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買走了我的十年 2 黑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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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暗下來時,我們在一個偏僻的小鎮下了車。空氣中有股奇怪的酸味,路邊的房子又舊又矮。女人拉著我穿過彎彎曲曲的小巷,最終停在一個院子裡。
一個瘦高的男人從屋裡走出來,瞥了我一眼,對女人說:“怎麼這麼晚”
“差點出岔子,幼兒園老師問東問西的。”女人喘著氣,把我往前推了推,“你看,多水靈的女娃子,肯定好賣。”
男人粗糙的手抬起我的下巴,像檢查牲口一樣打量我:“眼睛挺大,看起來不傻。多少錢”
“三千,少一分不賣。”女人說。
我雖然聽不懂所有話,但本能地感到危險,“哇”一聲哭起來:“我要媽媽!我要回家!”
男人粗暴地捂住我的嘴:“哭什麼哭!再哭把你扔山裡喂狼!”
他的恐嚇奏效了。我嚇得噤聲,隻能無聲地流淚,身體不住地發抖。
那晚,我被關在一間黑漆漆的儲藏室裡,蜷縮在角落,抱著膝蓋哭泣到睡著。夢裡,媽媽找到了我,把我緊緊抱在懷裡。我還能聞到她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
第二天早晨,我被推醒。麵前站著一對中年夫婦,穿著樸素,麵色黝黑,正仔細地端詳我。
“就是這孩子”女人問。
人販子點頭:“剛滿三歲,健康得很,從來冇生過病。她爸媽出車禍冇了,親戚養不起才托我找個好人家。”
那對夫婦交換了眼色。女人蹲下來,遞給我一個熱饅頭:“吃吧,孩子。”
我餓極了,接過饅頭狼吞虎嚥。女人摸摸我的頭髮,眼神裡有種我讀不懂的複雜情緒。
“兩千五,我們就帶走。”男人最終說。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我以兩千八百元的價格被賣給了這對夫婦——後來我稱呼他們為養父母。
養父李建國是個沉默寡言的農民,養母張春梅原本不能生育。他們帶我回到那個離我真正家鄉千裡之遙的小村莊,給了我新的名字——李盼盼。
“盼盼,意思是盼來的孩子。”養母這樣解釋,臉上帶著苦澀的微笑。
最初幾個月,我每晚哭鬨著要媽媽。養母會耐心地哄我,給我唱跑調的搖籃曲。養父則經常沉默地坐在門檻上抽菸,煙霧繚繞中,他的表情晦暗不明。
漸漸地,我開始接受這個新環境。養父母雖然不富有,但也冇讓我捱餓受凍。我學會了叫他們“爸”“媽”,記憶中親生父母的麵容隨著時間流逝逐漸模糊。
那種模糊讓我有負罪感。夜深人靜時,我常常努力回想親生母親的臉,卻隻能記起那棵老槐樹和陽光下閃閃發亮的糖紙。
七歲那年,我上了村裡的小學。孩子們很快發現我是“外麵來的”,開始用異樣眼光看我。
課間休息時,一個高個子男孩把我推倒在地:“你不是李叔張姨親生的!你是野孩子!”
我爬起來,拍拍身上的土:“你胡說!”
“我冇胡說!我媽說你是他們花錢買來的!”他得意洋洋地宣佈,周圍孩子發出鬨笑。
那天我哭著跑回家,問養母這是不是真的。她的臉色瞬間蒼白,嘴唇顫抖著說不出話。
從養母的反應裡,我明白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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