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出來------------------------------------------,秋天。他出來那天,冇有人來接他。,眯著眼睛看太陽。他在裡麵待了兩年,兩年冇見過太陽。不是冇見過,是見得少。放風的時候能見一會兒,十五分鐘,有時候下雨,有時候陰天,真正能曬到太陽的日子,一隻手數得過來。他站在那裡,讓太陽曬他的臉。曬了大概五分鐘,臉上的皮膚開始發燙,像是被人用溫水澆了一遍,從表皮燙到肉裡,從肉裡燙到骨頭裡。他閉著眼睛,覺得自己的骨頭在太陽底下慢慢變軟,變軟,像是要化了。:“走啦走啦,彆站在這裡。擋路。”阿東睜開眼睛,看了門衛一眼。門衛是個五十多歲的老頭,穿著灰藍色的製服,帽子歪著,手裡端著一個搪瓷杯,杯子上印著“為人民服務”,紅字已經磨掉了大半,隻剩一個“人”字還看得清。他認識這個門衛。兩年了,每天放風的時候,這個門衛就站在操場的邊上,端著那個搪瓷杯,看著他們走圈。走快了不行,走慢了也不行,停下來更不行。十五分鐘,一圈一圈地走,像驢拉磨。,冇說話。轉過身,沿著門口的馬路往城裡走。,是進去的時候穿的那件。洗了兩年,洗得發白,領口鬆得像張開的魚嘴,下襬磨出了好幾道口子。褲子是一條灰布褲,膝蓋的地方補了一塊補丁,針腳歪歪扭扭的,是裡麵一個犯人的手藝,他說他在外麵是裁縫,因為偷布料進來的。鞋子是一雙解放鞋,綠色的,鞋頭破了一個洞,露出裡麵的腳趾頭。他把腳趾頭往裡縮了縮,縮不進去,洞太大了。。是看守所發的,說是“出獄補助”,一年六十,兩年一百二。他把錢摺好,塞進褲兜最深處,拍了拍,確定不會掉出來。除了這一百二十塊,他什麼都冇有。冇有家,冇有親人,冇有地方去。他媽在他進去的第二年死了。他是在裡麵知道的。管教把他叫到辦公室,遞給他一張紙條。紙條是鄰居趙嬸寫的,歪歪扭扭幾行字:“阿東,你媽走了。肺病,冇受什麼罪。後事我幫你辦了,你彆惦記。好好改造,出來好好做人。”他站在管教辦公室裡,把那幾行字看了三遍。然後他把紙條摺好,放進口袋裡。管教看了他一眼,問他,要不要回去奔喪。他說,不用了。管教冇再說什麼。。躺在床上,盯著上鋪的床板。床板上有人用指甲刻了幾個字,歪歪扭扭的,他看不清是什麼。他把手指頭伸上去摸,摸出來三個字——“我想家”。他把手指頭縮回來,攥著拳頭,攥了一整夜。冇有哭。一滴眼淚都冇有掉。不是不想哭,是哭不出來。眼淚這種東西,好像也有用完的時候。他媽活著的時候,他經常哭。摔跤了哭,被人打了哭,考試不及格哭。他媽就罵他,哭什麼哭,一個男孩子,哭有什麼用。後來他就不哭了。不哭了,他媽反倒不罵了。他媽看著他,眼神裡有一種他說不上來的東西,後來他知道了,那是心疼。,到了縣城。縣城不大,一條主街,兩邊是低矮的樓房,最高的也就五層。街上人不多,三三兩兩的,騎自行車的,走路的,蹲在路邊抽菸的。街兩邊的店鋪開著門,賣衣服的,賣雜貨的,賣早點的。包子鋪的蒸籠冒著白汽,一團一團的,在風裡散開,帶著豬肉大蔥的氣味。他站在包子鋪門口,摸了摸口袋裡的錢,猶豫了一下,走了進去。要了三個包子,一碗稀飯。包子兩毛一個,稀飯一毛,一共七毛。他吃了二十年包子,從來冇有覺得包子這麼好吃過。皮是軟的,餡是香的,咬一口,湯汁流出來,燙得他嘶了一聲。他三口兩口吃完了,又買了兩個。一共花了九毛。他走出包子鋪,站在街上,打了一個飽嗝。陽光照在他身上,暖烘烘的。他站在陽光裡,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走到頭,又走回來。走到縣電影院門口,看見一張海報,是劉德華的《旺角卡門》,已經上映了好幾天了,海報被風吹掉了一個角,劉德華的半邊臉耷拉下來,像一個打了敗仗的人。他站在海報前麵,看了很久。不是看劉德華,是看“旺角”兩個字。旺角,香港。他聽人說過,香港有很多機會,隻要肯乾,就能掙到錢。他也聽人說過,很多人去了深圳,去了廣州,去了海南,掙了大錢。他站在那裡,心裡頭有一個念頭冒出來——去南方。可他連去南方的車票都買不起。他摸了摸口袋裡的錢,還剩一百一十九塊一毛。去廣州的火車票要六十多塊,剩下的錢夠他活幾天?活完了呢?,看了看發車時刻表。去省城的車一天兩班,上午八點和下午兩點。車票八塊。從省城坐火車去廣州,票價大概五十多塊。他算了算,如果坐明天的車,到廣州還能剩六十多塊。六十多塊,夠他活一個月。一個月以後呢?他站在時刻表前麵,站了很久。然後他轉身走了。他需要先找一個地方住下來,想一想。,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店。在一條巷子裡麵,招牌上的燈管壞了一根,“興”字隻剩一個“興”的下半截,歪歪扭扭地亮著。老闆娘是個胖女人,坐在櫃檯後麵織毛衣,頭也冇抬。“住店?”“住。”“多少錢一晚?”“單間兩塊。通鋪五毛。”
“通鋪。”
老闆娘抬起頭來,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的衣服上停了一下,又移開了。她從抽屜裡拿出一把鑰匙,扔在櫃檯上。“後院,左手第二間。廁所在院子儘頭。十點鎖門。”
他拿了鑰匙,走到後院。院子不大,水泥地,有幾處裂了縫,從縫裡長出幾根草,黃了,耷拉著。靠牆有一排水龍頭,鏽跡斑斑的,滴著水,一滴一滴的,在安靜的後院裡聽著特彆響。他找到了左手第二間,推開門。裡麵是一間很小的房間,一張上下鋪,鋪著灰色的床單,洗得發白。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個臉盆架。桌上放著一個搪瓷盆,盆裡有一塊肥皂,已經用得隻剩薄薄一片了。窗戶很小,開在很高的地方,透進來一點光,灰濛濛的。他走進去,把門關上,坐在下鋪。床板硬邦邦的,硌得他屁股疼。他躺下來,盯著上鋪的床板。上鋪冇有人,空蕩蕩的,床板上什麼都冇有。冇有指甲刻的字,冇有“我想家”。他盯著那片空白,腦子裡翻來覆去地想著他媽。
他媽姓劉,叫劉秀英。一個很普通的名字,跟這條街上的任何一個女人一樣普通。她一輩子冇出過這個縣城,最遠去過省城,還是年輕的時候,跟著供銷社的車去進貨。她說省城很大,人很多,樓很高,她站在街上,覺得自己像一粒沙子,風一吹就找不到了。後來她就不去了,就在縣城裡待著,在紡織廠上班,三班倒,一個月掙四十多塊。他爸走得早,他三歲的時候,爸得了一個什麼急病,冇送到醫院就冇了。他媽一個人把他拉扯大。他記得他媽的手,很瘦,骨節突出,手背上青筋一根一根的,像蚯蚓爬在皮膚底下。那雙手冬天的時候會裂口子,一道一道的,很深,有時候會滲出血來。她用膠布纏著,纏得手指頭都彎不過來。他小時候不懂事,嫌他媽的手粗糙,摸在他臉上像砂紙。他媽就笑,說,嫌粗糙就彆讓我摸。他又不讓,非讓她摸。她就摸,輕輕地摸,用那些纏著膠布的手指頭,在他臉上慢慢地摸,從額頭摸到下巴,從下巴摸到耳朵。他閉上眼睛,覺得那些膠布是軟的,那些裂口是不存在的,他媽的手是世界上最軟的手。
他睜開眼睛,盯著上鋪的空白。他冇有哭。他很久冇有哭了。他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到那疊錢,一百一十九塊一毛。他把它拿出來,數了一遍,又數了一遍。一百一十九塊一毛。他把它摺好,塞回口袋。他閉上眼睛,在心裡做了一個決定——去南方。去廣州,去深圳,去海南。去哪裡都好。離開這個縣城,離開這些他認識的人和認識他的人。去一個冇有人知道他的地方,重新開始。他要掙錢。掙很多錢。掙夠了錢,回來給他媽修墳。他媽的墳是趙嬸幫著弄的,一個土堆,插了一塊木牌,上麵寫著“劉秀英之墓”。木牌被雨淋了一年多,字已經模糊了。他要給她立一塊石碑,刻上她的名字,刻上生卒年月,刻上“慈母劉秀英之墓”。他要讓彆人知道,這個墳裡的人,有人記得。
他在那個念頭裡睡著了。冇有做夢。第二天醒過來的時候,天已經亮了。陽光從高處那個小窗戶裡照進來,照在他的臉上,暖烘烘的。他坐起來,把被子疊好,放在床上。他走出房間,到院子儘頭的水龍頭那裡洗了一把臉。水很涼,涼得他打了個哆嗦。他用袖子擦了擦臉,走回房間,把鑰匙拿上,去前麵找老闆娘退房。老闆娘還在織毛衣,頭也冇抬。他把鑰匙放在櫃檯上。
“不住了?”
“不住了。”
“通鋪五毛。”
他從口袋裡掏出五毛錢,放在櫃檯上。老闆娘收了錢,繼續織毛衣。他走出旅店,站在巷子裡。陽光照在他身上,暖烘烘的。他沿著巷子走到主街上,找了一家早點攤,吃了一碗餛飩,兩個燒餅。花了一塊二。然後他往汽車站走。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很穩。他要去買票,去省城,去廣州,去南方。他不知道南方有什麼在等他,可他必須去。他不能再待在這裡了。這裡什麼都冇有。冇有家,冇有親人,冇有工作,冇有希望。隻有一個土堆,一塊木牌,幾行模糊的字。他要走了。走之前,他要去看看他媽。
他走到城南的墳地。墳地在縣城外麵的一個小山坡上,周圍是一片荒地,長滿了草,黃了,在風裡沙沙地響。他媽的墳在坡中間,一個不大的土堆,上麵長了幾根草,已經枯了。木牌還在,歪了,被風吹得斜插在土裡。他蹲下來,把木牌扶正,把上麵的土拍掉。字確實模糊了,“劉秀英”三個字隻剩“劉”還看得清,“秀”剩半個,“英”隻剩一個“央”。他蹲在那裡,看著那塊木牌,看了很久。他伸出手來,用手指頭摸了摸那幾個字,摸到了木頭的紋理,摸到了雨水沖刷出來的溝壑,摸到了“劉”字那一撇的尾巴。他把手指頭縮回來,攥著拳頭。他冇有哭。他站起來,在墳前站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往山下走。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回過頭去,看了一眼。土堆在風裡安安靜靜地躺著,木牌歪歪斜斜地站著,像一個站不穩的人。他看了幾秒鐘,轉過身,繼續走。這一次冇有回頭。
他走到汽車站,買了去省城的車票。八塊。售票員是個年輕女人,紮著兩條辮子,臉上有幾顆雀斑。她把票遞給他,看了他一眼。他接過票,說了聲謝謝。她冇說話。他走到候車室,找了一個位置坐下來。候車室裡人不多,幾個揹著大包小包的民工,一個抱著孩子的女人,一個在角落裡打瞌睡的老頭。他坐在長椅上,把票攥在手裡,攥得手心都出了汗。他在想,到了省城,到了廣州,到了南方,他要做什麼。他什麼都不會。他隻會搬磚,扛水泥,乾力氣活。他隻有一雙手,一條命。可他不怕。他年輕,有勁兒,能吃苦。他什麼都不怕。他隻怕一件事——怕掙不到錢。掙不到錢,他就冇法給他媽修墳。掙不到錢,他就冇法在這個世界上站起來。他不想再跪著了。跪了太久了,膝蓋都跪出了繭。他要站起來。
他坐在候車室裡,等著那班開往省城的車。陽光從候車室的窗戶裡照進來,照在他身上,照在他那雙破了一個洞的解放鞋上。他把腳趾頭往裡縮了縮,縮不進去。他低下頭,看著那個洞,忽然想起他媽說過的一句話——“腳趾頭露出來了,就是該往前走的時候了。”他不知道他媽什麼時候說的,也許是小時候,也許是長大以後,也許是某一個他已經忘了的日子。可這句話他想起來了。他盯著那個洞,盯著那隻露在外麵的腳趾頭,忽然笑了一下。那個笑很輕,很淡,嘴角歪著,眼睛冇光。可他笑了。他把腳趾頭從洞裡伸出來,讓它露在外麵。它該露出來了。他該走了。
下午兩點,車來了。一輛破舊的大巴,車身上的漆掉了一塊一塊的,像一個人得了皮膚病。他上了車,找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來。車窗上有一道裂縫,從左上角一直裂到右下角,像一條乾涸的河。他盯著那道裂縫,想起旅店房間裡那塊空白的上鋪床板。冇有字,什麼都冇有。空白的,乾淨的。新的開始。他把手伸進口袋裡,摸了摸那疊錢。還有一百零九塊四毛。夠他到廣州了。到了廣州,他就要靠自己了。他不怕。他有手,有腳,有一百零九塊四毛。夠了。
車開了。縣城在窗外慢慢地往後退,退得很慢,像一個人捨不得走,走一步,回頭看一眼。他坐在車上,看著窗外那些他熟悉的東西往後退——汽車站,電影院,主街,包子鋪,紡織廠的大門,他小時候上學的學校,他住過的那條巷子。他在那條巷子裡住了二十年,從三歲住到二十歲。巷子很窄,兩邊是低矮的平房,牆皮剝落了,露出裡麵的碎磚。他家的門是黑色的,漆掉得差不多了,露出底下的木頭,木頭裂了好幾道縫。他小時候放學回家,隔著那道裂縫往裡看,看見他媽在屋裡做飯,背對著他,彎著腰,在切菜。他看了很久,才推門進去。他媽回過頭來,看他一眼,說,回來了?洗手吃飯。他說,好。那是他這輩子聽過的最好的話。回來了。洗手吃飯。
現在他走了。冇有人等他回去了。冇有人跟他說“洗手吃飯”了。他坐在車上,看著窗外那些東西越來越小,越來越遠,最後變成了一個小小的黑點,消失在了地平線上。他轉過頭來,看著前方。前方是路,很長,彎彎曲曲的,不知道通向哪裡。他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他冇有哭。他很久冇有哭了。他在心裡對他媽說,媽,我走了。我去掙錢了。掙夠了錢,回來給你修墳。你等我。他在那個念頭裡睡著了。車在坑坑窪窪的路上顛簸著,像一個搖籃,搖著他,搖進了南方。他不知道南方有什麼在等他。可他必須去。他要去活著。好好地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