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辦公椅後,看著電腦上我早已準備好的證據包,通過匿名郵箱發送給調查記者,公共舉報平台和活躍在網絡上的知名維權博主。
證據包發出去冇多久,評論區風向急轉:
“原來是惡母先遺棄女兒,現在看女兒有錢了又來吸血!”
“當年癱瘓丈夫和傻兒子她就不管了?細思極恐!”
“支援法律嚴懲遺棄罪!”
輿論推動下,媽媽所在戶籍地和現居地警方都表示已經關注到相關情況,將依法進行覈查。
於是,張家村的鎮派出所民警送上門,民警問她是否承認遺棄罪。她語無倫次說:“是晚秋,自己走丟的。“民警出示一些線索線矛盾點後,媽媽又改口說是當時家裡太難,出去找活路,想著安頓好再接我。
隻可惜,她無法自圓其說,反被告知涉嫌遺棄罪,需要進一步配合調查,近期不能離開本地。
一旁的張跛子聽了這些,氣得臉越來越黑。等警察一走,他就薅住媽媽的頭髮,狂打她巴掌,怒斥道:“瑪德!原來你是個喪門星!老子的臉都被你丟儘了,還想連累老子?”
說完,張跛子摔門離開。
晚上,下起了大雨。
張跛子醉醺醺回到家,吃了口媽媽做的飯菜,搖搖晃晃地吼了一句太鹹後,他就抄起了棍子打媽媽,媽媽下意識護頭。
張跛子邊打邊罵:“害人精!還想讓警察抓老子?老子先打死你!”
張跛子打到媽媽不動彈後,他嫌棄地瞪了眼地上的媽媽,然後抓住媽媽的腳踝,把她拖出去,扔進雨裡後自己進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