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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2007年\\n\\n2月,新疆郵政儲彙局在新疆公路項目建設貸款中出資10億元,成為全國郵政儲蓄開辦的首筆直接銀團貸款業務,標誌著郵政儲蓄在資金運用上又邁出了關鍵性一步,進一步拓展了郵政儲蓄機構與銀行同業合作空間。\\n\\n3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註冊成立,劉安東任董事長,陶禮明任行長。\\n\\n3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儲蓄銀行在北京正式掛牌成立。其目標是充分依托和發揮郵政網絡優勢,完善城鄉金融服務功能,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金融服務,並最終建設成為資本充足、內控嚴密、營運安全、競爭力強的現代金融機構。\\n\\n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成立後,計劃於上半年啟動分支行的組建工作,先行在東、中、西部選取5個省市進行試點籌建,並待條件成熟時在全國推廣。\\n\\n6月18日,郵儲公司業務係統工程正式啟動6月22日,中國郵政儲蓄第一個小額貸款營業部在長垣縣魏莊鎮揭牌成立,標誌著小額信貸業務在全國的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該縣魏莊鎮為全國首家郵政儲蓄小額貸款試點鎮7月12日,郵政彙兌大集中係統全國中心成功上線。\\n\\n7月21日、8月18日,作為試點的山西、重慶郵政彙兌大集中係統的成功上線,標誌著整個工程建設進入實質性階段。\\n\\n8月初,中國銀監會廣東銀監局正式批準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廣東省分行開業,包括設立1家省分行營業管理部、19家二級分行、1038家支行。\\n\\n8月21日,集團公司召開全國郵政彙兌大集中工程推廣上線工作會,決定從9月1日起,分4批在全國進行推廣,並於12月7日圓滿完成。\\n\\n10月11日,首個郵政儲蓄銀行省級分行,廣東省分行成立,邵智寶任行長11月24日,郵政彙兌全國大集中工程,福建省正式切換上線。\\n\\n12月7日,隨著廣東郵政彙兌大集中係統的成功切換上線,全國郵政彙兌大集中係統工程勝利結束2008年\\n\\n1月16日起,在試點開辦個人理財業務,天津、黑龍江、河南省(市)分行,福建、廈門、江蘇省(市)郵政儲彙局六地對外銷售第一支人民幣理財產品——創富1號。\\n\\n1月28日,推出第一期“儲彙聚財”外幣理財產品,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江蘇、浙江、廣東七省的外幣儲蓄網點進行試點銷售。\\n\\n1月20日~28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江蘇省、湖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島分行分彆成立。至此,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所有36個省級分行已全部揭牌成立。\\n\\n3月6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辦人民幣個人理財業務,對外銷售第二支人民幣理財產品——天富人民幣理財計劃1號。\\n\\n3月23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公司業務係統在天津5個網點試點成功上線,這是郵儲銀行邁向全功能銀行的重要一步。首批開辦此業務的有天津分行直屬支行、塘沽區支行、和平區解放北路支行、河北區獅子林大街支行、紅橋區芥園道支行5個網點。\\n\\n3月27日,舉辦公司業務開業儀式,開立對公賬戶206戶、存款2.39億元。\\n\\n4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取得儲蓄(電子式)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n\\n4月8日-10,第一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全麵總結了郵政金融改革發展曆程,分析了當前形勢,明確了今後一段時期的主要任務,安排了2008年郵政金融工作。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副主席蔡鍔生分彆來到會場指導。\\n\\n4月8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確定了郵政儲蓄銀行的戰略定位和總體目標。\\n\\n5月20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在北京試點開辦個人二手房信貸業務,標誌著郵儲銀行城市信貸業務向前更近一步,進軍城市消費貸款。\\n\\n6月2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信用卡係統上線,郵儲銀行第一張信用卡成功發行。\\n\\n6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公司業務係統全國推廣上線工作圓滿完成,全國36家省級分行全部成功上線。\\n\\n7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全國分行以下分支機構組建工作基本完成。\\n\\n8月31日,郵儲銀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97個二級分行、1200多個縣級支行開辦了小額貸款業務,累計發放小額貸款6萬筆,金額41億元。\\n\\n8月31日,全國共發展“商易通”用戶18.5萬戶、資金沉澱達到129億元,累計發生交易筆數和交易金額分彆達到138萬筆和331億元。\\n\\n10月28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儲蓄存款餘額突破2萬億元。\\n\\n12月25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95580電話銀行係統在全國正式推廣上線。\\n\\n2009年\\n\\n推出第一張信用卡,並開展小額貸款,個人商務貸款,二手房貸款等業務,繼續朝著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邁進。\\n\\n7月16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首家小企業信貸中心在河北省保定市成立,同年8月7日發放第一筆小企業貸款,不斷完善和發展銀行資產業務。\\n\\n2010年\\n\\n6月1日,網站改版,正式推出網上銀行和跨行轉賬業務,業務更加齊全。\\n\\n6月9日,郵儲銀行小額信貸獲德國GTZ最高成就獎。\\n\\n6月19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公司信貸係統在山東省分行成功試點上線運行,標誌著郵儲銀行向現代化商業銀行轉型邁出了至關重要的一步。\\n\\n《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特種郵票\\n\\n為紀念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營業,國家郵政局於2007年3月20日發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特種郵票1套1枚。郵票主圖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行的郵政綠卡。\\n\\n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行標\\n\\n基本元素是中國古寫的“中”字,在此基礎上,設計師根據中國古代“鴻雁傳書”這一典故,將大雁飛行的動勢融入到標誌的造型中。該標誌以橫與直的平行線為主構成,形與勢互相結合、歸納變化,表達了服務與千家萬戶的企業宗旨,以及快捷、準確、安全、無處不達的企業形象。\\n\\n新中國成立後,在第一次全國郵政會議上,與會者一致認為,綠色象征著和平、青春、茂盛和繁榮,便決定采用綠色作為中國郵政標誌專用顏色。\\n\\n在國際上,用什麼顏色作為郵政專用標誌色冇有統一規定,如英國用紅色,美國用灰色,瑞士用橙黃色,而我們中國用綠色。\\n\\n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或人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於1948年12月1日組成。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乾涉。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位於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設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n\\n中國人民銀行1948年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併組成的。1983年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含金融風險防範與化解、統計數據、銀行卡、金融規章、反假貨幣工作、公告欄等。\\n\\n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或人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於1948年12月1日組成。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製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乾涉。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分彆位於北京和上海,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設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n\\n1998年年末,按照國務院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對其內部管理架構實施了重大改革,設立了9個具有跨行政區域管轄職責的分行,各省除金融服務類工作組織管理職責由省會城市中心支行承擔外,其餘金融監管、貨幣政策類以及內部管理類工作組織管理職責全部由所在區域分行承擔,央行管理體製改革措施在實施一段時間之後,因管理環節增加而產生的問題不斷暴露,遭受了央行內部人士、業內人士以及各地政府部門的普遍詬病。\\n\\n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擔的各項業務管理工作職責在人民銀行總行的統一組織下,陸續劃歸各省會城市中心支行承擔,從業務角度評價,1998年起實施的央行管理體製改革冇有獲得成功。目前,各分行仍然掌握著轄區內重要職務的人事任免權力。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從2009年7月開始的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20個省市自治區,擴大後城市的進出口量占全國的90%。\\n\\n法律地位\\n\\n中央銀行的法律地位通常要通過中央銀行與國家權力機關的關係、中央銀行與政府及其部門的關係、中央銀行與普通銀行的關係三個方麵加以體現。《中國人民銀行法》對我國中央銀行的性質及法律地位作了明確規定:1.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的領導下,製定和實施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n\\n2.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貨幣政策情況和金融監管情況的工作報告。\\n\\n3.中國人民銀行就年度貨幣供應量、利率、彙率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的決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就其他有關貨幣政策事項作出決定後,即予執行,並報國務院備案。\\n\\n4.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乾涉,具有相對的獨立性。\\n\\n5.中國人民銀行實行行長負責製。行長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副行長由國務院總理任免。\\n\\n6.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製度。但應當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製度,並接受國務院審計機關和財政部門依法分彆進行的審計和監督。\\n\\n成立背景\\n\\n人民銀行的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開的“全國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通過決議成立“**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簡稱蘇維埃國家銀行),併發行貨幣。\\n\\n從土地革命到抗日戰爭時期一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前夕,人民政權被分割成彼此不能連接的區域。各根據地建立了相對獨立、分散管理的根據地銀行,並各自發行在本根據地內流通的貨幣。\\n\\n1948年12月1日,以華北銀行為基礎,合併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組建了中國人民銀行,併發行人民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中央銀行和法定本位幣。\\n\\n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併組成。華北人民政府當天發出佈告,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在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統一流通。總行位於石家莊。1949年2月總行遷往北京。\\n\\n在中國大陸計劃經濟時代,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的銀行,同時履行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的職能。\\n\\n1983年9月,中國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n\\n1984年國家將商業銀行的職能剝離出去成立中國四大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後,中國人民銀行成為專職的中央銀行。\\n\\n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n\\n1998年11月15日,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決定,對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製實行改革,撤銷省級分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九家分行。人民銀行設立的九個跨省區市分行分彆是: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瀋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武漢分行(管轄江西、湖北、湖南);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撤銷北京分行和重慶分行,分彆由總行營業管理部和總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銀行職責;非分行所在地省會城市由原省、市兩級人民銀行合併重組為人民銀行某某(城市名)中心支行,如,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非省會城市所在地級城市人民銀行統一更名為人民銀行某某市(州、地區)中心支行,如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與此同時,在各省會設立以城市定名的監管辦事處,如,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太原監管辦事處,各監管辦事處直接隸屬所在區域分行領導,主要承擔對所在省區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之職責。\\n\\n2003年,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規定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被分離出來,並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人民銀行各地監管辦事處同時撤銷。\\n\\n中國人民銀行不是商業銀行。\\n\\n曆史變革\\n\\n中國人民銀行成立至今的五十多年,特彆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體製、職能、地位、作用等方麵,都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革。\\n\\n中國人民銀行的創建與國家銀行體係的建立(1948--1952年)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宣佈成立。華北人民政府當天發出佈告,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在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統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幣為本位貨幣。\\n\\n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由石家莊市遷入北平。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把中國人民銀行納入政務院的直屬單位係列,接受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與財政部保持密切聯絡,賦予其國家銀行職能,承擔發行國家貨幣、經理國家金庫、管理國家金融、穩定金融市場、支援經濟恢複和國家重建的任務。\\n\\n計劃經濟體製時期的國家銀行\\n\\n在統一的計劃體製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銀行體製,成為國家吸收、動員、集中和分配信貸資金的基本手段。隨著社會主義改造的加快,私營金融業納入了公私合營銀行軌道,形成了集中統一的金融體製,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家金融管理和貨幣發行的機構,既是管理金融的國家機關又是全麵經營銀行業務的國家銀行。\\n\\n與高度集中的銀行體製相適應,從1953年開始建立了集中統一的綜合信貸計劃管理體製,即全國的信貸資金,不論是資金來源還是資金運用,都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掌握,實行“統存統貸”的管理辦法銀行信貸計劃納入國家經濟計劃,成為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手段。高度集中的國家銀行體製,為大規模的經濟建設進行全麵的金融監督和服務。\\n\\n從國家銀行過渡到中央銀行體製(1979--1992年)1979年1月,為了加強對農村經濟的扶植,恢複了中國農業銀行。同年3月,適應對外開放和國際金融業務發展的新形勢,改革了中國銀行的體製,中國銀行成為國家指定的外彙專業銀行;同時設立了國家外彙管理局。以後,又恢複了國內保險業務,重新建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地還相繼組建了信托投資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現了金融機構多元化和金融業務多樣化的局麵。\\n\\n日益發展的經濟和金融機構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強金融業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由中國人民銀行來專門承擔中央銀行職責,成為完善金融體製、更好發展金融業的緊迫議題。1982年7月,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的報告,進一步強調“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統一管理全國金融的國家機關”,以此為起點開始了組建專門的中央銀行體製的準備工作。\\n\\n逐步強化和完善現代中央銀行製度(1993年至今)1993年,按照國務院《關於金融體製改革的決定》,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強化金融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服務職責,劃轉政策性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n\\n1995年3月1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首次以國家立法形式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的地位,標誌著中央銀行體製走向了法製化、規範化的軌道,是中央銀行製度建設的重要裡程碑。\\n\\n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的部署,改革人民銀行管理體製,撤銷省級分行,設立跨省區分行,同時,成立人民銀行係統黨委,對黨的關係實行垂直領導,乾部垂直管理。\\n\\n2003年,按照黨的十六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製和機構改革的意見》和十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分離出來,並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年9月,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正式批準人民銀行的“三定”調整意見。12月27日,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n\\n內設機構\\n\\n內設部門\\n\\n中國人民銀行設13個職能司(廳):辦公廳(黨委辦公室)、條法司、貨幣政策司、金融市場司、金融穩定局、調查統計司、會計財務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貨幣金銀局、國庫局、國際司、內審司、人事司(黨委組織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錢局(保衛局)、黨委宣傳部。\\n\\n辦公廳\\n\\n組織協調總行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資訊綜合、新聞釋出、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n\\n條法司\\n\\n起草金融法律法規草案;依法承辦金融法律法規的有關解釋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開展金融法律谘詢服務,組織金融法製教育和宣傳。\\n\\n貨幣政策司\\n\\n研究、擬定與實施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研究提出關於選擇和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的意見和建議並負責實施;研究、擬定和實施信貸政策,促進國民經濟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負責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n\\n銀行監管一司\\n\\n承辦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稽覈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製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n\\n銀行監管二司\\n\\n承辦對股份製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稽覈有關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製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n\\n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司\\n\\n承辦對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保險除外)的監管工作。依法稽覈有關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製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財務狀況、業務活動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n\\n合作金融機構監管司\\n\\n承辦對農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合作金融機構堅持“自願入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原則,規範合作金融機構的管理;研究並推動合作金融體製改革;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信貸資產質量管理、風險管理、利率管理。結算管理等業務管理製度,對其經營風險進行監控,督促其完善內部監督和製約機製;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設置條件,業務經營範圍、法人代表任職資格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n\\n統計司\\n\\n負責經濟金融資訊的蒐集。統計和分析;擬定中國人民銀行係統經濟、金融統計製度,管理和協調金融係統的統計工作;組織中國人民銀行係統的調查統計數據庫建設和資訊自動化係統建設;向金融係統和國務院綜合部門提供金融資訊谘詢。\\n\\n會計財務司\\n\\n擬定金融業統一的會計和結算製度、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工作,編製並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財務收支計劃,編製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會計報表。\\n\\n支付科技司\\n\\n負責支付清算、聯行結算和帳戶的管理以及組織現代化支付係統的建設、推廣和應用;編製金融科技發展規劃,擬定金融科技政策、標準和管理辦法。\\n\\n國際司\\n\\n承辦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金融組織、香港特彆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金融組織和各國中央銀行的官方聯絡及業務往來的有關工作;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的外事管理工作。\\n\\n內審司\\n\\n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各職能司(局)、直屬機構和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的情況,特彆是執行財務紀律的情況;承辦對主要負責人的離任稽覈工作,對違法違規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n\\n人事教育司\\n\\n擬定中國人民銀行係統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製度及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直屬院校;組織中國人民銀行係統人員考試、測評和智力引進工作,擬定人員培訓規劃;管理中國人民銀行係統機構編製。\\n\\n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的職責,保證科學製定和實施貨幣政策,有效實行金融監管,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研究局、貨幣金銀局、國庫局、保衛局、培訓中心,作為支援服務體係。上述單位的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的辦法管理,編製共260名。\\n\\n研究局\\n\\n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經濟增長及其運行進行分析與預測、跟蹤研究我國產業政策和工業、農業、財稅、外貿等部門經濟動態及貨幣信貸、利率、彙率、金融市場、金融風險等重大政策並向行領導提出政策建議。\\n\\n貨幣金銀局\\n\\n擬定有關貨幣發行和金銀管理的辦法;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人民幣的工作;安排現鈔和輔幣的生產、保管、儲運、更新、銷燬;管理現金的投放、回籠及庫款安全;管理全國的金銀收購配售庫存和國家黃金儲備;管理金銀開發基金;管理全國黃金市場。\\n\\n國庫局\\n\\n辦理國家金庫業務,對下級庫實行業務管理;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監督和維護國庫資金的安全和完整。\\n\\n保衛局\\n\\n負責中國人民銀行係統的保衛工作;對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案件進行綜合分析,製定防範措施;組織金銀、現鈔、有價證券的武裝押運工作。\\n\\n培訓中心\\n\\n承擔中國人民銀行工作人員的各類培訓和金融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培訓工作。\\n\\n上海總部\\n\\n直屬機構\\n\\n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n\\n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n\\n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n\\n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n\\n中國外彙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金融出版社\\n\\n金融時報社\\n\\n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n\\n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n\\n中國金幣總公司\\n\\n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n\\n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n\\n中國人民銀行黨校\\n\\n中國金融培訓中心\\n\\n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n\\n中國錢幣博物館\\n\\n分支機構\\n\\n上海分行天津分行瀋陽分行南京分行濟南分行武漢分行廣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北京營業管理部重慶營業管理部石家莊中支太原中支呼和浩特中支長春中支哈爾濱中支杭州中支福州中支合肥中支鄭州中支長沙中支南昌中支南寧中支海口中支昆明中支貴陽中支拉薩中支蘭州中支西寧中支銀川中支烏魯木齊中支\\n\\n職責作用\\n\\n概況\\n\\n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係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釋出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n\\n(二)依法製定和執行貨幣政策。\\n\\n(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彙市場、黃金市場。(四)防範和化解係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n\\n(五)確定人民幣彙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彙率水平;實施外彙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彙儲備和黃金儲備。\\n\\n(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n\\n(七)經理國庫。\\n\\n(八)會同有關部門製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係統的正常運行。\\n\\n(九)製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製度,負責數據彙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n\\n(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n\\n(十一)管理信貸征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係。\\n\\n(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n\\n(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n\\n(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n\\n法律責任\\n\\n中央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和給予指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要管理流通中的貨幣總量,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係統的正常運行。\\n\\n為了滿足對貨幣的需求,中國人民銀行被賦予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負責生產、供應、定期更新紙幣、替換硬幣、回收舊幣和防止偽幣。中國人民銀行管理著自己的印鈔造幣廠。\\n\\n中國人民銀行為了其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係統的正常運行,除了履行一般監督作用以外,還為廣大銀行機構提供資金轉帳網絡,即全國2000多家同城票據交換所、全國手工聯行係統和全國電子聯行係統。這些支付係統對銀行機構之間的競爭起著中立作用。中國人民銀行對於各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服務通過業務條款、處理程式、借記和貸記條款以及收費政策施加一定影響。\\n\\n除了為銀行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以外,中國人民銀行還作為政府的銀行,獨家管理國庫帳戶,負責經理國庫。\\n\\n製定法規\\n\\n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的金融界密切合作,協調支付交易的組織和技術問題。它主持全國金融標準化委員會,積極製定和推行銀行業務、技術標準,在製定管理現行跨行支付係統的規章製度方麵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對於各商業銀行的電子彙兌係統的影響是有限的,儘管這些係統在許多方麵都類似西方國家的跨行資金轉帳係統。\\n\\n監督和稽覈\\n\\n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係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彆重要的作用。\\n\\n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分析定期報告和現場稽覈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n\\n跟銀行監管密切相關的是對支付係統的監管,中央銀行有責任維護國家支付、清算和結算係統的正常運行,中國人民銀行一直致力於開發它擁有的支付係統,並跟其他銀行機構密切合作,使這些金融機構運行的支付係統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n\\n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係統中密切監視各銀行日間頭寸的能力。\\n\\n支付處理和結算服務\\n\\n中國人民銀行為各銀行提供支付處理服務,結算大額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銀行運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對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內支付業務進行清算和結算處理。紙憑證異地跨行支付在過去曾通過同城清算所先進行跨行清算和結算。全國電子聯行係統處理異地跨行支付和行內大額異地支付交易。\\n\\n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為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提供結算帳戶服務。此外,還為一些政府機關、事業團體開設結算帳戶,提供支付服務。例如,郵政儲彙局也在人民銀行開立結算帳戶。\\n\\n中國人民銀行不允許帳戶出現隔夜透支,因為大多數交易采用批處理方式在日終結算,所以日間透支的概念實際上不適用。但電子聯行係統除外,在此係統中,支付指令發出之前,其帳戶內必須有足夠支付的資金。\\n\\n除了結算通過人民銀行支付係統辦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結算帳戶還用來結算其它支付係統產生的淨額頭寸,如商業銀行係統的電子資金彙兌係統。\\n\\n信貸服務\\n\\n為了順利進行結算,各銀行可以從人民銀行分行拆藉資金,隻要借款行貸款帳戶上具有足夠的經授權的貸款額度即可。商業銀行在向人民銀行申請貸款之前,必須首先向下列機構借款:係統內上一級機構\\n\\n係統內在當地另一分支機構\\n\\n當地其他銀行機構\\n\\n收費政策\\n\\n目前建設支付清算係統時購買計算機和通訊設備、應用軟件開發所用的投資來源於財政預算和內部資金籌措。支付係統運行費用作為人民銀行日常開支,尚未通過服務收費收回。參加同城清算的銀行機構按比例分攤一部分運行費用。處於政策考慮,人民銀行作出上述規定。隨著中國現代化支付係統(CNAPS)的實施和投入運行(見5.1部分),收費政策將會重新製定。\\n\\n一些城市集資共建的清算係統,已按照成本回收原則實行新的收費政策。\\n\\n貨幣政策和支付係統\\n\\n在中國,貨幣政策的實施跟西方工業發達國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征,但又有許多不同。主要的區彆在於:中國經濟正處於從中央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時期。中國政府依然具有足夠的權威直接控製經濟發展,以保證改革平穩有序。\\n\\n中國的金融市場正在迅速發展,但是跟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市場還處在初級發展階段。由於缺乏大業務量、流動性強的金融市場,所以實際很難完全依賴公開市場操作來間接影響貨幣總量。\\n\\n由於這些不同,貨幣政策工具在許多方麵跟西方發達國家不儘相同。\\n\\n主要貨幣政策工具\\n\\n信貸規模分配: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其對國有商業銀行的領導權力決定按地域和工業部門分配信貸規模。\\n\\n發行貨幣:中國人民銀行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使它能夠影響商業銀行的金融資源和業務活動。\\n\\n法定儲備金比例: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改動法定儲備金比例。自1988年以來,這個比例一直為13%。\\n\\n製定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有權製定銀行存款和貸款的官方利率。\\n\\n公開市場操作:目前,發行國債的數量還不夠大,而且市場的流動性還冇有大到使依靠公開市場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開市場運行在不久將來將起很重要的作用。\\n\\n再貼現:為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再貼現。\\n\\n公開市場操作和支付係統\\n\\n儘管公開市場操作還冇有成為一種有效的手段來實施央行的貨幣政策,但是,正象第一部分中介紹的那樣,中國的金融市場正在迅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正在從事公開市場操作以實施其貨幣政策。\\n\\n自1996年起引入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結閤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特種存款以及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國人民銀行間接影響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利率,從而影響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目前,同業拆借有7種,其成熟期分彆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自1994年起開辦外彙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在此市場上買賣美元、日元和港幣。自1996年起,進行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目前隻在星期二介入市場,通過其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回購協議進行國債的公開市場操作。資金清算通過人民銀行電子聯行係統進行,實行T 1結算製度,即在星期三增減各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備付金帳戶。\\n\\n曆任行長\\n\\n1.南漢宸(1949年10月-1954年10月)2、曹菊如(1954年11月-1964年10月)3.胡立教(1964年10月-1973年5月)4.陳希愈(1973年5月-1978年1月)5.李葆華(1978年5月-1982年5月)6.呂培儉(1982年5月-1985年3月)7.陳慕華(1985年3月-1988年4月)8.李貴鮮(1988年4月-1993年7月)9.朱鎔基(1993年7月-1995年6月)10.戴相龍(1995年6月-2002年12月)11.周小川(2002年12月-現任)貨幣概況\\n\\n我國貨幣曆史悠久,種類豐富,絢麗多彩。人民幣在我國貨幣文化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n\\n中華人民共和國貨幣自發行以來,已發行五套人民幣,形成紙幣與金屬幣、普通紀念幣與貴金屬紀念幣等多品種、多係列的貨幣體係。\\n\\n第一套人民幣\\n\\n第一套人民幣自1948年12月1日開始發行,共12種麵額62種版彆,其中1元券2種、5元券4種、10元券4種、20元券7種、50元券7種、100元券10種、200元券5種、500元券6種、1000元券6種、5000元券5種、10000券4種、50000元券2種(1949年發行的正麵萬壽山圖景100元券和正麵列車圖景50元券各有兩種版彆)。\\n\\n1948年,隨著人民解放戰爭的順利進行,分散的各解放區迅速連成一片,為適應形勢的發展,亟需一種統一的貨幣替代原來種類龐雜、折算不便的各解放區貨幣。為此,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成立中國人民銀行,同日開始發行統一的人民幣。當時任華北人民政府主席的董必武同誌為該套人民幣題寫了中國人民銀行行名。\\n\\n人民幣發行後,逐步擴大流通區域,原各解放區的地方貨幣陸續停止發行和流通,並按規定比價逐步收回。1949年初,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遷到北平(今北京),各省、市、自治區相繼成立中國人民銀行分行,至1951年底,人民幣成為中國唯一合法貨幣,在除台灣、西藏以外的全國範圍流通(西藏地區自1957年7月15日起正式流通使用人民幣)。\\n\\n統一發行人民幣是為迎接全國解放采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它清除了國民黨政府發行的各種貨幣,結束了國民黨統治下幾十年通貨膨脹和中國近百年外幣、金銀幣在市場流通買賣的曆史,促進了人民解放戰爭的全麵勝利,在建國初期經濟恢複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n\\n第二套人民幣\\n\\n1955年2月21日國務院釋出命令,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自1955年3月1日起發行第二套人民幣,收回第一套人民幣。當時已消除戰爭給國民經濟帶來的影響,工農業生產迅速恢複和發展,商品經濟日益活躍,市場物價穩定。國家財政在收支平衡的基礎上,連續幾年收大於支,國家商品庫存、黃金儲備也連年增加,貨幣製度相應鞏固和健全,一個獨立、統一的貨幣製度已建立起來。但是,由於解放前連續多年的通貨膨脹遺留的影響冇有完全消除,第一套人民幣的麵額較大(最大為50000元),而且單位價值較低,在流通中計算時,以萬元為單位,不利於商品流通和經濟發展,給人民生活帶來很大不方便。另外,由於受當時物質條件和技術條件的限製,第一套人民幣的紙張質量較差,券彆種類繁多(62種),文字說明單一,票麵破損較嚴重。\\n\\n為了改變第一套人民幣麵額過大等不足,提高印製質量,進一步健全我國貨幣製度,1995年2月21日國務院釋出命令,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自1955年3月1日起發行第二套人民幣,收回第一套人民幣。第二套人民幣和第一套人民幣摺合比率為:第二套人民幣1元等於第一套人民幣1萬元。\\n\\n1955年3月1日公佈發行的第二套人民幣共10種,1分、2分、3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和5元,1957年12月1日又發行10元1種。同時,為便於流通,國務院釋出命令,自1957年12月1日起發行1分、2分、5分三種硬幣,與紙分幣等值流通。後來,對1元紙幣和5元紙幣的圖案、花紋又分彆進行了調整和更換顏色,於1961年3月25日和1962年4月20日分彆發行了黑色1元券和棕色5元券,使第二套人民幣的版彆分彆由開始公佈的11種增加到16種。1964年4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釋出了《關於收回三種人民幣票券的通告》,決定從1964年4月15日開始限期收回蘇聯代印的1953年版的3元、5元和10元紙幣,1964年5月15日停止收兌和流通使用。\\n\\n現任領導\\n\\n行長周小川\\n\\n周小川,男,1948年出生\\n\\n1975年畢業於北京化工學院\\n\\n1985年獲清華大學博士學位\\n\\n1986年11月至1991年9月任國家經濟體製改革委員會委員1986年12月至1989年12月任對外經濟貿易部部長助理1991年9月至1995年9月任中國銀行副行長1995年10月任國家外彙管理局局長1996年10月至1998年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兼國家外彙管理局局長1998年2月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n\\n2000年2月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2002年1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行長2003年1月任貨幣政策委員會主席\\n\\n紀委書記王洪章\\n\\n王洪章,男,1954年7月出生\\n\\n1978年畢業於遼寧財經學院(現東北財經大學)金融係,東北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中國註冊會計師1978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信貸局、儲蓄局、工商信貸部工作1984年1月,中國工商銀行工商信貸部辦公室工作1989年11月,中國工商銀行青島市分行行長助理1991年2月,中國工商銀行辦公室副主任,資金計劃部副主任,營業部總經理1996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稽覈監督局副局長、內審司司長200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行長兼國家外彙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局長2003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行長鬍曉煉\\n\\n胡曉煉,女,1958年生,1984年畢業於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經濟學碩士,研究員1984年12月,到國家外彙管理局工作,曆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儲備管理司副司長、司長1999年7月,任國家外彙管理局黨組成員2001年3月,任國家外彙管理局副局長2004年7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2005年3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國家外彙管理局局長2005年8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彙管理局局長2009年7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副行長劉士餘\\n\\n劉士餘,男,1961年11月出生,清華大學水利工程係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專業畢業,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管理工程專業研究生1987年至1996年先後工作於上海市經濟體製改革辦公室、國家經濟體製改革委員會、中國建設銀行1996年至1998年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司助理巡視員、副司長1998年至2002年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二司副司長、司長2002年至2004年任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2004年7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2006年6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副行長馬德倫\\n\\n馬德倫,男,1949年11月出生,大學本科畢業,研究員1985年至1996年,先後工作於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條法司、政策研究室(1990年12月至1991年12月在新加坡金管局工作研修一年)1992年至1994年,任中國人民銀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4年至1998年,任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副主任、主任,新聞發言人1998年至2001年,任中國人民銀行會計財務司司長2001年3月至2005年3月,任國家外彙管理局副局長2005年3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2005年8月兼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黨委副書記、副主任)2007年1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副行長易綱\\n\\n易綱,男,1958年出生,經濟學博士1978年至1980年,在北京大學經濟係學習1980年至1986年,分彆在美國哈姆林大學工商管理專業、伊利諾大學經濟學專業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1986年至1994年,在美國印第安那大學經濟係先後擔任助教、副教授,其中1992年獲終身教職1994年回國,與林毅夫等發起組建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任教授、副主任、博士生導師1997年至2002年,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副秘書長2002年至2003年,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秘書長(正司局級)兼貨幣政策司副司長2003年,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司長2004年7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期間:2006年9月-2007年10月兼任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黨委書記、主任、國家外彙管理局北京外彙管理部主任)2007年1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09年7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國家外彙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副行長杜金富\\n\\n杜金富,男,1954年11月出生,經濟學博士,研究員1982年畢業於遼寧財經學院財政金融係金融專業1985年畢業於遼寧財經學院財政金融係貨幣銀行學專業(碩士)199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貨幣銀行學專業(博士)1992年起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分行金融研究所所長,伊克昭盟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內蒙古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1999年任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司副司長、司長2003年10月任中國人民銀行人事司(黨委組織部)司長(部長)2006年5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6月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2010年5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行長助理李東榮\\n\\n李東榮,男,1954年8月出生,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畢業,經濟學博士,研究員1984年至1994年,工作於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先後任計劃處科員、副科長、科長、副處長、處長1994年8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韶關市分行黨組書記、行長,國家外彙管理局韶關分局局長1996年6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國家外彙管理局廣東分局副局長1998年起任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國家外彙管理局廣州分局副局長2000年起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國家外彙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副局長2002年2月,任國家外彙管理局黨組成員2002年3月,任國家外彙管理局副局長,2004年起兼任局機關黨委書記2008年1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行長助理郭慶平\\n\\n郭慶平,男,1956年8月出生,大學本科畢業,高級經濟師1982年至1991年,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阜新市中心支行科員、副科長、副行長、黨組成員1992年至1998年10月,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處長、行長助理、副行長、黨組成員,瀋陽市分行行長、黨組書記兼國家外彙管理局瀋陽市分局局長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任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兼分行營業管理部主任、黨委書記、國家外彙管理局瀋陽市分局局長1999年12月至2003年1月,先後任中國人民銀行內審司副司長、司長,兼經濟實體脫鉤與資產處置辦公室主任2003年2月至2008年11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外彙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局長2008年1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行長助理金琦\\n\\n金琦,女,1955年生,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1984年至1992年在中國人民銀行外事局工作1992年至1994年在新華社香港分社經濟部工作1994年10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外資金融機構管理司副司長1999年11月任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副執行董事2003年11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司長(2005年5月起兼任中國人民銀行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2009年1月任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黨委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2010年10月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重大貢獻\\n\\n在國民經濟恢複時期,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著手建立統一的國家銀行體係:一是建立獨立統一的貨幣體係,使人民幣成為境內流通的本位幣,與各經濟部門協同治理通貨膨脹;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機構,形成國家銀行體係,接管官僚資本銀行,整頓私營金融業;三是實行金融管理,疏導遊資,打擊金銀外幣黑市,取消在華外商銀行的特權,禁止外國貨幣流通,統一管理外彙;四是開展存款、放款、彙兌和外彙業務,促進城鄉物資交流,為迎接經濟建設做準備。\\n\\n到1952年國民經濟恢複時期終結時,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銀行,建立了全國垂直領導的組織機構體係;統一了人民幣發行,逐步收兌瞭解放區發行的貨幣,全部清楚並限期兌換了國民黨政府發行的貨幣,很快使人民幣成為全國統一的貨幣;對各類金融機構實行了統一管理。\\n\\n中國人民銀行充分運用貨幣發行和貨幣政策,實行現金管理,開展“收存款、建金庫、靈活調撥”,運用折實儲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調控市場貨幣供求,扭轉了新中國成立初期金融市場混亂的狀況,終於製止了國民黨政府遺留下來的長達二十年之久的惡性通貨膨脹。\\n\\n同時,按照“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業的調整,靈活調度資金,支援了國營經濟的快速成長,適度地增加了對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的貸款;便利了城鄉物資交流,為人民幣幣值的穩定和國民經濟的恢複與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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