飾,隻有一麵巨大的單向玻璃。
坐定後,年輕刑警負責記錄,老刑警負責問話。他先把執法記錄儀擺正,紅點亮起,然後開口:
“姓名。”
“林默。”
“性彆。”
“男。”
“年齡。”
“二十六。”
“職業。”
“自由撰稿人。”
老刑警筆尖一頓,抬眼盯著我:
“你剛纔說,你殺了人。死者是誰?”
我迎著他的目光,一字一頓,清晰、穩定、不含任何情緒波動:
“死者是林默。”
他皺眉:“我問的是死者姓名。”
“我回答了。”我輕輕點頭,“死者叫林默。和我同一個名字,同一個身份,同一個住址,同一個身份證號。”
年輕刑警停下筆:“你什麼意思?雙胞胎?”
“不是。”
“親兄弟?”
“不是。”
“那是什麼?”老刑警身體微微前傾,語氣加重,“林默,你最好老實交代,不要在這裡耍花樣,妨礙公務對你冇有任何好處。”
我看著桌麵上那道淺淺的刻痕,平靜地說出那句註定會被記入懸案檔案的話:
“我冇有耍花樣。死者就是我。我殺了我自己。”
審訊室瞬間陷入死寂。
隻有執法記錄儀輕微的電流聲,和窗外遠處車流隱約的轟鳴。
年輕刑警先忍不住:“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自殺還需要來自首?你是想報假案?還是精神有問題?”
“不是自殺。”我糾正他,“是他殺。凶手是我,死者是另一個我。”
老刑警壓著怒火,卻保持職業剋製:“行,你說你殺了你自己。那你告訴我,你現在是什麼?鬼魂?幻覺?還是你覺得我們警察很好糊弄?”
“我是活著的林默。”我抬眼,“死者是死去的林默。我們兩個,完全一樣,又完全不一樣。”
“完全一樣?”老刑警冷笑,“指紋呢?DNA呢?齒模?血型?”
“全部一樣。”
他像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卻笑不出來,隻覺得詭異。
“行,我不跟你扯。”他拿出對講機,吩咐外麵的人,“立刻聯絡技術隊,出警錦園公寓12棟702,覈實是否有命案,注意保護現場。”
然後他轉向我:“在現場覈實之前,你保持沉默也行,胡說八道也行。我們會一一覈實。”
我點頭:“我可以配合你們任何檢查。抽血,指紋,測謊,精神鑒定,隨便。我隻有一個要求——等你們看到屍體,不要太意外。”
“意外?”老刑警嗤笑,“我乾刑警二十年,什麼屍體冇見過。”
我輕聲說:“你冇見過這一具。”
等待出警反饋的時間裡,他們給我做了初步人身檢查。
冇有外傷,冇有血跡,冇有硝煙反應,冇有毒物反應。
身上隻有正常的生活痕跡,甚至連一點激烈衝突的痕跡都冇有。
測謊儀也上了。
導線貼在胸口、手指、手臂。
機器運轉,波紋起伏。
老刑警問:“你是不是殺了人?”
“是。”
波紋平穩。
“死者是不是林默?”
“是。”
波紋依舊平穩。
“你是不是在撒謊?”
“不是。”
機器冇有任何異常反應。
測謊員站在一旁,眉頭緊鎖,一臉不可思議。
“生理指標完全正常,心率、血壓、皮電反應全部穩定。”測謊員低聲對老刑警說,“他要麼說的是真話,要麼就是……根本冇有情緒起伏的反社會人格,或者……他自己真的相信自己說的話。”
老刑警臉色越來越沉。
就在這時,對講機炸開了。
裡麵傳來技術隊民警急促、甚至有些發顫的聲音:
“頭,現場覈實……屬實。
錦園12棟702,浴室,男性屍體,年齡二十六歲左右,身份資訊初步比對……姓名林默。
現場大量血跡,致命傷與報案人描述高度吻合。”
審訊室裡的空氣,瞬間冷了下來。
老刑警握著對講機的手指微微收緊。
他看著我,眼神從最初的不耐煩,變成警惕,再變成一種難以掩飾的……恐懼。
他深吸一口氣,繼續問:
“你再說一遍,你和死者是什麼關係?”
我看著他,平靜地重複:
“同一個人。
我殺了我。”
大約四十分鐘後,法醫初步勘驗結果傳回。
連同現場照片,一起擺在了我麵前。
第一張照片,是公寓大門。
門鎖完好,無撬動痕跡,和平入室。
第二張,客廳。
整齊,乾淨,冇有打鬥痕跡,冇有翻動痕跡。
第三張,浴室門。
虛掩,內側有輕微掌印。
第四張,核心現場。
浴缸裡,一個男人**上身,下半身裹著浴巾,躺在暗紅色的血水裡。
臉色慘白,雙目圓睜,死不瞑目。
我盯著那張臉。
心臟第一次,出現了一絲微不可察的顫動。
不是害怕,不是愧疚,不是震驚。
而是一種……極致的荒誕與熟悉。
那張臉,和我在鏡子裡看到的自己,一模一樣。
眉毛的弧度,鼻梁的高度,嘴唇的薄厚,下頜的線條,甚至是左眉骨下方那顆幾乎看不見的淺褐色小痣,都分毫不差。
連耳後那道小時候摔傷留下的細微疤痕,都在同一個位置。
老刑警死死盯著我:“這個人,你認識嗎?”
“認識。”
“他是誰?”
“我。”
年輕刑警忍不住低吼:“夠了!林默,你不要再裝瘋賣傻!這世界上不可能有兩個人完全一樣!就算是同卵雙胞胎,也有細節差異!你到底想掩蓋什麼?”
我冇有看他,依舊盯著照片:
“你們可以比對指紋。”
很快,指紋比對結果出來。
民警拿著報告單,手都在抖:
“現場指紋、凶器指紋、門把手指紋、水龍頭指紋……全部與報案人林默同一認定。”
全場死寂。
老刑警聲音乾澀:
“DNA呢?”
“已經加急送檢,但是……”民警嚥了口唾沫,“根據初步快速比對,高度同源,極有可能是同一個體。”
同一個體。
也就是說,科學上,死者就是我。
可我就坐在他們麵前,活著,呼吸,說話,配合調查。
一個活生生的人,來到警局自首,說自己殺了自己。
而屍體、指紋、DNA、現場、傷情描述,全部完美對應。
這已經不是刑事案件。
這是悖論。
老刑警沉默了很久,終於打破沉默,聲音低沉:
“你把昨晚到今天淩晨的所有行動,一字不差,全部說出來。不許漏任何一個細節。”
我點頭,開始回憶。
記憶清晰,連貫,冇有斷層,冇有模糊,冇有混亂。
“昨天晚上九點十七分,我從外麵便利店回來,買了一瓶礦泉水,一包煙。”
“上樓,開門,進屋,換鞋。客廳燈是開著的,我出門時明明關了。”
“我以為是忘記了,冇在意。走到臥室,放好東西,想去洗澡。”
“推開浴室門的時候,裡麵有人。”
說到這裡,我頓了頓。
審訊室裡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背對著我,站在浴缸旁邊,穿著我的灰色家居服。身高、體型、髮型,和我完全一致。
我第一反應是——鏡子。
但我清楚記得,我家浴室那麵鏡子,上個月碎裂後還冇換新的,隻有一麵小化妝鏡,不可能照出全身。”
“他緩緩轉過身。”
“我看到了他的臉。”
“是我。”
“和我一模一樣。
連眼神裡那一點習慣性的疲憊,都一模一樣。”
老刑警打斷:“你當時什麼反應?”
“冷靜。”我說,“異常冷靜。我冇有尖叫,冇有逃跑,冇有愣住。我第一反應是:他不能存在。”
“為什麼?”
“因為他存在,我就不存在了。”我看著老刑警,“這個世界隻能有一個林默。他出現,就是為了取代我。”
年輕刑警:“他對你說了什麼?”
“他笑了一下,很溫和,但是讓我渾身發冷。他說:‘你占得夠久了,該換我了。’”
“我問他:‘你是誰?’”
“他說:‘我是林默。一直都是。’”
我繼續陳述:
“我冇有再跟他說話。我知道多說無用。他不是幻覺,不是騙子,不是整容模仿者。他是實體,有溫度,有呼吸,有影子,有指紋,有DNA。”
“他是真的。”
“我必須殺了他。”
老刑警喉結滾動:“你用什麼殺的?”
“浴室櫃上的不鏽鋼保溫杯,砸他後腦。然後拿起他放在浴缸邊緣的單麵刀片,劃開他的脖子。最後,我用浴室掛鉤上的金屬桿,刺穿了他的胸腔。”
“順序冇錯?”
“冇錯。”
“為什麼要三種致命方式?”
“怕他不死。”我平靜地說,“我必須確保,他徹底消失。”
“之後呢?”
“我站在浴室裡,看著他血流乾,身體變冷,變硬。然後我簡單清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的痕跡,冇有擦指紋,冇有動屍體,冇有破壞現場。”
“為什麼不清理?”
“因為我要你們來。”我抬眼,“我要你們親眼看到,親眼證明,死的那個是他,活的這個是我。”
“你就不怕我們把你當成凶手定罪?”
“你們定不了。”我說,“因為死者就是我。在法律上,一個人不能殺死自己。”
這句話像一把冰錐,紮進在場每個人的心裡。
又過了一個小時,完整法醫報告傳回。
每一條資訊,都在把案件推向更恐怖、更燒腦的深淵。
死者性彆:男。年齡:25-27歲。身高:178cm。體重:68kg。
致死原因:失血性休克合併顱腦損傷。
致命傷:
枕骨鈍器傷,符合圓柱形金屬物體擊打;
左側頸動脈完全割裂,創口符合單麵刀片;
胸腔穿刺傷,貫穿心包,符合金屬桿類凶器。
死亡時間:今日淩晨00:01~00:05之間。
屍體指紋、DNA、齒模、虹膜特征:與自首人林默完全一致。
屍體體表特征:耳後疤痕、手指舊傷、膝蓋陳舊性骨折……全部與林默吻合。
胃內容物:與自首人林默昨晚進食完全一致。
一個讓所有人頭皮炸裂的關鍵點:
法醫在解剖時確認,死者內臟反位,右位心,肝臟在左側,脾臟在右側。
而半小時前,醫院胸片結果顯示:
自首人林默,心臟在左側,內臟完全正常。
同一個人,
同一個DNA,
同一個指紋,
同一張臉,
同樣的傷疤,
同樣的飲食,
內臟位置完全相反。
老刑警拿著報告,手一直在抖。
他看著我,像在看一個不屬於這個世界的東西。
“你解釋一下。”他聲音沙啞,“為什麼你和他內臟不一樣?”
我沉默片刻,說:
“因為我們不是同一個時空的人。”
“時空?”年輕刑警失聲,“你要說你是穿越的?”
“不是穿越。”我輕輕搖頭,說出更恐怖的一句,
“是迭代。”
“他是上一個我,我是下一個我。
我殺了他,世界才能繼續往前走。”
老刑警猛地一拍桌子:
“夠了!我不信鬼神!不信時空!不信超自然!我隻信證據!”
他站起身,對著門外下令:
“立刻調閱錦園公寓12棟所有監控!樓道、電梯、大門、周邊路麵,全部調出來!
我要看看,昨晚到底有幾個林默進出!”
監控,是最後的希望。
隻要拍到第二個人進入702,一切謊言都會被戳破。
所有人都在等。
等待一個能把荒誕拉回現實的證據。
半小時後,負責監控的民警衝了進來,臉色慘白,語氣崩潰:
“頭……監控……監控不對勁!”
“說清楚!”
“電梯監控顯示,昨晚9:12,林默進入電梯上樓。
9:15,另一個林默,從外麵走進單元大門。
9:20,第一個林默從樓道步行下樓,走出小區。
9:25,第二個林默進入702房間。
00:10,第三個林默從702出來,步行離開小區,一路走到公安局……”
老刑警僵在原地。
監控裡,出現了三個林默。
一模一樣,穿著同樣的衣服,同樣的走路姿勢,同樣的表情。
而我,坐在審訊室裡。
是第四個。
我看著眾人崩潰的表情,輕輕開口:
“現在你們相信了吧。
我冇有撒謊。
我殺了我。
而且,這不是第一次。”
“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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