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老公,年薪百萬起,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我站在這群替兒女征婚的父母中間,穿著三萬塊的羊絨大衣,手裡捏著一張A4紙。
十五分鐘後,這張照片登上了同城熱搜。
評論區第一條,來自我結婚三年的丈夫。
“周以棠,我們還冇離呢,你就這麼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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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周以棠,三十一歲,手底下管著六家寵物醫院和三個高階寵物用品品牌。
三年前,我“娶”了個男人回家。
不是真娶,是簽了三年合約的那種。
他叫江臨,簽他那天我剛過完二十八歲生日,喝多了,在合同上多加了個條款:每週至少回家四天,逢年過節要陪我演恩愛夫妻。
經紀人說這是他接過最輕鬆的活——不陪睡,隻陪演,年薪一百二十萬,年終獎另算。
我缺個能應付催婚的擋箭牌,他缺錢給妹妹治病。
各取所需,乾乾淨淨。
三年期限還剩最後一個月,我已經讓法務準備好瞭解約函。
結果昨天半夜,我被助理的電話吵醒。
“以棠姐,你快看江臨的朋友圈!”
我眯著眼睛打開手機。
江臨最新一條朋友圈,配圖是一雙交握的手,女生的手白皙纖細,無名指上戴著一枚我冇見過的鑽戒。
文案隻有六個字:
“終於等到你了。”
我的第一反應不是憤怒,是荒謬。
合約白紙黑字寫著:合約期內不得公開戀情,不得被媒體拍到任何緋聞,不得——
助理在電話那頭小心翼翼:“姐,你是不是忘了跟他續約的事?”
“冇忘。”
“那他這是......”
“要解約了,隨他去。”
我掛掉電話,把手機扣在床頭,閉上眼睛。
三年前他剛來我家的時候,連電梯都不會按。
是我教他坐地鐵,教他用外賣軟件,教他怎麼應付那些嘴上說著“恭喜江先生”眼裡全是輕蔑的所謂名流。
第一年年底,他妹妹做手術差八十萬,我私下以“預支工資”的名義轉給他。
他冇說謝謝,隻是第二天出現在我辦公室門口,手裡拎著一保溫桶的銀耳羹。
“周總,你昨天加班到淩晨三點,這個對胃好。”
我從小被教育要喜怒不形於色,喝那碗銀耳羹的時候,表情管理大概出了點問題。
因為他後來每週都會燉一次。
現在想想,大概是記錯了口味。
我翻了個身,把被子拉過頭頂。
隨他去吧。
反正隻剩一個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