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巨大的辣椒樹下搭建了帳篷,住下之後,書生一直在自己的筆記本上記著些啥。
我說:“你在寫啥呢?”
書生說:“我以前一直懷疑人類是從洞穴走向地麵的,知道為啥子嗎?因為我們身上冇有毛,你看外麵的猴子也好,猩猩也好,山魈也好,無一例外,身上有厚厚的毛髮。有了毛髮,就能抵禦低溫。但是人類冇有,說明人一直生活在一個溫度相對穩定的溫暖的地方,隻有地下能滿足這樣的條件。尤其是非洲那邊的地下河,簡直就是完美的避難所。”
我說:“你的意思,人類進入地下,是為了避難嗎?”
書生說:“也許在那時候,地表發生了天大的事情,為了避難,人類從外麵進入了地下河。這樣,人類身上的毛髮才逐漸的褪去。要不是我們身上冇有了毛髮,我們根本就不需要穿衣服。”
我說:“人類從外麵到了地下洞穴的時候,其實是有一身毛的。是長期生活在洞穴裡,這一身毛才褪去。後來,人類走出了洞穴,來到了地表,又穿上了衣服。”
書生點頭說:“大概率是這樣的。”
我吃飽了就很想睡覺,這一覺睡了足足十一個小時,我坐起來的時候,大家在說說笑笑。
聽他們聊得很輕鬆,我就知道啥事冇有。我出來的時候發現不僅冇事,金姐還弄了不少辣椒籽的仁,她說:“守仁,你吃嘛!”
我說:“這得不少工吧。”
泉兒笑著說:“根本不需要,師父,這些籽隻要晾乾了,自己就會崩開一個口子。你看我們撿到了不少這種乾透的種子。”
我一看可不是咋的,在桌子上有很大的一堆,每一個都主動裂開了口子,隻要一捏,這仁兒自己就出來了。
我抓了一把放在手心裡,一把全扔嘴裡了,我說:“炒一下應該更香。”
書生說:“冇必要,生吃是最有營養的。”
我笑著說:“對了,有人說煮雞蛋比炒雞蛋更有營養,還有人說雞蛋就要煮著吃才最好。”
書生說:“你聽他們扯淡,煮雞蛋比炒雞蛋營養在啥子地方了?你讓他們說,肯定又說不出來了吧。”
泉兒說:“我早就覺得這是謠言,煮雞蛋和炒雞蛋唯一的區彆就是去了殼,加了油。其他就冇啥子了吧。”
書生指著自己的太陽穴說:“一個說法出來,要有最基本的判斷能力。生吃這些瓜子,能更好的保留瓜子裡的維生素類,確保裡麵的不飽和脂肪酸無氧化。炒熟了當然也有好處,能殺死裡麵的病毒細菌,能讓蛋白質更好吸收。我們現在的食物最不缺的就是蛋白質,所以我覺得生吃更好。”
我說:“炒熟了口感會更好。”
書生點點頭說:“冇錯,這是常識。”
金姐說:“能生吃就生吃吧,炒熟了固然好吃,但是太麻煩了,我們連個像樣的炒鍋都冇有。”
我說:“金姐,你要是喜歡吃熟的,可以用煮鍋,一樣可以炒。”
“這煮鍋是鋁的,會不會燒漏了啊!”
泉兒說:“師父你還是不要炒了,要是鍋漏了,我們可就冇有辦法吃飯了。”
之所以背一個鋁鍋,完全是因為鋁鍋輕,這個鍋不大,剛好夠我們幾個用。其實最好用的鍋是鑄鐵鍋,特彆厚,炒菜的話離不開這種厚厚的鍋,這種鍋燒熱了就不容易涼下來,炒的菜量大一些也能幾下就炒熟了。說白了,鍋厚,攢下來的熱量更多。
我們的鍋是鋁的,水壺也是鋁的,飯盒還是鋁的,主要就是考慮到重量。我們下來探險,首先要考慮的就是要背更多的東西,我們的裝備越多,我們的行動就會越順暢。
我們紮營是紮在洞壁下的,也就是在辣椒園的最裡麵。在這裡紮營也是為了考慮不要打擾到彆人,尤其是洞穴人來摘辣椒的時候,要是我們在外麵紮營,洞穴人看到我們怕是就不來了吧。
我們是有耐心的,隻要在這裡等,總能等到的。
他們還是來了。
他們來的時候我看了下表,是四點鐘。我現在特彆想有一塊二十四小時的表,十二小時的表在洞穴裡實在是不好用,隻是知道四點鐘,卻不知道是淩晨四點鐘還是下午四點鐘。
來的人還不是一個,而是一群,一群人十幾個,全是男人,他們來的時候,手上的光很弱,到了辣椒園之後,手上的光陸陸續續都變強了,他們照亮了大片的辣椒園。他們一邊摘辣椒,一邊吃。他們吃辣椒和猴子吃橘子差不多,先扒了皮吃,最後把裡麵的米米塞進嘴裡,一起嚼了,根本就不吐殼。
我們都躲在辣椒樹後,暗自觀察,他們吃的辣椒都不是長熟了的,而是半熟的。於是裡麵的種子也冇全長熟,這樣的種子,殼都是又嫩又脆的,自然可以一口全吃下去。
十幾個洞穴人吃完了之後,又摘了不少,抱著走了。應該是摘回去給老婆孩子吃了吧。
我說:“看來這裡的洞穴人是有家庭的。”
書生說:“他們一定有個人王的。女人是不需要來采摘的,女人的主要工作應該就是生孩子。這些男人來采摘,為這些女人提供食物。他們的社會結構應該無限接近猴群。”
這些洞穴人並冇有發現我們,外麵的一些辣椒樹長得都比這邊的更高大,辣椒長得也更好,因為那邊更靠近水源。到了這裡,辣椒樹上的果子要小一半呢。就連裡麵的瓜子都要小一半。
泉兒說:“師父,我倆跟過去。”
我點點頭。
書生小聲說:“不要亂來。”
我和泉兒就這樣快速跟了過去,我們也不敢點燈,摸著黑跟著前麵的那群人走,他們走過的路我們都看了一遍,看了一個大概,往前走了三十多米之後,他們左轉了,進了一條支線。
這地下洞穴就像是一棵樹一樣,枝枝杈杈四通八達。我們跟著往裡走,這裡的路就好走多了,明顯是修過。
就這樣,我和泉兒和前麵保持一百米的距離跟著,隻要我們不出聲音,他們是絕對不會發現我們的。
我倆慢慢地爬到了石頭上,往下一看,這裡像是一片湖的底部,不過冇有水。在這裡,有著很多用乾草搭建的窩。這裡有大量的洞穴人,他們的手都在發光。
這光源很柔和,不僅不刺眼,還能照亮周圍的大片區域,洞穴人是可以控製光的強度,還能控製光的顏色,甚至有些人手上的光不是一種顏色,這根手指是黃色的光,那根手指就是紅色的光。
洞穴人都是不穿衣服的,在這洞穴裡也根本就不需要衣服,這裡的溫度是恒定的,溫暖的。他們早就習慣了這裡的溫度。
我舉起望遠鏡觀察,在這裡有很多的小孩子,這些小孩子的頭都長得和我們不一樣,我始終冇有發現和我們相似的人。
他們都有著強壯的腿,有著兩米左右的身高,女人矮一點,也普遍在一米八五以上。
我開始用望遠鏡四處觀察,想找到我們要找的那個人,但是失敗了。
泉兒拉了拉我的衣服說:“師父,我們先回去。”
就是此時,突然從外麵傳來了腳步聲。聲音很雜,腳步聲劈裡啪啦,就像是一群孩子放學了似的。
我和泉兒嚇得直接趴在了大石頭上,這些人從石頭下麵跑過去,我們這纔看清,這是一群手裡拿著木棍的洞穴人,來了之後,嘰裡呱啦一聲喊叫,接著,大量的洞穴人紛紛拿起棍棒跑了出去。
頓時,這裡一片漆黑,留下來的隻有女人和孩子們了。這些孩子都是不會發光的,我估計是因為冇長大呢吧。
泉兒小聲說:“師父,這些人做啥去了?”
就是這時候,有一片光從裡麵傳了出來,隻有這一片光照著,我們看不清,但是能肯定的是,這是個洞穴男人。我小聲說:“這個可能是這裡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