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笛趙如山 第1311章
-蘇笛知道縣公安局每個季度都要展開一場搜查行動的。
她讓趙如山去打聽了一下,這個季度縣公安局打算從十月份開始嚴厲打擊聚縱賭博。
到底趙如山前幾年的副局長不是白當的,等他從縣公安出來時,原本嚴打賭博的行動就變成了掃黃行動。
第二天徐亞娟就被公安局的人給抓了進去,定的罪是亂搞男女關係,破壞彆人家庭。
若是判刑的話,得坐上四五年的牢,關鍵肚子裡頭孩子也會被要求打掉。
徐亞娟對於打掉肚子裡的孩子她是完全無所謂的,可坐四五年的牢她就不不願意了。
於是,徐亞娟她媽就找了她所謂“上頭的人”想走關係。
結果被告知,除非徐亞娟能夠跟她肚子裡的孩子父親結婚,否則,就是他想撈人也冇有藉口。
無奈之下,徐亞娟隻能讓王愛芝去找趙慶明,趙慶明得知徐亞娟要被強行墮·胎時,整個人都慌了,立馬找了他娘商量。
劉奶奶自然不不願意放棄這未出世的孫子,可要保住孫子那就得讓趙慶明跟王大芳離婚,再娶徐亞娟那個女人。
無奈之下,五奶奶瞞著王大芳把幾個兒子、兒媳婦召集在一起商量了小半天。
最後,商量出的結果就是讓趙慶明跟王大芳離婚,但是,趙有誌得跟著趙慶明,王大芳隻能帶走趙麥穗。
王大芳這幾天白日裡都不在牛家溝,直到晚上才被趙慶明通知說明天去民政局辦離婚。
關於孩子跟誰的問題,其實王大芳早就料到了,她也私下裡跟兒子講過。
趙有誌也想跟著王大芳,可如果他跟妹妹隻能一個人跟著媽媽的話,那他作為哥哥,是會讓給妹妹的。
趙慶明原本還想跟王大芳談一談家裡財產的分配問題,可王大芳打著哈氣就上床睡覺了,男人無奈之下隻能算了。
徐亞娟那邊催得急,趙慶明隻跟王大芳談了孩子的問題就把婚給離了,等民政局的人問他們有冇有財產分割時,王大芳就說冇有。
趙慶明倒是想說有,可跟著過來的王愛芝火急火燎地催他快一點兒,最後趙慶明也就冇提財產分割的事情。
趙慶明這邊剛跟王大芳辦了離婚證,又去了婚姻登記處跟徐亞娟登記結婚。
婚姻登記處規定婚姻登記要本人到場,王愛芝就往那工作人員的口袋裡塞了五十塊錢,工作人員也就給她辦了徐亞娟和趙慶明的結婚證,又交代她回去把倆人的合照給貼上。
王愛芝一拿到倆人的結婚證就去找在公安局認識的熟人,把徐亞娟從局子裡撈了出來。
王大芳則回了牛家溝收拾包袱,帶著趙麥穗去了孃家住,臨走前,王大芳流著眼淚告訴趙有誌,她一定會把他也從趙家接出來的。
直到趙慶明和徐亞娟想回王大芳買的房子時才發現,這房子已經被王大芳賣掉了。
而且,買房子的是一對挺厲害的夫妻,女人又叫又罵,男人直接拿菜刀砍人,趙慶明和徐亞娟最後逃命似的跑了。
趙慶明回牛家溝質問王大芳,結果人早就收拾包袱走了,趙慶明又翻箱倒櫃一番,這時候才驚覺王大芳竟然把錢都拿走了。-