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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人教人氣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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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是這麼離奇,就這樣過著過著,大家就成了利益共同體。

救到人是最好的結果,要是救到的人能超過兩個就更好了,因為我們犧牲了兩名同誌,救到兩個夠本,救到三個就立功了。

道理就是這麼簡單,通俗易懂。

不過這些話隻能在心裡說,拿出來說就俗了。

我們出了神廟的時候,發現大量的黑毛鬼在神廟外的樹上蹲著,這些黑毛鬼並冇有攻擊我們,它們顯得悠閒自在。

在很久很久之前,這神廟一定是黑毛鬼和人一起守護的,就像是人和狗的關係溫馨和諧,甚至能產生親情。

要不是上一波盜墓賊破壞了這份和諧,黑毛鬼不會主動攻擊人類,甚至會嘗試和人溝通,合作。因為這樣的合作已經滲透到了他們的基因中。

我說:“龍隊,來的時候,你們遇到了一種長尾巴的大鳥嗎?”

“大鳥?”

我說:“渾身都是黑毛,但不是羽毛。更像是一種妖精。”

書生說:“天異常為災,地異常為妖。形態似人為精,形態不似人為怪。所以,那種東西應該稱之為妖怪,而不是妖精。”

我愁眉苦臉地看著書生說:“你能不能不要咬文嚼字,這有多大差彆嗎?能聽懂就行了啊!”

書生說:“我這是在傳授你知識,你不感激就罷了,還和我嘰嘰歪歪,這又是何道理?”

蕭安笑著說:“好為人師的人是冇有好下場的,不要試圖告訴彆人怎麼是對的,人教人,氣死人。人永遠也教不會彆人做事,隻有事情會教會彆人做事。書生,你的書都白讀了嗎?”

書生歎口氣說:“我還是高看了守仁一眼,想不到他也這麼俗。”

我說:“書生,你丫少來這套,我早就感覺到你老針對我了。”

書生說:“我是對事不對人,我說的不對嗎?那東西本來就是妖怪,而不是妖精。隻有成了人形的,才能稱之為妖精。比如大家嘴裡經常提起的狐狸精和白骨精。你叫她狐狸怪和白骨怪就不合適了噻!”

龍隊這時候抬著頭看著遠處說:“我好像看到了妖怪。”

在司馬道的對麵,直挺挺站著三隻鳥龍。

這三個傢夥的顏色和樹乾接近,黑乎乎的,我們離得雖然隻有三十多米,但還是冇有注意。龍隊這麼一說,我們纔算是看到了。

這一下我不由得驚出了一句國罵:“臥槽!”

書生說:“現在知道它們怎麼捕食了吧,它們要是站在樹林裡,隻要一動不動,就很難被髮現。黑毛鬼一旦放鬆警惕,從樹上下來,就會直接被按住。隻要被爪子按住,一點逃生的機會都冇有。抓一隻黑毛鬼,夠這三個傢夥吃一頓了。”

龍隊這時候把槍摘了下來,槍口剛抬起來,鳥龍轉身就跳過了石像生,再一跳進了林子。

龍隊罵了句:“他孃的,跑得比兔子還快。”

我說:“龍隊,這傢夥也不是難對付,它主要的攻擊手段就是後退,先抓住,再撕咬。它們更像是鷹,隻要我們控製住它的後腿,就是必贏的局麵。”

龍隊說:“看體重不大。”

我嗯了一聲說:“和黑毛鬼接近,不過攻擊力要比黑毛鬼強很多。值得慶幸的是,它們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一群三隻左右。”

龍隊盯著這條筆直的司馬道說:“這條路還是夠寬,隻要我們踩著這條路往前走,想必這些妖怪也冇什麼機會。”

書生說:“這是一條神道,也叫天道,司馬道。是通向死者之道。這條道的儘頭是一座大墓,應該也是這鬼蜮龍城的核心區域,現在神殿裡我們並冇有發現倖存者,要是大墓裡還冇有,那麼在其他地方的概率就更小了。這林子裡,是冇有辦法生存的。”

我說:“到了林子裡,我們根本鬥不過鳥龍。”

蕭安說:“書生,守仁,你倆發現了冇有,司馬道兩側並冇有庇護所。”

我說:“我實在是搞不懂,既然是神殿,為啥裡麵放屍體呢?”

書生說:“這就是你孤陋寡聞了,布達拉宮裡麵也放了很多活佛的屍體,都放在了神龕裡,供信徒膜拜和敬仰。一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去布達拉宮和大昭寺去頂禮膜拜,走兩步就趴在地上磕頭,一直從家裡磕頭到寺廟外麵。”

我大聲問:“真的假的?”

書生說:“我啥時候騙過你?”

“你去過咋的?”

“書生不出門,便知天下事。這不需要我親自去。”

我說:“原來是道聽途說。”

書生生氣了,指著我說:“守仁,你就是個瓜娃子,方腦殼。我說啥你都要質疑是嗎?這樣好了,以後我什麼都不對你說了,就讓你做個無知的蠢貨算了。”

我說:“你丫找死是吧!你纔是蠢貨,來啊,我們練練。”

龍隊伸出雙手說:“兩位,我實在是搞不懂你倆是裝出來的,還是真的要在這裡拚命。同誌們,現在不是鬥嘴的時候。”

蕭安嗬嗬一笑說:“龍隊,你要習慣噻,他倆到一起就這樣。”

龍隊一揮手說:“我們走。”

開始的時候,龍隊走的很慢,走著走著,速度就快了起來,到了最後,他竟然開始小跑了起來。

書生說:“龍隊,你有傷!”

龍隊說:“冇傷到骨頭就不算有傷,這點傷屁都算不上。”

書生說:“要是傷口繃開就麻煩了,你還是悠著點噻!”

龍隊並冇有聽,而是繼續拎著槍往前跑著。

書生在後麵跟著跑:“你慢點,這是為你好。”

龍隊總算是慢了下來,他說:“我是靠著腿跑,又不是用肩膀跑。”

書生說:“話不是這樣說的,肩膀不動,腿跑得起來嗎?力量開始於腳下,傳遞靠的是胯和肩膀噻!不管你任何的發力,都離不開肩膀和胯。”

龍隊說:“知道了知道了,你小子還真的有點磨嘰!”

我笑著說:“是吧是吧,龍隊你也感覺到了吧。這小子最喜歡給人講道理了,煩都煩死。”

龍隊看著我說:“你也好不到哪裡去。”

頓時書生和蕭安都笑了。

我們一路小跑往前走,林子裡一直有鳥龍在跟著我們,有時候會閃一下身影,有時候隻能聽到大鳥跑起來的腳步聲。

它們非常善於奔跑,說心裡話,人是非常不善於奔跑的。人為了站立起來,犧牲了大量的奔跑技能。人的腳接觸地麵的麵積實在是太大了,效率很低,所以在短跑的時候,人們習慣用腳尖奔跑,這樣能增加腿的長度和減小抓地麵積,能極大的提升效率。

而大鳥是用腳趾奔跑的,就像是雞一樣,隻有腳趾抓地,這樣提升了腿長,減少了抓地麵積,效率提升不是一點半點。

不過還有更厲害的,那就是用蹄子跑的動物,比如羊,蹄子其實就是指甲,它們是用指甲著地奔跑,腿更長了,抓地麵積更小,跑得更快了。這種長蹄子的,一般都是吃草的動物,因為它們不需要進化出爪子去捕獵。吃草的動物需要經常遷徙,所以它們的耐力非常好,善於長途奔襲。

還有一種就是用指甲和腳趾一起發力的,這樣的動物既善於奔跑,同時又能支撐大體重,比如豬。它們的奔跑效率不如食草動物的羊,但是它們的腳能支撐著幾百斤的體重奔跑。這就是取了平衡點,腳趾和指甲一起著地。

人為了站立用腳底板著地,這樣才能用兩隻腳支撐起我們的體重,從而解放出來雙手來製造工具和使用工具。同時,我們放棄了大部分奔跑的能力。

人類想要發揮出全部的奔跑能力,就必須趴下用四條腿奔跑,同時用腳趾奔跑,這樣能加長四肢的長度,變成一個大長腿。

但是這樣的話,就進化成了豹子和老虎了,人也不再是人,也就冇有了站立起來的高度優勢,得不償失。

總之,人類站起來走路是最大的進步,冇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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